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对策研究
2014-12-07王超
王 超
(陕西师范大学体育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本文基于对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的调查,进行分析和探讨,构建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的区域性推进机制和策略。
1 研究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陕西省西安中学、汉中勉县二中、宜君县高级中学等46所(关中28所,陕北10所,陕南8所;其中示范中学10所,非示范中学36所;)中学阳光体育活动。
1.2 研究方法
1.2.1 问卷调查法 根据本文的研究内容设计了书面调查问卷,对问卷效度进行检验,符合调查要求。问卷发放对象为2012年12月15日—24日参加陕西省中学体育与健康骨干教师研修班的学员,分别来自西安中学、汉中勉县二中、宜君县高级中学等46所。发放分数46份,回收46份,回收率100%,有效问卷100%。
1.2.2 访谈法 笔者于2013年2月—11月对46所学校体育教师和部分学校的领导、其他学科教师、学生和家长进行了访谈,了解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状况,以及对阳光体育运动的认识和态度。同年9月—11月对实习基地学校(西安中学、六十六中和长安二中,这3所学校在调研之列)进行跟踪调研,实地跟踪数据比问卷数据低约4个百分点。
1.2.3 数理分析法 数据处理应用SPSS统计软件包。对问卷、座谈和观察情况以及相关的数据进行整理和统计分析。
2 结果与分析
2.1 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现状
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中学整体对阳光体育活 动的认识存在不足,对阳光体育运动“很清楚”只占15.2%,“不太清楚”和“不清楚”占13.1%。访谈结果表明:“很清楚”7人均来自示范性中学,不太清楚”和“不清楚”来自经济落后和边远地区,阳光体育宣传工作在边远落后地区落实不到位。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不理想,“一直开展”占32.6%,“阶段性开展”占17.4%,“偶尔开展”占34.8%,“从未开展”占15.2%;10所示范性中学阳光体育运动“一直开展”。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运动完成情况不乐观,只有28.3﹪学校能保证“每天锻炼一小时”任务(实地跟踪数据仅为20%);示范性中学明显优于非示范中学。主要原因是,认识和重视不足,场地器材不够完善,资金投入不到位。
2.2 学校、家长、学生对阳光体育开展的态度及管理制度调查结果与分析
2.2.1 学校、家长、学生对阳光体育开展的态度以及管理制度调查结果 (1)体育教师、校领导和其他学科教师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通过调查阳光体育运动开展中体育教师、校领导和其他学科教师对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调查结果显示,陕西省中学阳光体育相关文件学习不够重视,落实并不到位,只有43.5%的学校“组织过”;体育教师完全支持,其他学科教师对阳光体育运动支持情况不乐观。“都支持”仅占4.4%,“少部分支持”占41.3%,直接影响阳光体育的开展。(2)学生对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调查。通过对学生的访谈得知,学生非常喜欢“阳光体育”运动,即“玩”。其原因:阳光体育活动的内容和组织形式受欢迎。学生不太喜欢上体育课原因:体育课动作技术难度大,专项素质要求高,重复练习无趣无味,太苦太累等。学生参与阳光体育运动积极性不高,主要原因是升学压力。(3)家长对孩子参加阳光体育运动的态度调查。通过对家长的访谈得知,家长们认为:“孩子的健康是第一位的,学习是重中之重的事。”没有家长反对阳光体育运动,认为阳光体育促进孩子的健康,但必须统一执行,得到社会认可,而且不能影响孩子的学业。家长这种态度说明:鱼和熊掌要兼得。(4)对阳光体育运动管理制度调查。阳光体育运动本身就是一种口号式的“政策”,阳光体育运动能够顺利地开展,需要各个学校有相关具体的政策制度作保障。学校关于阳光体育运动相关政策的颁布和执行情况调查结果显示,只有78%的学校颁布阳光体育运动相关政策,其中“执行”仅占27.8%;调查结果显示,“政策与学校相关制度冲突”占82.6%,“场地和安全问题”分别占86.7%和87.0%。
2.2.2 学校、家长、学生对阳光体育开展的态度以及管理制度调查结果分析 从“态度”和“管理制度”的调查结果可以看出,学校对阳光体育运动相关政策的组织学习、颁布和执行效果不佳,而且不改变学校原有的制度和政策,对阳光体育态度不积极;除体育教师以外,其他教师对阳光体育“支持率”低下,态度不积极;家长对阳光体育态度“不反对”,但态度受制于社会评价。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1)选拔机制——高考对阳光体育的冲击。“学而优则仕”的观点一直以来影响和指导着中国教育,即文化课的学习是学生学习的本源,同时这种思想依然是现在社会的主流思想,对教育的评价根本。升学考试的压力,学生“无心无力”参与体育活动锻炼。在社会、学校和家庭的要求下,学生几乎把所有精力都放在文化课学习上,对体育课和体育锻炼则不够重视,致使“阳光体育”运动大打折扣。(2)体育学科边缘化。中国自古以来森严的等级制度,《资治通鉴》中说道:“何谓名?公、侯、卿、大夫是也”。不难看出,一直以来把人分为三六九等;“文臣治天下,武臣打天下”传统思想也影响着教育的发展,在和平年间更凸显“重文轻武”,现今的武即体育被教育主流排挤,甚至被社会遗忘、遗弃。(3)资金投入不足。作为学校的法人校长,会将有限的财力投入到主要矛盾(高考)之中。致使一些学校操场面积不达标,器材不完善,活动不能正常开展;还有学校的体育场地设施严重滞后于学校教育的发展,不但影响学生课外体育活动的进行,而且影响学生正常体育课的开展。(4)体育伤害事故的阻碍。学生体育伤害事故不光包括体育课、课外体育、体育竞赛和课余体育训练的体育活动,以及在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体育场馆和其他体育设施内发生的学生人身损害。学校体育伤害事故频发,不单支付数额巨大补偿金,还是对一个家庭的重大破害。一个学生的意外,将会是一个家庭的残缺、破碎。为了降低伤害事故的发生,学校不开展“冬季越野赛”等易发生事故的体育活动。
3 对 策
3.1 转变观念
要想实现学生的身心健康,品质均衡发展,教育、文化必须与体育运动相结合。转变对体育的态度、观念,从人人做起,师生共同践行,并且渐进增量。例如,体育教师上好每一节体育课;家长留给孩子一定参与运动的时间;学生留出一部分参与锻炼的时间,让自己更强壮,梁启超在《少年中国说》中有言,少年强则国强。
3.2 改善管理制度
建立学校阳光体育评价制度。将阳光体育开展纳入学校评价体系和对校长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当中,实行“一票否决”制,保证每天健身一小时。
建立体育伤害事故管理制度。教育主管部门设立“校园体育活动意外伤害险”;当意外发生时,解释权由教育主管部门承担,责任由教育主管部门划分。
3.3 加大宣传和政府投资
针对边远和落后地区阳光体育培训进校园;加强阳光体育专题性短期集中培训,在培训中加入体育活动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培养,以及实践体验;阳光体育宣传志愿者定期校内外宣传,让阳光体育深入校园,深入民心。
实行点对点阳光体育有效资金投入,同时在全国设立“阳光体育”基金,专门针对体育场地与器材不足学校,进行有效帮扶。
3.4 进一步拓展学校“阳光体育”开展思路与方法
3.4.1 开展地域性“阳光体育”活动 在学区内开展特色民间、民族传统体育,推进地方性体育文化发展,增加体育活动的娱乐性;在学区内开展适合本学区“校园竞技体育”,并定期比赛,形成特色鲜明的区域阳光体育。
3.4.2 课堂教学与阳光体育运动有效融合 提高教学有效性,使课程有效延伸至课外,课外锻炼有效回报于课堂教学;积极开发校本课程,促进课堂教学与阳光体育运动有效结合。
3.4.3 校园体育活动课程化 体育大课间及体育课外活动实行课程化管理。在体育活动锻炼时,进行体育活动场地区域划分,区域活动内容划分,管理责任划分,做到“有生必有师,师生同运动”,使得阳光体育开展常态化、长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