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保护要动真格
2014-12-06葛丰
葛丰
近期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着重部署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会议明确,“打造更好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的法治、市场和文化环境,是政府监管的责任”。
知识产权是发展的重要资源和竞争力的核心要素,保护知识产权必须动真格、求实效。这种国家战略重心的及时转移和提升,以及政府对自身职责的主动确认与担当,无论怎样强调其意义均不为过。
习近平主席近日在APEC峰会上首次公开全面阐述中国经济“新常态”。他认为“新常态”的主要特点,一是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二是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三是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这三项特点中有关经济提质增效的后两项,无不有赖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鼓励创新创造。
我们其实不难从反面认识到知识产权保护的必要性。因为在过去相当长的时期内,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作的努力不小,但是这些努力并未完全取得预期效果,而知识产权问题引发的恶果,除了加剧国际贸易摩擦,更重要的是,盗版、仿冒等行为严重压制了本土企业研发的热情,并阻碍企业做大做强,以及经济转型升级。
近年来,我国科研经费投入保持稳定、快速增长。2012年,全国科研经费投入首次突破1万亿元(1.03万亿元),稳居世界前三;科研经费占GDP的比重,也已经超过1.6%的世界平均水平。不过这种科研投入的总量剧增,主要来自于非私营部门,譬如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科研支出就已达到5600亿元,而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中相当大比重来自国有企业。
这种支出结构与发达国家迥然相异。近年来,发达国家科研总支出虽然仍保持较快增长,但是政府投入在总支出中的比例不断呈现下降趋势,目前已普遍降至30%以下。这些国家的政府在扩大科研投入方面的工作,已主要集中在通过规划目标、制定标准、修订法案等办法,建立良好的科技投入回报机制,引导、鼓励私营部门增加研发投入。
导致上述结构性差异的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譬如发展中国家科技进步的迫切性比较高,而市场自发的扩展能力相对不足;再譬如中国的“强政府”模式习惯于“集中力量办大事”,公私部门的权利边界相对模糊等等。不过无论举出多少条原因,其中最重要、最直接的一条,还是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以致企业缺乏内在投资意愿。
以公共资金为主体的科研投入模式很难完全绕开低效率的陷阱,近来集中爆发的科研经费腐败丑闻是其先天不足的极端反映。因此,要改变我国科研投入与产出不匹配的状况,迅速适应并利用好经济发展“新常态”,根本之道还是要通过硬碰硬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从源头上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热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