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奋力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局面

2014-12-02黄中平

新湘评论·下半月 2014年11期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特色

黄中平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阶段召开的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立足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际,着眼全局长远,坚持问题导向,深刻总结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历史经验,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重大任务,科学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这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顶层设计,描绘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蓝图,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展现了我们党在法治理论上的重大发展、在法治建设体制机制上的重大创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必将对党和国家事业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要充分认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在现时代,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全会《决定》指出:“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是因为: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改革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国际形势复杂多变,我们党面对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人民群众对法治的要求越来越高,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依法治国在党和国家工作全局中的地位更加突出、作用更加重大。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党要更好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更好维护和运用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更好统筹社会力量、平衡社会利益、调节社会关系、规范社会行为,使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实现我国和平发展的战略目标,迫切需要从法治上提供可靠保障,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只有高举依法治国大旗,在法治轨道上不断深化改革,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才能在适应各种新常态中赢得新胜利,确保国家长治久安,不断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因此,我们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工作全局出发,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要深刻领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和基本原则。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依法维护人民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这一指导思想明确要求我们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要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道路关乎命运,道路决定前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正确道路,否则就会南辕北辙。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具体讲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根本制度基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根本制度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这3个方面实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核心要义,规定和确保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制度属性和前进方向。”全会《决定》有一条红线贯穿全篇,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条道路,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在这一根本性问题上,我们必须树立自信、保持定力,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不仅要走正确的道路,而且要树立明确的目标。全会《决定》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是贯穿全会精神的一条主线,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向国内外表明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包括形成五大法治体系的重点任务、“三个共同推进”“三个一体建设”的工作布局、“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基本要求,对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纲举目张的意义,为我们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基础工程。只有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才能不断为法治建设提供动力、激发活力。我们必须准确把握这一总目标,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着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endprint

全会《决定》指出,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必须坚持以下原则:“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这五大基本原则就是对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建设成功经验的科学总结,深刻揭示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客观规律。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我们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保证。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因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要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因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必须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因为法律是成文的道德,道德是内心的法律,两者都具有规范社会行为、维护社会秩序的作用。要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因为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必须突出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这些都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重要内容,犹疑不得、动摇不得、丢弃不得。

要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全会《决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六项重大任务,这就是:“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以上六项重大任务,充分体现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指导思想和总目标的内容要求。其中,前四项任务是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法治的四大环节进行部署。关于科学立法,《决定》围绕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实施这一任务,从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完善立法体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四个方面展开,对宪法实施和监督提出基本要求和具体措施,通过部署重点领域立法体现依法治国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关系。关于严格执法,《决定》围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这一任务,从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六个方面展开。关于公正司法,《决定》围绕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这一任务,从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推进严格司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六个方面展开。关于全民守法,《决定》围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从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建设完备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四个方面展开。后两项任务,是对法治队伍建设和党的领导进行部署。《决定》围绕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这一任务,从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三个方面展开。《决定》围绕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这一任务,从坚持依法执政、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深入推进依法治军从严治军、依法保障“一国两制”实践和推进祖国统一、加强涉外法律工作七个方面展开。为了实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完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任务,《决定》还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我们一定要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落实好全会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着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条基本经验。我国宪法以根本法的形式反映了党带领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取得的成果,确立了在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形成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对这一点,要理直气壮讲、大张旗鼓讲。”因此,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题中应有之义。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加强和改进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同依法执政基本方式统一起来,把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人大、政府、政协、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依章程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统一起来,把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实施宪法法律同党坚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统一起来,善于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善于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善于通过国家政权机关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善于运用民主集中制原则维护中央权威、维护全党全国团结统一。依法执政,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只有坚持依据党内法规从严管党治党,才能不断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提升党的执政能力,使党始终成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坚强领导核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蓝图已经绘就,目标正在召唤,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总抓手,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伟大实践,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法治中国而奋斗!

(作者系《求是》杂志社副总编辑)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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