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难点与解决对策
2014-11-27段梅
摘要: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然而,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问题影响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长足发展,本文在分析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服务难点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科技型中小企业 金融服务 难点 对策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型中小企业迅速发展,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科技活动开展、科技创新成果转化、科技人才就业,提供了良好的途径。云南省在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与中国面向西南桥头堡战略的框架下,积极促进科技创新,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已取得显著成果,但目前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壮大,仍面临诸多难点,总结为两个方面:
1 科技型中小企业自身发展存在不足
1.1 云南省整体科技产业化水平与国内中、东部地区有一定差距,科技型中小企业多数处于起步阶段,规模较小,投入较少,缺乏充足的资本实力,经营风险高,破产率高,企业架构和公司运营较为随意,在法人治理方面缺乏统一可行的规范,部门设置与人才配置松散,管理粗放,很难在短时间内进入集约发展。多数企业固定资产比例小,缺少可供抵押的有形资产,而能够提供的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又因不易评估,变现能力差而很难作为抵押物获得贷款。即使作为知识产权来质押融资,一旦企业违约,也很难按预先确定的价值进行转让。
1.2 科技型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仍有待提高,表现为科技创新型项目少,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技术含量低,技术容易被替代,多数企业不具备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能力,导致优质产品少,高科技产品少,主要盈利产品仍属于价格低廉、趋同性强、低附加值、只要求短期回报的资源型粗加工产品。扩大经营发展的意愿往往是个人主观选择,不具备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融资需求,投入资金不容易转化为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质产品,导致还贷困难、违约率上升。
1.3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淡薄,违约率高,社会公信力不如大企业,企业信息透明度不佳,缺少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及会计制度,不同程度存在企业账面不实、报表数据信度低等问题,致使银行无法获得对称信息,无法对企业真实经营及需求状况进行评估而做出消极选择。在获取各渠道资金投入与银行授信时,一部分企业隐瞒不利信息,影响了整个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健康发展,导致银行贷款供给与需求不对称,更多中小企业陷入继发性的贷款难问题。
2 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2.1 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体系不健全。融资环境不利于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所提供的融资渠道少,不能够满足大多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需求。中介机构担保机制不完善,费用高昂,大部分担保企业注册资本较少,授信额度不高,担保筹备耗时长,过程繁琐,担保方式单一,仍局限于有形资产的抵押和质押,缺乏可操作的信用担保方式。民间融资方式较为混乱,缺乏规范系统的实施推广方法及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2.2 银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服务的成本及风险比对大企业融资服务要高,为了控制自身经营风险,往往通过高门槛来消极排斥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导致银行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的服务质量较低,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办理融资业务的限制过多,融资期限短,结算方法不够简便,结算渠道不通畅。而一系列相对繁琐的贷前调查行为,较高的贷款利息、担保费、抵押评估费用、风险保证利息等费用,提高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在市场经济规律的作用下,银行倾向于减少或者不向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需求得不到满足,只能寻找民间融资方式或者被迫经营转向,难以形成良好的融资环境。
2.3 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共享不通畅,政府、金融机构与科技型中小企业之间缺乏公开、透明的信息共享及合作平台。政府的监督难以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将实际运营状况及融资需求透明化,银行难以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进行快速有效的考查评估,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及非资金性发展需求得不到有效表达。专门从事科技金融服务的人才尚有很大缺口,科技型中小企业具有一定专业性的诉求无法传达给银行及中介机构,给知识产权价值及与产品转化预期评估造成困难。
3 解决对策
3.1 政府应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方式。提高投入资金使用效率,发挥财政科技投入的引导作用,加大政府资金对社会资金的引导,通过贴息、补助、创业投资等形式,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科技创新、技术开发和成果转化。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提高科技水平和产业化能力。建立科技金融需求项目库和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引导产业投资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社会资本等支持初创期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制定风险补偿和奖励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信贷投入。发挥税收政策引导作用,实行创业与研发税收优惠政策。
3.2 加大银行信贷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制度创新和产品创新,开发符合科技创新和高新技术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业务流程,提供专门的授信、结算、结售汇、银行卡、现金管理、财务顾问等服务。建立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特点的风险评估、授信尽职免责和奖惩制度,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信贷抵押方式,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授信,采取抵押、质押与信用担保的组合担保方式,满足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需求,优化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开展以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为主的无形资产质押贷款业务,政府成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项担保基金,为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贷款。
3.3 培育中介机构发展。充分挖掘社会资源,积极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创办科技投融资服务中介机构,完善中介机构的门类,建立各类为科技型企业融资担保、成果转化、企业孵化、信用评级、资产评估、上市培育等服务的中介机构。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充分发掘各类科技型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科技创业人才的投融资需求,实现与金融机构的良好对接,提高服务质量与水平,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3.4 鼓励科技部门设立优选项目库,筛选具备发展潜力的项目进入项目库内,加大对科技创业工作的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银行设立科技专家顾问委员会,提供科技专业咨询服务,尤其是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得到有效评估。在审贷委员会中吸收有表决权的科技专家,并建立相应的考核约束机制。加强科技和金融部门之间的有效对接,形成科技金融结合的长效机制。
3.5 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与科技、金融有关科普及法律知识舆论宣传和普及教育,公开评选、表扬先进企业及个人,并揭露违法违规行为,塑造良好的信息环境。在科技、金融行业中开展双向培训活动,培养一批兼具科技与金融业务素质的专门人才。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1]邵永同.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模式创新研究[M].知识产权出版社,2014.
[2]出晓峰.金融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难点及对策[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2009(6).
[3]石曦.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J].中国商贸,2013(34).
[4]陆建平.科技型中小企业金融支持体系研究[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2(42).
作者简介:
段梅(1982-),女,云南昆明人,助理研究员,从事科技发展战略与政策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