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现状与对策
2014-12-03熊胜程建慧
熊胜 程建慧
(1 浙江省衢州市森林资源保护中心324002;2 浙江省衢州市林业种子种苗管理站324002)
野生动物资源是大自然给人类创造的宝贵财富,保护野生动物资源就是保护人类自己。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有利于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在保护好野生资源的前提下,大力发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扩大野生动物人工种群,加强野生动物产品的研究开发和市场开拓,逐步满足市场对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等多方面的需求,将衢州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培育成为林业支柱产业之一,既可增加群众的收入,又能保护好衢州市的野生动物资源。
1 衢州市自然与野生动物资源概况
衢州市位于金衢盆地的西部,地处省内第一大河钱塘江源头地区,与赣、皖、闽三省交界,总面积8844.6 平方公里。属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全年四季分明,冬夏长、春秋短,光热充足、降水丰沛、气温适中、无霜期长,年降水量在1500~2300mm 之间。全市林地面积1004.4 万亩,占土地总面积75.6%;森林面积949.4 万亩,森林覆盖率71.5%。全市有木本植物1020 余种,隶属95 科326 属,其中有国家级保护珍稀植物26 种。全市有古田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钱江源、紫微山、仙霞山、三衢山、浙西大竹海5 个国家级森林公园和1 个桔海省级森林公园,以及131 个县级自然保护小区。
良好的生态环境和地理区域优势,给野生动物的生息、繁殖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特别是开化县古田山国家自然保护区物种丰富。全市绝大数物种在自然保护区内有分布,开化县还被中国野生动物协会授于“中国白颈长尾雉之乡”。据调查,衢州市内有脊椎动物26 目74 科282 种,其中两栖类2 目7 科26 种;爬行类3 目9 科51 种;鸟类13 目37 科147 种;兽类8 目21 科58 种。白颈长尾雉、云豹、金钱豹、黑麂、中华秋沙鸭等6 种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穿山甲、猕猴、黑熊、大鲵、鸳鸯、水獭等34种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戴胜鸟等百余种省重点保护动物及其它一百多种省一般保护动物。 2013年在乌溪江国家湿地公园首次发现了国家一级保护鸟类中华秋沙鸭。
2 衢州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产业现状
根据调查统计(截至2013年底),目前衢州市共有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户 254 家,年产值5986 万元,其中野生动物驯养繁殖96 家、产值3583 万元,经营利用 158 家、产值2403 万元(见表)。当前衢州市驯养繁殖国家级保护的野生动物主要有梅花鹿、虎纹蛙等,省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有眼镜蛇、五步蛇、豪猪等,省一般保护的野生动物有七彩三鸡、棘胸蛙等。2011年市儿童公园为丰富市民生活,便于大家能在家门口欣赏到国家珍贵动物大熊猫,特向中国保护大熊猫中心借展大熊猫一只来衢州展出。为提高野生动物产业在全市林业经济所占比重,衢州市积极按照浙江省林业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野生动植物产业的若干意见》及《浙江省野生动物植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申报办法》,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作为“兴林富民”的途径之一,在政策上给予了大力支持,积极鼓励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促进林业产业结构调整,提高林业经济效益。
衢州市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表 单位:户、万元
3 存在主要问题
3.1 规模小,竞争力不强
行业总产值占全市林业行业总产值比例不足1%。驯养繁殖企业多数为家庭式养殖企业,平均产值仅36 万元。这类企业由于规模小,难以形成资金和人才优势,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筹资难。如今农业项目政府贴息贷款或者补助较多,而林业项目的野生动植物养殖业在政策优惠方面较少,单纯靠农民手头积蓄的资金不能满足发展的需要。二是看病难。野生动物的疾控防疫技术匮乏,相应的医疗机构几乎没有。三是保险难。鉴于SARS、禽流感对兽类、鸡禽类驯养繁殖企业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不少保险公司不愿对其进行保险,导致养殖户(场)投保难。也无力进行产品开发,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也很弱。如衢州市一家企业2009年经批准试点穿山甲养殖,由于技术和资金的问题,一直没有成功,更谈不上推广。
3.2 技术力量不足,产品附价值低
从调查情况来看,目前衢州市野生动物产业一产占60%,二产占10%,三产占30%,野生动物利用仍主要停留在直接食用或粗加工阶段,产品缺乏科技含量,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较低,市场竞争力也不强。由于缺乏科技支撑,野生动物产品的消费市场培育也明显滞后于生产市场,容易造成产品滞销。比如衢州市9 家梅花鹿养殖户,目前多集中在鹿茸酒、鹿血酒等初加工消费品,未进行深度开发利用,缺乏高端产品,许多老百姓也都知道鹿茸是一种高级滋补品,却不知如何利用,严重影响市场消费。
3.3 缺乏技术培训,行业人才匮乏
衢州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起步早,却发展缓慢,关键是缺乏技术培训,行业人才匮乏。如常山县球川镇沙安村上世纪90年代就已经从事蛇类养殖,但由于没有相应的技术培训,只能靠自我摸索积累经验,养殖的规模难以壮大。同时,由于技术推广不够,全市野生动物繁育人才队伍总量不足,素质与专业性不高等问题较为突出,行业发展所需的懂养殖、懂管理、会经营、有创新人才更是稀少。就目前衢州市野生动物产业来说,专业技术人员少、技术水平偏低,制约了整个产业的发展。
3.4 政策限制较多,养殖户存在后顾之忧
国家林业局2003年公布的《54 种名录》至今未调整,养殖品种严重受限。虽然浙江省林业厅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野生动植物产业的若干意见》及《浙江省野生动物植物驯养繁殖利用示范基地申报办法》等相关政策,但这些政策仍有较大限制。比如在驯养繁殖物种的认定上规定“对不在国家林业局公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育技术成熟的动物,以及未经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定批准的动物,实行有条件的试点养殖”。试点养殖,只有驯养繁殖许可,缺乏经营利用许可,意味着这些试点养殖的物种不能合法经营利用,驯养繁殖许可和经营利用许可存在脱节。在一家黑天鹅养殖基地调查时,养殖户就反映“今年基地养殖了40 多对黑天鹅,从繁育情况看,明年就可达100 多对,如果无法放开经营,光投入无产出,只能面临倒闭”。豪猪养殖也面临相同状况。此外,由于《54 种名录》限制,许多驯养繁殖技术已完全成熟的物种也不能合法开展养殖,此次调研时我们在衢州一家虎纹蛙养殖场发现,该养殖户对黑斑蛙开展了试验性生态养殖,技术已完全成熟,但由于缺乏政策依据,无法取得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不敢大量投入进行大规模养殖。
4 产业发展建议
从调查摸底情况看,衢州市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正处于一个积极发展期,近几年梅花鹿和豪猪养殖户增长很快。当前野生动物产业成为山区农民脱贫致富的一条有效途径,应给予积极支持和引导,以实现衢州市野生动物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调查中反映出的问题及该产业发展要求,提出以下建议。
4.1 进一步完善政策
国家林业局2003年公布的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单《54种名录》是“非典”横行、“SAS 病毒”肆虐的特殊背景下出台的,已不适应目前我国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及经营利用产业发展要求,建议国家林业局及时完善名录。对于一批试点养殖的野生动物应尽快组织专家论证,无论试点成功否,都应该有个结论,便于基层林业部门的日常管理及产业的有序发展。同时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遵循“加强资源保护,积极驯养繁殖,合理开发利用”原则:①加强野外资源保护,对大量利用野外种源,容易造成野生资源破坏的驯养繁殖严格加以控制。②对利用人工种源,技术成熟的驯养繁殖的物种,管理权限应根据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实际适当下放,如梅花鹿在我国养殖历史悠久,几近家畜,目前在全国范围内大规模养殖,但由于其属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每一批经营利用都须报国家局审批,显然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违背,建议下放到省、市乃至县(市、区)直接审批。
4.2 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出台产业扶持政策
衢州市的野生动物产业正处于迅速发展期,要在原有基础上积极筹措专项资金,加大投入,对加工利用型龙头企业、野生动物产品研发有贡献的单位实行以奖代补,激励产业发展,同时加大野生动物产品市场培育,建立专业市场,减少中间环节,提高产业效益。此外,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产业扶持政策,对一些积极性高、发展潜力大但缺乏发展资金的养殖户在贷款政策上给予倾斜,鼓励他们扩大规模,提高效益。
4.3 加强专项培训,建立专业人才队伍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一个产业的发展离不开人才和技术。野生动物驯养繁殖需要相当的专业技术,目前这些技术仅掌握在少数专家和养殖大户手中。作为野生动物主管部门应组织专家到基层开展专项技术培训。发挥重点龙头企业、示范基地的示范作用,推广“专家组+示范基地+科技示范户+辐射带动户”的技术模式,带动周边农户参与养殖。此外,每年从专业院校毕业生中引进技术人才,建立一支稳定高效的专业人才队伍,为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
4.4 加强产品研发,提高产品科技含量
目前,衢州市的野生动物产品绝大多数为初加工产品或半成品,缺乏精深加工的高附加值产品,综合利用水平极低。为此,建议政府设立专项研发项目,鼓励专业院校、科研院所开展野生动物精、深加工产品研发,着力开展多方位、综合性野生动物产品开发。对一些规模大技术力量强的龙头企业也可投入适当专项资金,鼓励他们成立野生动物产品研发机构,开发新、精产品,打开市场,形成“产、加、销”一体化产业链,让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创造更大的社会和经济价值。
[1] 王招英,骆天勇,李智.浙江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与经营利用[J].浙江林业,2012,12.
[2] 贺佳飞.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产业现状及发展对策[N].云南经济日报,2012,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