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初步思考
2014-11-24刘林青甘锦锋
刘林青 甘锦锋
(武汉大学中国产学研合作问题研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00)
一、什么是产业技术研究院
图1 产业技术研究院发展的理论基础
建立优秀的产业共性技术研究机构,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研发,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发达国家(或地区)科技和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成功经验,产业技术研究院是共性技术研发机构的一种有效形态。有关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定义并不十分清晰,一个突出的表现就是它有多种名称,如工业技术研究院、技术研究院、工程研究院、先进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和标准与技术研究院等,在当前,特别容易与大学(科研机构)在本地或外地建立的派出机构相混淆。
美国、德国、荷兰、日本、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成功经验表明(如图1所示):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中,产业技术研究院首先是一种研发机构,这与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传统的纯科技中介服务机构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以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对象,以推进先进技术的产业化和提升产业结构层次为目标,因而是一种类型相当特殊的公共研发机构,需要政府的持续投入;这种应用研究导向也与大学以基础研究和理论创新的基本定位形成明显的区隔。
也正因为共性技术为对象的特殊定位,所以能发挥其他机构难以达到的“集成作用”,成为创新体系的关键纽带和网络平台,衍生出新企业孵化、组建研发联盟等中介角色。不仅如此,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还可是政府产业政策的具体执行者,充当新产业培育和发展的产业先锋。但是,如果缺乏对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特殊的公共研发机构的基本认识,在实践往往会出现本末倒置、新瓶装旧酒的问题,如将产业技术研究院视作传统孵化器的升级版等等。
二、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新在哪里
从20世纪90年代末开始,原国家经贸委和科技部等12个部门大力推进国家行业部门所属的242个产业技术类科研院所转制为企业。这些承担共性技术研发的传统研究机构退出了历史的舞台。近年来,全国各地涌现出来的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主要体现如下三个“新”:
(一)产业“新需求”催生产业技术研究院重回舞台。改革开放以来,相当多的产业发展走的是外源型发展模式,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来源于国外,处在这一发展模式中的企业一般都疏于对应用性共性技术创新发展,缺乏对该类技术部署、投入和积累,导致企业在此类技术上的短板。原有那些科研院所通过企业化改制转变为市场竞争主体后,由于面临生存和盈利的压力,往往更倾向于一些市场急需的、容易产生效益的短平快项目的研发;对于周期长、风险大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研发缺乏足够的动力。上述原因导致在国家和区域创新体系中缺少了最重要的一环——产业共性技术的应用研究。
(二)政府“新观念”赋予其在创新体系中承担更重要的功能。过去科技体制改革的核心思路是将资源的配置方式由原有的政府计划行为转变为政府与市场的共同作用,且希望两者的边界越清晰越好。目前,科技体制改革正从最初的“产学研”拓展到“政产学研用”,强调的是通过市场“无形的手”和政府“有形的手”共同给力,促进创新能力的提升。这实际上对政府作用有了新的认识。国外的经验表明,在转型关键时期政府主导的产业研发机构,是引领和带动产业转型发展的主要依托力量。
(三)管理“新机制”让新成立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有别于传统。深圳清华大学研究院“四不像”理论,形象地表明这些新兴的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传统的、事业单位性质的研究机构有着明显的区别,通常会采取企业化运行机制,具有“民办、公助、非营利”的典型特征。
三、国外和台湾地区典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经验
(一)共性特征分析
不同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特色不同,综观世界上绩效显著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它们有着诸多共性(吴金希&李宪振,2013),具体如下:
1. 制度设计的有效性。除了体现本国或本区域的政治和社会体制的特点外,都无一例外地建立起机构的公益性及与政府之间的高度互动,同时又保持了与产业互动的主动性。
2. 具有强大的研发能力。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是,建立独立自主的实体研发机构;其次,是着眼于共性、公益性、前瞻性的技术产出,使其能以蓬勃的生命力成为产业技术能力与竞争力之源;最后,能够培养产业创新型人才,为产业的后续发展提供丰富的人力资源保障。
3. 清晰的目标定位。中国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下简称台湾工研院)的应用创新导向的清晰定位对其持续成功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三十多年来,它一直定位于前瞻性、适用性的应用技术的开发和商业化,一不做基础研究,二不与企业争市场。这种清晰的目标定位解决了基础研究机构不愿意做、企业不敢做、政府不能做的事情,搭建起了跨越技术与市场之间鸿沟的桥梁。
4. 政府的持续支持必不可少。如果没有政府的持续资助,很难保证其公益性,其可持续发展能力也将受到怀疑。对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德国弗朗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学会、日本产业技术综合研究院、中国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韩国科学技术研究院2010年的收入来源研究表明,政府经费的比例在45%—89%之间。
(二)中国台湾半导体产业发展过程中台湾工研院扮演的角色
在半导体产业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台湾工研院扮演角色的侧重点是不同的。在看到产业团体的科研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产业技术研究院对产业的主导性不断地下降。具体是(如图2所示):
图2 基于产业生命周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角色变迁模型
1. 产业萌芽期,台湾工研院可说是半导体科技研发的主要角色、主要执行力量者,即作为政府科技政策的代言人,以科研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角色。国家与台湾工研院之间的互动,直接主导半导体产业萌芽期的发展。当政府试图发展一个具有战略性价值的新工业,而由台湾工研院通过成立的衍生公司的任务,扮演创立及支持产业发展的工作,以提供有利于新兴工业发展的基础。
2. 产业成长期,由于半导体业者逐步具有集成电路技术研发能力,而台湾工研院仍扮演研发主导角色。但是,台湾工研院“策略性退出”,避免“与民争利”,逐渐退出生产行列,扮演促进产业发展的角色,即搭建整合产业界、学术界以及政府部门等各项研究发展能量与资源的环境。促进产业发展的角色可分为研发联盟和技术培育两种任务。前者,协调产业界与研发机构共同筹组研发联盟;后者,这是台湾工研院提供有益于培育高科技公司的场所。
3. 产业成熟期,民间业者已经有很强的研发能力,开始主导产业的研究。台湾工研院逐渐放弃主导地位,而扮演业界研发伙伴的角色,及开展未来技术的前瞻研究。研发伙伴的角色是对有技术需求的企业直接提供技术协助,可分为技术转移以及技术服务来直接协助企业提升技术水平,还可由企业以研发服务方式将研发计划委托台湾工研院代为执行。
四、国内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实践情况
不完全统计,目前全国各地已组建数十家产业技术研究院,且最近在“新型研发组织”潮流的带动下,有爆发式增长的趋势。本文提出一个二维分类框架:第一维度根据产业技术研究的定位分为专业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和综合性产业技术研究院;第二个维度根据产业技术的研究能力是“自建”还是“外援”,分为政府及其科研代理(自建)、大学及科研机构(外援)和企业(外援),其中以大学主导的专业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和政府主导的综合性产业技术研究院最为典型(如图3所示)。
(一)大学主导的专业化产业技术研究院(图3中A)。
基于历史的原因这类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占比相当大。基本上采取“高校(研究机构)+当地政府”的组建模式,核心功能就是:高校(科研机构)的研发成果(队伍)在当地的落地。换言之,这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实质上扮演的是科技中介的角色,并不是严格意义的产业技术研究院。它们对当地的产业创新作出了相当贡献,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也存在不少问题,包括:1.落地的实验室与真正意义上研发平台还有相当的距离;2. 政府投入缺乏长效机制;3. 研究院与校本部之间亟需建立起有效沟通机制;4. 人才引进模式有待改进;5. 普遍急需能串起创新链的战略科学家,等等。
图3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分类框架
(二)政府主导的综合性产业技术研究院(图3中 B)。
与国外产业技术研究院最为接近,也最能体现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概念内涵。这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往往采取行政化推动(即政府将之作为产业和科技政策的具体执行者)、企业化运作(即民办非企业运作模式),以整合地区科技资源为目标,为深化自主创新,提升区域科技竞争力提供统筹、支撑、服务的综合性领导平台,努力完成应用研究、技术服务、成果转化、人才集聚、产业规划五大任务。因为是政府主导,该类产业技术研究院定位为非营利性科技研发与服务机构,也使之能发挥统筹和引领的角色。
图4 区域创新体系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基本定位和核心机制
五、构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核心机制
充分认识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是以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为对象的特殊公共研究机构,具有 “民办、公助、非营利”的典型特征。以此为基础,本文尝试按社会企业的逻辑构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核心机制,使之与政府、大学(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形成明确的界面(如图4所示):
1. 明确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是提供产业公共品的非营利性组织,避免与企业争利。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当属社会企业的范畴:承担产业公共服务的社会功能是其存在的目的,而企业化运作并适当盈利则是其实现目的、保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从目的和手段而言,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与真正承担产业化和商品化的企业形成明显的区别。
2. 作为独立的经营实体,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服务的对象是政府和当地企业。产业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这类产业公共品是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核心提供物,而政府和当地企业是这类产业公共品的主要购买者。在新兴产业发展的早期,当地企业尚待培育的情况下,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的“订单”主要来自政府;随着产业的成熟、当地企业的壮大和产业技术研究院市场营运能力的增强,来自企业的“订单”逐渐增加。
3. 明确政府持续投入的基本原则,在此基础上将政府投入模式从“事业拨款”向“产品(服务)采购”转变。与传统的产业技术研究院相比,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与之最大的区别应该是与政府的关系上。在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成立之初,股东可以来自政府及代理机构、企业和大学等,混合所有制应是其基本特征。在成立后,政府投入支持主要是对其提供产业公共品的购买。
4.借鉴台湾工研院经验,逐步实现其收入模式从100%政府采购到政府与企业各占50%转变(即所谓的1:1收入模式),实现“自立”。1:1收入模式首先是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自主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体现,不需完全依赖于政府。不仅如此,来自企业的订单和收入本身体现了新型产业技术研究院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是有市场的,从而解决了公共品绩效评价的难题。
5. 积极探寻人事制度创新,自建强大的研发队伍、培育核心竞争力,同时保持人才在区域创新体系内有效流动。
[1]李建强,黄海洋,陈鹏等. 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 2011.
[2]刘凡丰,董金华,李成明. 高校产业技术研究院的网络交流机制.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 2012 (4).
[3]冷民,Ulrike Tagscherer,徐秋慧. 公共产业技术研究院促进区域创新发展. 科技潮, 2011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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