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下乡”与“乡下文化”
2014-11-23胡昌方程文锦
□ 胡昌方 程文锦
苏北革命老区泗洪县太平乡有个“农家乐业余剧团”,30多年来,这个农家剧团在四邻八乡演出上千场,观众达百万人次。更为难能可贵的是,他们在走乡串村送戏的同时,还主动热情地“送戏进城”,那一台台散发着乡土气息的文艺节目,时不时地在高楼大厦的县城里引起轰动,并多次在省、市、县的文艺汇演中获得嘉奖。
上面提倡“送戏下乡”,乡下却又出现“送戏进城”,品评这个活跃和丰富了城乡文化生活的农家“土剧团”,不能不令人敬慕、感慨和反思。
应该承认,上级有关部门提倡的“文化下乡”、“送戏下乡”,功不可没。然而,要丰富和振兴农村文化生活,单靠国家和省、市、县的专业文艺团体一次又一次地“送戏下乡”,是远远不够的,甚至是难以奏效的。况且,这样做是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的。
“文化下乡”诚可贵,“乡下文化”价更高。从长远观之,从根本上讲,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彻底改变农村文化生活贫乏落后的状况,必须在上面倡导“文化下乡”的同时,基层应开拓多种渠道,大力发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乡下文化”。
而要发展好“乡下文化”,基层领导就需要树立起一个先进的理念。这就是“再穷不能穷了乡下文化,再苦不能苦了百姓精神生活”。
太平乡的农家剧团自1982年创办以来,之所以越办越兴旺,这个乡的村民文化生活之所以红红火火,就是因为当地党委、政府在带领群众治穷致富、改善农民物质生活的同时,始终不忘丰富和充实农民的文化生活,广大农民身边始终有一支宣传精神文明的文艺队伍;就是因为各级党政部门及社会各界对这个剧团十分给力、热心扶持——“有钱捐钱,有物献物,有招支招”;就是因为这个剧团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演的是农村事,唱的是乡下人”,因而深受乡民的青睐和厚爱。
有道是:“送文化”莫如“种文化”。假如广大农村都能像太平乡那样有个自娱自乐乃至快乐社会的农家剧团,让文化种子在乡村希望的田野上扎根、开花、结果,那么,“乡下文化”就会逐步地发展起来,繁荣起来;而“文化下乡”也就能真正落实到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