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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力率电费政策,促进企业节能降损

2014-12-01王可韩洪军

科技创新导报 2014年28期
关键词:无功补偿功率因数

王可++韩洪军

摘 要:该文介绍了目前我国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并分析了其中部分不足的地方,并从电力系统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无功补偿为目标,提出了一些完善政策的建议,以使这些政策能够协调供、用电双方利益,鼓励用电企业积极增加投资无功补偿,不断提高电力需求侧无功补偿自给水平,推动国内电网节能降损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力率电费 功率因数 无功补偿

中图分类号:TM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183-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雾霾的天空,重度污染的环境,时刻警醒着我们要大力节能减排,降低损耗。对于我们电网公司来说完善力率电费政策、降低电网损耗对于搞好节能减排和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

功率因数的大小是衡量电力转化成其他能量的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1)

所以,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就规定: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到送。

现行功率因数标准有0.9、0.85、0.8三个标准。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见文献[1])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2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的不足

文献[1]颁布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电网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上都相对落后。文献[1]对于那时供电企业及用电客户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支出,节约成本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在无功补偿方面加大了投资,通过提高功率因数,节约了电费支出。功率因数从提高到,当输送的有功功率和电压不变时,供电线路和变压器的损耗有所降低,其降低的百分数可用下式计算:

(2)

由上式(2)得出,当功率因数从0.85提升到0.9,功率损耗可以降低21%,从0.9提升到0.95也可以降低损耗10%。

如果一个企业年用电量约为300万kWh,补偿前线损率约为6.5%,补偿后功率因数从0.9提高到0.95,则每年可减低损耗约为1.95万 kWh,按每度电0.8796元计算,可节约电费开支约1.715万元,加上功率因数调节电费(以0.9为标准)1.979万元,每年共计节约电费开支3.694万元。

可以看出,功率因数的提高对降低损耗,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2)提高了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挖掘了设备潜力。

功率因数的提高,促使输送无功电流的减少,使系统不能过载运行,从而发挥原有设备的潜力。同时可以减少企业初次电力设备投资费用,而且减少了运行后的基本电费。

(3)减少电压损失,降低电压波动,有效提高了电压质量、线路输送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负荷水平不断提高,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文献[1]在很大层面上已经不能起到鼓励促进企业加大节能降损力度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①提高功率因数到一定程度后,节约电费的效果不大。由“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看出最多也只能减收1.3%的电费,客观上无法激励用电企业更多的投资无功补偿装置。

②“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部分内容不甚合理,起不到鼓励企业节能降损的目的。以表3例如,功率因数为0.80且用电量为100 MWh时,企业想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0.92,由式(3)得出需要增加无功补偿2962 kVarh;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1.00,需要增加无功补偿45561 kVarh。多投入42599 kVarh,电费减收比例却没有得到减少。

(3)

③影响供电质量。我国现行力率电费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月平均功率因数进行考核,这就照成一些企业在负荷高峰时补偿少,用低谷补偿弥补,以逃避根据文献[1]规定增收的电费。因此,现行无功电价政策在客观上无法调动用电企业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积极性,影响供电质量。

3 完善力率电费政策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中高功率因数段0.95~1.00、0.94~1.00、0.92~1.00对应电费减少比例分别为0.75%、1.10%、1.30%,这样企业把功率因数提高到0.95、0.94、0.92,和把功率因数提高到1.00减收的电费比例一样而投入的差别却很大。为此,建议细化并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3.2 提高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

目前的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分别为0.80、0.85、0.90,由式(1)得每千瓦有功负荷需要无功补偿容量分别为0.75 kVar、0.62 kVar、0.484 kVar。照此分析,10 GW有功负荷的电网至少有5 GVar的无功功率需要由电网公司进行补偿,否则电网电压水平就会降低。这种异地补偿所产生的投资效益、质量效益与降损效益均低于用电企业就地补偿所产生的效益。

因此建议国家应逐步提升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最终使功率因数接近1.0。这样才能避免用电企业忽视无功补偿,也能获得长期奖励的状况。

3.3 考核实时功率因数

考核月度平均功率因数很容易出现低谷时段无功补偿多,高峰时段无功补偿少,平均功率因数达标甚至很高,而电压质量很低的现象。因此,建议逐步推行实时功率因数考核办法,实时监测用户的功率因数,实现无功功率的动态平衡管理。

4 结语

该文通过对目前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一些不足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包括提高减收电费比例并细化考核标准、逐步提高考核标准、考核实时功率因数等。以此促进企业加大无功补偿投资力度,节能降耗,提升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Z].北京: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1983.

[2] 燕红侠,牛淑芳.无功补偿与提高功率因数及节能降损的关系[J].煤炭技术,2008,27(8):44-45.

[3] 孟祥忠.现代供电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 唐寅生.一种分功率因数电能表[J].电力设备,200,8(11):113.endprint

摘 要:该文介绍了目前我国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并分析了其中部分不足的地方,并从电力系统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无功补偿为目标,提出了一些完善政策的建议,以使这些政策能够协调供、用电双方利益,鼓励用电企业积极增加投资无功补偿,不断提高电力需求侧无功补偿自给水平,推动国内电网节能降损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力率电费 功率因数 无功补偿

中图分类号:TM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183-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雾霾的天空,重度污染的环境,时刻警醒着我们要大力节能减排,降低损耗。对于我们电网公司来说完善力率电费政策、降低电网损耗对于搞好节能减排和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

功率因数的大小是衡量电力转化成其他能量的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1)

所以,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就规定: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到送。

现行功率因数标准有0.9、0.85、0.8三个标准。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见文献[1])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2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的不足

文献[1]颁布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电网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上都相对落后。文献[1]对于那时供电企业及用电客户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支出,节约成本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在无功补偿方面加大了投资,通过提高功率因数,节约了电费支出。功率因数从提高到,当输送的有功功率和电压不变时,供电线路和变压器的损耗有所降低,其降低的百分数可用下式计算:

(2)

由上式(2)得出,当功率因数从0.85提升到0.9,功率损耗可以降低21%,从0.9提升到0.95也可以降低损耗10%。

如果一个企业年用电量约为300万kWh,补偿前线损率约为6.5%,补偿后功率因数从0.9提高到0.95,则每年可减低损耗约为1.95万 kWh,按每度电0.8796元计算,可节约电费开支约1.715万元,加上功率因数调节电费(以0.9为标准)1.979万元,每年共计节约电费开支3.694万元。

可以看出,功率因数的提高对降低损耗,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2)提高了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挖掘了设备潜力。

功率因数的提高,促使输送无功电流的减少,使系统不能过载运行,从而发挥原有设备的潜力。同时可以减少企业初次电力设备投资费用,而且减少了运行后的基本电费。

(3)减少电压损失,降低电压波动,有效提高了电压质量、线路输送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负荷水平不断提高,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文献[1]在很大层面上已经不能起到鼓励促进企业加大节能降损力度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①提高功率因数到一定程度后,节约电费的效果不大。由“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看出最多也只能减收1.3%的电费,客观上无法激励用电企业更多的投资无功补偿装置。

②“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部分内容不甚合理,起不到鼓励企业节能降损的目的。以表3例如,功率因数为0.80且用电量为100 MWh时,企业想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0.92,由式(3)得出需要增加无功补偿2962 kVarh;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1.00,需要增加无功补偿45561 kVarh。多投入42599 kVarh,电费减收比例却没有得到减少。

(3)

③影响供电质量。我国现行力率电费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月平均功率因数进行考核,这就照成一些企业在负荷高峰时补偿少,用低谷补偿弥补,以逃避根据文献[1]规定增收的电费。因此,现行无功电价政策在客观上无法调动用电企业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积极性,影响供电质量。

3 完善力率电费政策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中高功率因数段0.95~1.00、0.94~1.00、0.92~1.00对应电费减少比例分别为0.75%、1.10%、1.30%,这样企业把功率因数提高到0.95、0.94、0.92,和把功率因数提高到1.00减收的电费比例一样而投入的差别却很大。为此,建议细化并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3.2 提高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

目前的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分别为0.80、0.85、0.90,由式(1)得每千瓦有功负荷需要无功补偿容量分别为0.75 kVar、0.62 kVar、0.484 kVar。照此分析,10 GW有功负荷的电网至少有5 GVar的无功功率需要由电网公司进行补偿,否则电网电压水平就会降低。这种异地补偿所产生的投资效益、质量效益与降损效益均低于用电企业就地补偿所产生的效益。

因此建议国家应逐步提升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最终使功率因数接近1.0。这样才能避免用电企业忽视无功补偿,也能获得长期奖励的状况。

3.3 考核实时功率因数

考核月度平均功率因数很容易出现低谷时段无功补偿多,高峰时段无功补偿少,平均功率因数达标甚至很高,而电压质量很低的现象。因此,建议逐步推行实时功率因数考核办法,实时监测用户的功率因数,实现无功功率的动态平衡管理。

4 结语

该文通过对目前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一些不足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包括提高减收电费比例并细化考核标准、逐步提高考核标准、考核实时功率因数等。以此促进企业加大无功补偿投资力度,节能降耗,提升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Z].北京: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1983.

[2] 燕红侠,牛淑芳.无功补偿与提高功率因数及节能降损的关系[J].煤炭技术,2008,27(8):44-45.

[3] 孟祥忠.现代供电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 唐寅生.一种分功率因数电能表[J].电力设备,200,8(11):113.endprint

摘 要:该文介绍了目前我国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并分析了其中部分不足的地方,并从电力系统实际出发,以科学、合理的无功补偿为目标,提出了一些完善政策的建议,以使这些政策能够协调供、用电双方利益,鼓励用电企业积极增加投资无功补偿,不断提高电力需求侧无功补偿自给水平,推动国内电网节能降损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关键词:力率电费 功率因数 无功补偿

中图分类号:TM7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0(a)-0183-01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但由此产生的环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摆在了我们的面前。雾霾的天空,重度污染的环境,时刻警醒着我们要大力节能减排,降低损耗。对于我们电网公司来说完善力率电费政策、降低电网损耗对于搞好节能减排和提高电力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

功率因数的大小是衡量电力转化成其他能量的利用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1)

所以,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就规定: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到送。

现行功率因数标准有0.9、0.85、0.8三个标准。

根据计算的功率因数,高于或低于规定标准时,在按照规定的电价计算出其当月电费后,再按照“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见文献[1])所规定的百分数增减电费。

2 现行力率电费政策的不足

文献[1]颁布于20世纪80年代,当时的电网无论是规模还是技术上都相对落后。文献[1]对于那时供电企业及用电客户提高功率因数,减少支出,节约成本曾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

(1)企业在无功补偿方面加大了投资,通过提高功率因数,节约了电费支出。功率因数从提高到,当输送的有功功率和电压不变时,供电线路和变压器的损耗有所降低,其降低的百分数可用下式计算:

(2)

由上式(2)得出,当功率因数从0.85提升到0.9,功率损耗可以降低21%,从0.9提升到0.95也可以降低损耗10%。

如果一个企业年用电量约为300万kWh,补偿前线损率约为6.5%,补偿后功率因数从0.9提高到0.95,则每年可减低损耗约为1.95万 kWh,按每度电0.8796元计算,可节约电费开支约1.715万元,加上功率因数调节电费(以0.9为标准)1.979万元,每年共计节约电费开支3.694万元。

可以看出,功率因数的提高对降低损耗,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效果是十分明显的。

(2)提高了发供电设备的利用率,挖掘了设备潜力。

功率因数的提高,促使输送无功电流的减少,使系统不能过载运行,从而发挥原有设备的潜力。同时可以减少企业初次电力设备投资费用,而且减少了运行后的基本电费。

(3)减少电压损失,降低电压波动,有效提高了电压质量、线路输送能力和系统安全稳定水平。

然而,随着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负荷水平不断提高,电网规模不断扩大,文献[1]在很大层面上已经不能起到鼓励促进企业加大节能降损力度的目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①提高功率因数到一定程度后,节约电费的效果不大。由“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看出最多也只能减收1.3%的电费,客观上无法激励用电企业更多的投资无功补偿装置。

②“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部分内容不甚合理,起不到鼓励企业节能降损的目的。以表3例如,功率因数为0.80且用电量为100 MWh时,企业想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0.92,由式(3)得出需要增加无功补偿2962 kVarh;要把功率因数从0.91提高到1.00,需要增加无功补偿45561 kVarh。多投入42599 kVarh,电费减收比例却没有得到减少。

(3)

③影响供电质量。我国现行力率电费政策主要针对企业月平均功率因数进行考核,这就照成一些企业在负荷高峰时补偿少,用低谷补偿弥补,以逃避根据文献[1]规定增收的电费。因此,现行无功电价政策在客观上无法调动用电企业采用动态无功补偿装置的积极性,影响供电质量。

3 完善力率电费政策的几点建议

3.1 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功率因数调整电费表”中高功率因数段0.95~1.00、0.94~1.00、0.92~1.00对应电费减少比例分别为0.75%、1.10%、1.30%,这样企业把功率因数提高到0.95、0.94、0.92,和把功率因数提高到1.00减收的电费比例一样而投入的差别却很大。为此,建议细化并提高减收电费比例。

3.2 提高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

目前的功率因数考核标准分别为0.80、0.85、0.90,由式(1)得每千瓦有功负荷需要无功补偿容量分别为0.75 kVar、0.62 kVar、0.484 kVar。照此分析,10 GW有功负荷的电网至少有5 GVar的无功功率需要由电网公司进行补偿,否则电网电压水平就会降低。这种异地补偿所产生的投资效益、质量效益与降损效益均低于用电企业就地补偿所产生的效益。

因此建议国家应逐步提升功率因数的考核标准,最终使功率因数接近1.0。这样才能避免用电企业忽视无功补偿,也能获得长期奖励的状况。

3.3 考核实时功率因数

考核月度平均功率因数很容易出现低谷时段无功补偿多,高峰时段无功补偿少,平均功率因数达标甚至很高,而电压质量很低的现象。因此,建议逐步推行实时功率因数考核办法,实时监测用户的功率因数,实现无功功率的动态平衡管理。

4 结语

该文通过对目前现行的力率电费政策一些不足的分析,提出了一些完善相关政策的建议,包括提高减收电费比例并细化考核标准、逐步提高考核标准、考核实时功率因数等。以此促进企业加大无功补偿投资力度,节能降耗,提升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

参考文献

[1] 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办法[Z].北京:水利电力部,国家物价局,1983.

[2] 燕红侠,牛淑芳.无功补偿与提高功率因数及节能降损的关系[J].煤炭技术,2008,27(8):44-45.

[3] 孟祥忠.现代供电技术[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4] 唐寅生.一种分功率因数电能表[J].电力设备,200,8(11):113.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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