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涉毒的罪与罚
2014-11-25杨迪
杨迪
自从明星成为一种职业后,似乎便没有断过与毒品的亲密联系。从美国猫王到日本的酒井法子,以及1997年中国内地第一例曝光的女歌手罗琦,明星吸毒事件一直呈增长趋势。明星是否就比其他人群更易沾染毒品?明星涉毒屡禁不止的背后,是否还有其他因素?
明星与毒品
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副院长范和生是较早关注明星吸毒现象的研究者之一。他认为,“消费需求受个人收入水平直接影响,娱乐明星通常属于高收入人群,财富首先为他们吸食毒品提供了相当程度的便利。”
反过来,毒品也成为炫耀财富和地位的一种象征。中国刑警学院禁毒系教师王锐园在对吸毒原因调研时发现,“在很多年轻人圈子里面,吃完喝完就一人来一片,他们把这叫作‘最高档次。之后,很快就兴奋了,唱啊跳啊,几个小时达到巅峰。”
歌手谢东也曾表示:“演艺圈很容易攀比,横向比较,纵向比较,跟自己的过去比,跟现在周围的人比,跟知名度高的、跟歌唱得红的大牌明星等等,很容易产生比较,无形中就产生了很多的欲望。”
今年北京警方进行的缉毒大会战中,查获的涉毒明星占全部查获的涉毒人员的0.15%,而据不完全统计,自1998年以来曝光的中国涉毒明星不到40人,虽然明星涉毒只是涉毒人群的“小众”,但因为明星涉毒示范效应大大高于普通人的涉毒作用,所以不容小看这个比例。
范和生力图从明星成名时间寻找规律。他发现,目前曝光的涉毒明星中,多数成名时间在30岁以前,这些明星一夜成名的机会大,大多凭借一首歌曲或者一部电视剧就能红遍大江南北,但之后要想超越则比较困难。再加上这些在十几岁二十岁上下、凭借一首歌曲或一部电视剧成名年轻人,没有经受过太多挫折,导致他们的社会责任感较低,做事不考虑后果,这是他们容易沾染毒品的原因。
婚姻、家庭不成功,也是明星涉毒的原因之一。台湾演员孙兴在吸毒被捕后曾表示,因为自己两次失败的婚姻,内心极度痛苦,试图通过吸毒来排除忧愁。“有些明星在遭遇家庭变故时,仍要在公众面前谈笑风生,这是一种巨大的情感压抑。”
“圈子”性质,则是明星吸毒现象的另一显著特征。“明星一般是被包装的,在被包装的形象之下,明星们难以表达自己的真实情感,也很难参与普通大众的消遣活动,多数只能和圈子里的人交流一下,如果圈子里有人染上毒品,则迅速遍及这个经常交往的小圈子。”范和生说。
中国刑警学院禁毒系教师王锐园调查发现,这同时也是年轻吸毒者中的典型现象:最初都是在同学、朋友的劝导下初涉毒品。
“你看我们都吸不也没事儿吗?”“这都什么年代了?”“别那么土老帽”。在类似劝导下,半推半就地就接触了毒品,“一个带一个,像滚雪球一样”。
因此,从曝光的明星吸毒事件中亦可看出,大部分明星的吸毒地点是在娱乐场所或家中。经统计,在被北京警方抓获的几十人次的明星吸毒记录中,仅有2人是独自吸毒,其他均是与其他人共同吸毒。范和生分析说,“吸毒人通常呈现有群体性的特征,这是一种获得群体认可的表现。”他进一步解释道,当聚在一起时,“我”参与吸毒,是象征着“我”能融入这个圈子,借此获得同伴的信任和认同。
当今社会,毒品在一定程度上,在媒体报道或影视中被赋予了一种“反主流”“反文化”的符号象征意义,大麻成了个性化的标签,这种现象在时尚圈尤为明显。再加上粉丝们对明星的追随,导致明星群体涉毒容易被社会关注和原谅,甚至出现明星“炫毒”现象。港星王敏德就曾自曝:24岁以前,什么毒都吸过,还说“不必把娱乐圈吸毒当回事”。罗琦在戒毒后对媒体表示,最初沾染毒品源于好奇和追求时髦的虚荣心的推动,觉得吸毒“有个性”。
明星禁毒之惑
虽然每有明星涉毒,全社会便群起而攻之,然而范和生教授发现,社会上严重的泛娱乐化倾向,其实弱化了媒体的监督和引导职责,使得明星涉毒成为娱乐事件,而非严肃的社会事件,从而不利于对明星吸毒的批评和引导。
比如,2009年,中国和日本几乎在同一时期出现了明星吸毒事件,中国是歌手满文军,日本是著名歌星酒井法子。
然而,中日两国媒体在具体报道方面却有明显的差异。比如,范和生发现,中国媒体报道满文军吸毒案,多是刊登在报纸和网络的娱乐版块中,虽也有时事评论文章出现,但占绝大多数的是娱乐报道;而日本媒体报道酒井法子涉毒案,几乎全部是刊登在社会新闻节目和版块中。
事件的后续发展中,两国媒体继续保持着巨大的差异。满文军获得保释后,即到北京电视台参加节目,向全国观众致歉,随后媒体对此事的报道基本告一段落;酒井法子在取保候审后也发布了谢罪会,日本众多媒体前往报道,但日本媒体仍然持续高度地关注了酒井法子的开庭审理过程等后续事件。
当然,最明显的差异在于,满文军在案发5个月后成功复出,并发行新专辑,2010年,再次担任脑瘫康复项目爱心公益大使;但日本媒体却对酒井法子获罪后的行动不再关注,将其打入“冷宫”,酒井法子因此虽有复出意愿,但没有成功。
范和生说,这反映了中日媒体对待这一事件的不同态度。中国媒体虽然在满文军吸毒被抓后一致认为其作为公众人物不应吸毒,但仍会附上另一种声音:给吸毒明星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相比之下,日本媒体几乎没有“宽恕”酒井法子或“再给她一次机会”的声音出现。
据中国大陆法律,对于吸毒者采取的制裁手段一般分为“行政处罚——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三个程序:吸毒未成瘾者,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处五日以下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罚款;如果认定为吸毒成瘾的,根据《禁毒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可以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期限三年。如果在社区戒毒期间有再次吸毒等行为的,公安机关可以做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期限两年。
但统计数据表明,今年以前,对涉毒明星的惩处也多以行政拘留为主,从5日到15日不等。如满文军与妻子李俐在生日宴上聚众吸毒,李俐获刑一年,满文军本人则只被行政拘留14天。今年3月被查获的歌星李代沫,以“容留他人吸毒”获刑9个月,或许是至今为止演艺明星被判处的最高刑罚。其他人员,目前也仅曝光出三次因吸毒被抓的谢东有过两次强制戒毒的经历,其余人并未见有“社区戒毒”的处罚,包括两次涉毒明星演员张默和导演张元。
(徐白客荐自《中国新闻周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