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中激励机制对业主和承包商的博弈影响
2014-12-02郝思齐HAOSiqi池慧CHIHui
郝思齐HAO Si-qi;池慧CHI Hui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郑州 450011)
(North China University of Water Conservancy and Hydropower,Zhengzhou 450011,China)
0 引言
随着建筑业的发展,工程中的合同形式也越来越多元化,在不同的合同确定的承包模式下,业主和承包商所承担的风险也是不一样的,为了减少风险,越来越多的业主选择在设置的合同中采用激励机制[1]。
激励本质上是一个信息问题。激励问题其实就是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一种动态博弈。项目业主在设置激励机制时,就必须考虑承包方对激励机制的反应,预测该机制对承包方的激励作用,从而优化激励机制,使该机制能较好地协调项目业主和各个承包方的利益,使各方的利益均能在此机制内得以最大化的实现。
资格后审一般只需要详细审查提交了最低评标价的投标书的投标人资格。通过资格后审,不会减少投标人数量,但评标过程的工作量较大,投标的竞争性也较高。而且,由于影响建设工程的因素有很多,包括质量、安全、环保、进度、成本等等,这其中有一部分很受招标人主观判断的影响。这种主观判断毫无疑问会体现在评标方法中,如个个因素的权重的确定或分数的安排。因此,仅仅构建低价中标的投标博弈模型是不完整的。
招投标问题其实就是招标人和投标人博弈均衡的结果[2]。文章正是针对这些主观因素,建立数学模型,研究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标过程中业主采用激励机制时,投标人与招标人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如何博弈并最终达到双方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以及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收益。
1 模型的建立
业主选择不同的合同形式时,双方的信息优劣对比是不同的,因此博弈模型研究的对象也不同。在设计激励制度时,要考虑的因素很多,如:区分不同的合同模式和不同的承包模式,考虑工程的大小和作用等等,要想在这场动态博弈中让双方都取得丰厚的利润,确实不是件容易的事情。
在工程中常常把激励的奖金与工程的质量挂钩,达到一定的标准可以发一部分的提成,激励优化主要就是对这一部分进行优化设计,且主要是费用目标函数以及约束条件的确定。
1.1 模型建设前提[3,4]
①业主在招标文件中详细的说明了对承包商的各种激励机制,使承包商可以根据这些条件做出相应的对策。最终中标的承包商业主不能确定是不是最优秀承包商。
②建筑市场是信息不对称的,各方对有关信息的了解是有差异的,所掌握的信息比较充分的一方,往往处于比较有利的地位,相反则处于比较不利的地位。
③根据边际成本递增理论,承包商工作效率的增幅随着业主所承诺奖励的不断增加而递减。
④根据双因素理论,在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某一种合同中的激励效用随时间递减。
⑤根据马斯洛需要层次论,在前期规定的投标控制价很低,承包商可能获得的利润水平较低时,激励机制对承包商的激励效用的增幅是递增的,然而随着承包商利润水平高于某一水平后,激励机制对承包商的激励效用的增幅是递减的。
⑥业主激励机制发挥作用表现为大于或至少等于让承包商尤其是优秀的承包商接受并愿意按照合同的激励效用正常工作,文章中c5即这一机制的起点。
⑦管理学中“经济人”的人性假设,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市场各方都有追求自身的利益最大化的趋势。
1.2 建模
文章是为业主提供服务的,因此模型是以业主方为博弈方,表现为业主对承包商进行的博弈,主要探讨因业主处于信息劣势从而导致不合格承包商的投机收益以及对业主造成的损失,优秀承包商并不影响业主的收益。
假设业主计划投入的激励报酬水平为x,其雇用的承包商为优秀承包商的概率是P,产出效益为f(x),则不合格的承包商的概率是1-P,产出效率为f1(x),f(x)=f1(x)+R(x),R(x)为二者的工作绩效差距,是一个随报酬水平变化的变量。根据模型假设前提③,承包商的工作效率的极限是一个定值,因此根据模型假设前提⑤,f′(x)>0,f1′(x)>0,当x<c3时,f″(x)>0,x>c3时,f″(x)<0;当x<c4时,f″(x)>0,x>c4,f″(x)<0;根据模型假设前提⑥,当x<c5时,f(x)<f1(x);x=c5时,f(x)=f1(x);x>c5时,f(x)>f1(x)且R′(x)>0。随着工程的不断发展,在不同的利润水平、管理水平和激励机制条件的影响下,承包商之间的差距趋于一个定值,故R″(x)<0。以上c,c1,c2,c3,c4,c5均为常数且大于0。
业主成本为c(x),且c(x)=kx,k 为系数,其大小取决于业主投入的额外激励费用占业主运营成本的比重。因此,业主的收益如下:
化简得:Y=f1(x)+R(x)P-kx,(其中x>c5)即业主最大收益值Ymax为对上式Y 中的x 的极值,即,化简得:因为R(′x)>0,P>0,最后得到,其中C=R′(x)P>0(其中x>c5)。如图1 所示。
D 点的斜率为k1,B 点的斜率为k2,k1=k,k1-k2=C。假设,x0为常数,即由本式可以看出,(x)和R′(x)皆为减函数,当P 增大时,为保持上式等号两边的平衡,x0会增大;说明在保证业主收益最大的约束条件下,承包商优秀的概率越大,业主可以提供的激励水平则会相应提高,所承担的损失与风险也跟小,反之则降低;同时,当k 增大,即业主激励资本占业主成本的比例越大,x0减小,表明业主可以提供的激励水平越低,反之亦然,如果过大时,可能出现x0<c5的情况,说明此时业主不能采取本模型。当P=1 时,f1(x)=f(x),R′(x)=0,此时就变为f′(x)=k。
此外,在本模型中,AC 是业主原本应该得到的收益,但是由于处于信息劣势一方,不能完全获得该收益,并且由于不合格承包商的存在,业主付给其x0,希望得到A 点的收益,但是只得到了B 点的收益,业主损失了AB 的收益并有可能承担因为承包商能力有限所带来的建筑产品可能有的一些质量上的风险,加大现场管理的成本,工期的延长所带来的损失等。
由于不合格承包商的存在,业主最终选择优秀承包商的概率只有P,业主实际得到的收益为BC+AB×P,即f1(x)+R(x)P,因此,业主因为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收益损失为:AC-(BC+AB×P)=f(x)-[f1(x)+R(x)P]=R(x)[1-P]。
2 结论
综上分析可以看出,无论业主采取哪种合同方式,只要采用资格后审并在招标文件中列明激励机制,那么或多或少就会使自己所掌握的信息不完全,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信息不对称是必然存在的。处于信息劣势的一方就会损失一部分收益。
采用资格后审的招投标项目,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投标人先了解了激励机制的内容,并根据自身的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了调整,制定了相应的对策,如果此时选用低价中标的方法确定中标人,则会有一定的风险[5,6]。因此,激励机制所起到的对优秀承包人的奖励与激励效果就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根据业主的损失收益R(x)[1-P],文章认为减少损失的途径是增大优秀承包商的概率或者减小不同承包商之间的差距。最根本的办法就是在招投标的过程中选用资格预审制度,并在确定了中标人之后再协商签订有关激励机制这方面合同,避免业主在招标过程中信息获取的被动地位;如果非要采用资格后审制度,那么采用低价中标就不合适了,可采用经评审的综合最低报价法确定中标人。
因此,业主采用资格后审的评审办法并使低价的承包商中标是无法避免收益的损失,良好地信号显示机制必不可少。
[1]赵道致,张文惠.招投标中的激励机制设计[J].现代财经-天津财经大学学报,2002(1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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