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语层面语义模糊性研究的理论思考*
2014-12-04李贵鑫
李贵鑫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言语层面语义模糊性研究的理论思考*
李贵鑫
(黑龙江大学,哈尔滨 150080)
语义模糊性存在于各种语言现象之中,对于语言模糊性的研究不应仅限于语言层面,言语层面的研究更加可行。本文认为,语义模糊性是一个复杂范畴,可以多维度研究;就词义而言,范畴的确定与发展、演变的过程其实就是语义模糊性的消解和产生的过程,因此语义模糊性应该在言语动态过程中考察;语言层面与言语层面相结合,实施整合性探讨。
语言;言语;语义模糊;范畴
1 引言
“模糊性实际上是所有语词的一个性质,这个性质反映了采取普遍名称的形式(或者更广泛地采取普遍语词形式)的一次分类所具有的相对性。”(沙夫 1979:352)由于人类认识的不断发展,语言不断被赋予新的意义,语言获得新意义的过程便是人类语言系统向前发展的过程。其发展过程必然要从最初的一个词只具有单个义项逐步发展到多个义项。正是由一元向多元的发展,使语言意义更加丰富、细腻。“语义的一定模糊性使词语变成相当有弹性的工具”(华劭 2005:21)。即便如此,很多时候人们对于想要表达的内容仍会说“不知道怎么形容”、“此时心情无法用语言表示”。这样的表述是语境需要的修辞手法,刻意模糊说话人的语言,以达到引人联想的目的;有时由于语言符号不够丰富,对于想表示的意思无法用语言准确表达所导致。可见,语言仍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只有存在语义模糊性,才能满足语言不断发展的需要。
“要言语为人所理解,必须有语言……但要使语言建立,也必须有言语。语言既是言语的工具,又是言语的产物。”(索绪尔1999:41)语言和言语虽然有别,但两者有着不可割裂的联系。随着认知语言学 、功能语言学的发展,人们重新认识索绪尔的语言的语言学比言语的语言学更为重要这一观点。很明显,由于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观的影响,前期语言学研究多集中于语言层面,由此导致有些基本概念内涵不清。概念、范畴、意义、语义等基本语言学术语之间的关系对于语言学研究具有较大影响,尤其对于语义模糊性研究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仅在语言层面或者是不区分语言、言语层面便研究这几个基本术语,显然行不通。
2 概念 范畴 意义 语义 语境
“范畴的划分,就其本质而言,就是一个概念形成的过程。每个概念都有一个对应的范畴。”(王寅2007:89)认知语言学提及的概念范畴化是对概念与范畴最好的解释。好像在地图上进行区域划分与限定,限定划分的过程是范畴化,划分出的区域是范畴,对限定划分进行约束的规则是概念。概念、范畴和范畴化之间的相互关系毋庸置疑,范畴是符合概念所有单位的集合体。范畴的实质是结果,而概念的实质是规则。范畴化的结果是范畴,并且该范畴符合与其相对的概念。在索绪尔的结构主义语言观下,概念对应“所指”。 索绪尔把概念称为“所指”,把音响形象称为“能指”。“语言符号连接的不是事物和名称,而是概念和音响形象”,“所指”和“能指”组成语言符号(索绪尔1999:101)。“从各自独立的角度着眼,能指的功能是充当语言符号的形(在口语中体现为音响形象,在书面语中体现为文字的书写形式),所指的功能是充任语言符号的义(概念)”(李洪儒 2010:19)。与概念相关联,在语言活动中充当符号的是“能指”,即音响形象或者文字的书写形式。认知语言学与结构主义语言学对于概念的产生有着不同看法,但对于概念本身有着相同的定义。认知语言学认为概念是事物在人们意识中的镜像反映,是概括一类事物后产生的。虽然结构主义语言学对概念的产生没有明确说法,但是双方对于概念本身的理解并无差别,都表现为“规则性”或“概括性”。
经过范畴化得到的范畴,其内涵由无数个成员构成,华劭(2005)将范畴内成员称为义子,并在义子与范畴之间建立一个义素概念,义素也是由一束义子组成,义素可以理解成多义词中的义项或词汇语义变体。结构主义语言观将其分为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两者结合构成范畴。华劭认为范畴内的各个义子之间是聚合关系,“在话语链条的同一位置上,它们不能同时出现,彼此之间有着互斥性”(华劭2005:81)。“范畴的形成过程实际上就是概念的形成过程,也是意义的形成过程,它们几乎是同时的”(王寅2007:92),但意义所辐射的范畴更加广泛,有的时候会超出概念映射的范畴。“一个范畴、概念或意义在一个语言中可用一个词语将其相对地固定下来,这可叫做范畴或概念的词汇化”(王寅2007:94)。词汇化使用的符号是能指,一个能指可以承载至少一个概念或意义,并将其范畴在语言结构中映射出来。就好像概念或意义作为一张图片放在幻灯机上放映,屏幕上显示的图像是该概念或意义的范畴,这张图片的符号是能指。为了调整屏幕上放映图像的大小、效果而调节幻灯机,由人或者人的思维活动完成。这3者的关系体现为语义三角 。
语义指“语言所表达的概念或意义,是语言成分中的意义要素”(王寅2007:92)。语义一定要在具体语言中才得以体现,即在言语层面存在;而概念则存在于语言层面。语义是概念通过能指作为媒介在具体语言中的映射。语义与概念并非一一对应。正如我们研究的虽然是概念,但在具体的言语活动中却要通过能指承载。研究一个词语的语义范畴可理解为将该能指所对应的意义在具体的言语活动中范畴化,即“意义范畴化”。这里之所以强调“意义范畴化”,是因为意义大于概念。在一张图上划分出一个区域,原始图的大小会影响到划分区域的结果。
语言和言语是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基础。他认为,“把语言和言语分开,我们一下就把(1)什么是社会的,什么是个人的;(2)什么是重要的,什么是从属的和多少是偶然的分开了”(索绪尔1999:35)。语言是:第一,定位于音响形象和概念相联结的确定部分,有所谓的被动性、接受性的部分;第二,有约定俗成的性质的部分,它具有社会性和集团性;第三,其音响形象和概念两个组成部分皆有心理性质,两者彼此结合为同质的符号,并由这些符号形成系统;第四,在抛开语言活动“混杂总体”的其他部分后,分离出来的社会的、心理的、同质的确定的对象,语言学家可以把握它、研究它。言语是:“第一,语言活动中除语言以外的庞杂部分;第二,具有个人性质的部分;第三,有心理、生理、物理特点的杂质现象”(李洪儒 2010:18)。将语言理解为已经形成的、较为固定的结构;言语则是在这个结构框架内正在发生的语言活动。如果将概念、范畴、意义、语义分别归入语言或言语的层面,那么概念、范畴应属于语言层面,而意义、语义则应进入言语层面。语言和言语之间的联系是否是完全断裂的呢?当然不是。“近年来的研究事实表明,在上述微观语言学仍然持续发展的同时,出现了另一种趋势,即转向言语、宏观语言问题的语用因素的研究,对语言单位表达层面上物理、生理特征的描写,对内容层面社会、文化因素的探索,依然蓬勃发展。产生了以语言产品为对象的话语(篇章)语言学,以语言活动(行为)为对象的心理语言学、神经语言学、辅助语言学、统计语言学一类交叉学科。正在形成的语言科学正广泛的吸收其他学科的成就,以求全面解释言语乃至全部语言现象的实质。正是依靠这种多学科、多角度、多层次对语言现象的研究,才能庶几迫近它,并对其作近乎全面的理解、整体的把握。言语研究正逐渐取得与语言研究同等的地位,尽管前者必定要把后者的成果作为自己探索的前提和出发点”(华劭 2005:13)。
“语境是语义学家、语用学家、民俗学家、人类学家、哲学家以及认知学家等共同关心的课题,但他们各有侧重,因而很难取得一个理想的界定。”(胡壮麟 2001:161)语境研究已经远远超出传统观点(“上下文”或“语言的环境”),已从最初的一元化发展为将语境分为语言性语境和非语言性语境的二元化,Harris(1988)甚至将语境多元化,分为世界知识、语言知识、集体知识、参与者、背景、正式程度和基调、媒介、语篇因素及表现几个方面。一方面,语境的界定呈现多元化趋势;另一方面,语境对语义影响的争论也在进行中: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自然语言的命题(真值)内容在多大程度上由语境决定”(沈园 2011:413),而乔姆斯基认为“有关不受语境影响的呐喊总不变的和非歧义的语义是存在的” (胡壮麟 2002:161)。两种观点均承认语境对具体语言活动中的语义有影响。语境是言语的组成部分,考虑语境因素的研究必然在言语层面进行。
我们可以用幻灯作为例子来说明概念、范畴、意义与语义的关系:把一个图片投射到屏幕的过程是一个概念或意义在语言活动中的价值体现过程。图片本身是概念或者意义,其表示符号是能指,其外在表现为范畴,屏幕上显示的图片是语义范畴,通过外力的调节(具体语境等)使屏幕上映射出的图像或大于或小于原始图片(概念或意义)。也就是说,范畴是通过范畴化的手段将抽象概念具体化表征,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同概念相等,在具体语言活动中的意义或概念映射则可称为语义。严格的说,语境无处不在,不可能摒弃在语言学之外。使用语言的具体环境、语言使用习惯、性格特点均在语境范畴之内。所谓语言层面的研究,只是在一个相对语境影响较小的环境中进行而已。由于语言研究不可能完全处于零语境中,因此仅凭语言层面的研究不能很好解释一些语言现象。
3 语言范畴的确定
原型范畴理论将范畴的特点描述为边界模糊、范畴内成员地位不等且相互间具有家族相似性。“人们不可能完全客观地认识外部世界,隶属于同一个范畴的各成员之间不存在共享所有特征的现象,充分必要条件下不能很好地说明它们,这些成员只具有家族相似性,特征不是二分的,范畴的边界是模糊的,范畴内的成员地位不相等”(王寅2007:100)。这里的成员等同于华劭(2005:81)所说的义子:每个范畴中都有一个或一组范畴成员是该范畴内最典型、最符合实际情况的代表。依据原型范畴理论,可以把语言范畴的确定理解为在一张地图上以最典型、最符合的义子为中心画出所需要的区域,区域内包含的所有义子组成范畴。所画区域的边界模糊,区域内的成员包含最有典型特征的成员,成员彼此间具有家族相似性。
语义模糊表现为概念映射在具体语言活动中的语义范畴的不确定性以及在具体语言活动中映射的语义范畴的不确定性。为此,语义模糊可以从原型范畴视角分为语义范畴的边界模糊和语义范畴的原型模糊。在言语层面研究这两类模糊现象比仅限于语言层面的研究更有助于受话人准确理解发话人的意图。
3.1 语义范畴的边界模糊
边界模糊存在于语言和言语两个层面。语言层面的边界模糊产生的原因在于认识客观事物本身的局限性 ,结果产生能指与所指非一一对应。“词不同于其他符号的另一特点是其作为能指的语音物质与作为所指的意义内容(兼指其内涵与外延)没有一对一的关系”(华劭2005:34)。其中,内涵的语言的非一一对应性使得语义范畴的原型模糊,外延的语言的非一一对应性导致语义范畴边界模糊。“红”、“黄”、“橙”等表征颜色的词语由于对于颜色没有一个明确的、量化的定义,导致它们之间的边界无法划分。这3种颜色之间必然存在过渡区域,也正是过渡区域的存在导致语义范畴的边界模糊。“黄”和“橙”两个范畴内有无数义子可以用黄1、黄2、黄3……黄n和橙1、橙2、橙3……橙n表示。能指不能从黄1到黄n或从橙1到橙n,与该范畴内义子一一对应。这就导致一个能指需要表征多个义子,如“黄”表征的是黄1、黄2……黄n整个范畴;“橙”表征的是橙1、橙2、……橙n整个范畴。“黄”和“橙”之间的过渡区域可以用“K”表示,“K”也是一个范畴,其内部包括一个或一个以上的义子。我们假设“K”中有义子为K1、K2……Kn,范畴“K”中的义子可能属于“黄”的范畴也可能属于“橙”的范畴,于是形成语义范畴的边界模糊。
维特根斯坦提出一个著名的悖论:“这就是我们自相矛盾之处,任何行为的过程都不可能由一个规则来确定,因为可以使得每一个过程都与这个规则相符”(维特根斯坦 1992:110)。陈维振等的解释为“任何行为过程都服从无数条规则;任何行为过程都不服从任何规则”,“我们能否知道我们个人服从的是哪条规则,或者我们能否知道我们服从的是否为同一条规则呢?悖论的第二句话意味着选择规律完全是私人行为,我们甚至无法了解他人是否在行为过程中遵守规则。这就引出维特根斯坦关于私人规则的概念”(陈维振等 2008:2)。范畴“K”中的义子属于“黄”范畴还是“橙”范畴,没有固定规则,甚至可以说将“K”归属为“黄”范畴还是归属为“橙”范畴是个人行为,其结果未必会被他人接受,即便同一个人在两次不同的言语活动中对于范畴“K”中义子的归属问题也可能做出完全不同的选择。对于中间范畴“K”中义子的归属选择问题完全符合维特根斯坦在悖论中的描述。他提出规则悖论,并在论证过程中表明我们心智中对于过去行为或规则的印象、记忆并不能确保我们在未来也会采取同样行为或服从同样规则,从而得出私人规则、私人语言是不可能的结论……在维特根斯坦看来,他的悖论以及由此提出的私人语言论问题,不过是对语言的误解。语言是游戏,是一个大领域,是和人类行为现实交织在一起的领域。它离不开人类存在的历史性和社会性。没有哪一个个体能像自由漂浮的精神超越它的具体境况,他的语言交流也因此必须由与他者共在的结构来理解。离开和人类行为交织在一起的语言活动去谈论服从语言规则和私人语言没有意义。在索绪尔结构主义语言观的影响下,语言学研究显然未将研究内容放在“与他者共在的结构”即言语层面进行,而语义范畴边界的模糊性问题,则需要在“与他者共在的结构”下研究。范畴边界的划定在语言层面无法解释中间范畴“K”的划分原则,维氏对于该问题的解决方法为:(1)“离不开人类存在的历史性和社会性”;(2)“必须在与他者共在的结构中理解”。维氏的解决方法明显符合现代语言学对于语境的定义,这也进一步说明语言研究应放在具体语境中,即与言语层面研究相结合。
既然在语言层面无法解决语义范畴边界的模糊性,那么在言语层面是否就可以呢?对于“红糖”,不同地方的人采用不同的颜色表达:北京或台湾地区称为“黑糖”,有些地方叫做“黄糖”或“棕糖”。可见“红糖”的颜色在红、黑、棕、黄这几个表示颜色的范畴中都处于模糊的边界区域,也就是过渡区域中。在语言层面,要描述“红糖”的颜色会非常困难,但如果将该颜色置于言语层面、具体语言活动,即在谈论糖的问题这一命题中要描述该颜色就容易多了。
3.2 语义范畴的原型模糊
原型范畴理论对原型的解释是:“范畴成员中最清晰的例子、一类事物中最具代表性的等,它是基本层次范畴的代表,具有最大的家族相似性”(王寅 2007:113)。语义范畴的原型模糊就是语义范畴中原型的不确定。对于语义范畴的原型模糊,我们将以反训词和词语的非范畴化为切入点来说明。
反训是“一个词在共时的语言背景下,具有两个互相对立的义项,即同时具有两种相反的意义”(俞建梁 黄和斌 2007:48)。反训又称为词内反义现象或者一词兼有相反二意,这种词客观存在。“意义上有对立的所指,其能指在语音上可能相同、相近和不同”(华劭 2005:38),“反义词同源和一词兼有相反二义的现象就是这方面的一种表现。产生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一个原因就是语言的模糊性”(伍铁平 1999:187)。这种反训现象在其他语言中也有存在,在日语、英语、俄语中均存在一词兼有相反二义的现象。例如,日语“匂い”兼有“香”和“臭”两个对立义项,“兄弟”既可以表示“兄弟”又可以表示“兄妹”或“姐弟”关系,“今度”具有“上次”、“下次”和“这次”3个义项(石黑 圭 2013:51-60)。又如,英语brother既有“哥哥”的意思又有“弟弟”的意思。英语及许多其他语言表示家族成员的词语中很多都具有反训现象。俞建梁等(2007)以反训词为语料质疑原型范畴理论,认为原型范畴理论不能很好解释反训词且反训词内部的意义相反的义子间没有家族相似性。他们以古汉语的“扰”为例,指出“扰”有“顺”和“乱”两个相反义。这显然与原型范畴理论中对于多义词有共同意义核心的观点相悖。在语言层面很难判定“顺”和“乱”哪一个更典型,也就是说,在“扰”的语义范畴中出现两个原型,且很难分出这两个原型哪一个典型程度更高。“一个范畴同时拥有两个对立义项的核心,这种水火相容的范畴特点必然会使人产生对原型理论的疑问”(俞建梁 黄和斌 2007:50)。
“反义词并不是在意义上风马牛不相及的词”、“这种既想通又对立的所指意义,在能指上是可能的。”(华劭 2005:37-38)各个义子之间的相通之处就是家族相似性的所在。一个多义词(包括反训词)的能指与所指在最初阶段应一一对应,即一个能指与一个义子对应。随着人们对事物认识的增加,所指也越来越多,出现一个能指与多个所指对应的情况。与一个能指对应的多个所指之间,必然有内在联系。一个多义词的语义范畴应该分为两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有一个范畴原型,该原型为该能指最早与之联系的所指内容,在该范畴之下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的次范畴,次范畴内部也有一个次范畴原型,且次范畴之间具有家族相似性。反训词中的次范畴之间距离较远,但也有内在联系,即具有家族相似性。原型范畴理论不能解决的不是确定反训词的原型范畴,而是如何在一个以上次范畴中选择。在语言层面对于反训词语义范畴的原型很难确定,但如果将其放在言语层面下,其语义范畴内原型的确定就变得容易多了。例如:
① 乱而敬,扰而毅。( 尚书·皋陶谟)
② 俶扰天纪。(尚书·胤征)
①的意思为有才而不傲,和顺而刚毅。②前一个“扰”为“顺”,而后一个“扰”为“乱”。就②来说,在语言层面由于脱离具体语境导致不能确定“扰”的范畴原型;但是在言语层面,具体语境的限定使得在该语境中“扰”的范畴原型非常清晰。
并且,反训词的范畴原型一般较少使用,较多出现的是次范畴中的范畴原型。换言之,反训词的范畴原型的功能正在退化,取而代之的是范畴下相互对立的次范畴。对于这一现象,刘正光、刘润清(2005)称为非范畴化。“在语言研究层面,我们将非范畴化定义为在一定条件下范畴成员逐渐失去范畴特征的过程。这些成员在重新范畴化之前处于一种不稳定的中间状态,也就是说在原来范畴和它将进入的新范畴之间会存在模糊的中间范畴,它们丧失原有范畴的某些典型特征,同时也获得新范畴的某些特征。”(刘正光 刘润清 2005:29)基于非范畴化理论,可以对反训词做出如下解释:反训现象是一个词在非范畴化过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现象,该词在非范畴化过程中丧失原有范畴的特征,同时也获得某些新范畴的特征,且两个新范畴之间相互对立。刘正光等将语言范畴化分为范畴化、非范畴化、重新范畴化(刘正光 2005)。很明显,从范畴化经历非范畴化再到重新范畴化是一个循环过程,从历时角度看,语言的范畴化过程是一个动态过程;从共时角度看,范畴化循环的每一片断都是模糊的。就像一部电影是由无数静态图片组成一样,每一个范畴化的片段最终组合在一起形成动态的范畴化过程。语言的非范畴化过程是语言发展变化的过程,作为语言存在方式的言语,对语言发展变化无疑起到推动、促进作用。要研究语言演进,研究言语必不可少。正是在言语层面的微变化推动语言的非范畴化,这些微变化多表现为暂时性、多样性。刘正光等对语言非范畴化的研究仅仅探讨语言演进的结果,对于语言演进过程的研究则必须在言语层面进行。以“张三”这个名字为例,它指个体对象,因此是个别的,但就张三在许多意义活动中可以获得意指而言,它又是一般的。此处,实现这个名字的统一性含义的活动可以多样,这就使得对张三究竟是什么样的人的描述具有多样性。于是,专名“张三”也就具有模糊性。可以说,在每一次意义活动中,对“张三”的意指是对其的非范畴化,后者在特定意义活动中进行,具有暂时性。每一个非范畴化的片断都可能成为重新范畴化的起点。“在言语中,对义素静态分析得出的义子,一些被激活,一些被消除,位于中心与边缘位置的义子可能互换,并产生某些言语性(上下文中才有的)义子。”(华劭 2005:53)一些网络用语如“雷”、“萌”、“神马”等在某一场合使用后,迅速为人们所接受进而广泛使用,最终收录进词典,使其原有的范畴重新范畴化。新产生的义项成为新范畴的原型,在非范畴化状态下同时存在新旧两个范畴,且两个范畴的原型不同,此时在语言层面对该范畴的原型进行确定会有困难。处在非范畴化状态的词语,要确定其范畴原型应在言语层面进行。
4 结束语
语义作为概念在言语活动中的具体映射,确定其范畴影响着其在语言层面的范畴界定。“模糊词的典型区域有多大,一个语词究竟是精确词还是模糊词,并非一成不变,我们对它们的理解和使用都要考虑到具体语境,并应随着语境的转换而做出调整。因此,考察语义必须要在一定的语境范围内,特定的语境决定使用怎样的语词,我们只有通过考察具体的语用语境才能确定命题的内容和意义”(张爱珍 陈维振 2010:123)。研究语义模糊,即确定语义范畴不能脱离具体言语活动,脱离言语活动的语义研究毫无意义。每一个言语活动中出现的语义范畴都作为义子补充其在其语言层面的范畴,对于语言层面语言研究如不考虑具体的言语活动则其得出的范畴也将不准确。
尽管本文突出言语层面的动态研究,但是该层面与语言层面的整合性考察是研究本文对象的合理切入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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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谢 群】
TheTheoreticalThinkingofSemanticVaguenessintheSpeech
Li Gui-xin
(Heilongjiang University,Harbin 150080,China)
Semantic vagueness exists in all language phenomena. The research of semantic vagueness is not limited in the language, and it is more feasible in speech. In this paper, semantic vagueness is taken as a complicated category which could be researched in different dimensions. For the meaning, the definition and development of category and its evolution are equal to the decomposition and production of semantic vagueness. Therefore, it is necessary to evaluate the semantic vagueness in the dynamic speech. The combination of language and speech can make the research more comprehensive and integrated.
language; speech;semantic vagueness; category
H030
A
1000-0100(2014)04-0065-5
*本文系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项目“日本民族文化视域中的日语语义模糊性研究”(13YJA740047)的阶段性成果。
201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