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法首次大修让国家账本更阳光等4则
2014-11-21
预算法首次大修让国家账本更阳光
经过4次审议之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预算法完成了20年来的首次大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经济法室主任王超英表示,此次修改加强了人大对预算的审查监督,表现在要求报人大审批的预算草案应当进一步细化、完善预算的初步审查制度等方面。例如,为解决预算“不清楚”、“看不懂”的问题,修改后的预算法在预算编制阶段,要求各级预算支出应当按照功能分类和经济分类编制。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修改后的预算法重点解决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3个层面的问题:其一,建立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举债融资机制,赋予地方政府以适度的举债权,解决“怎么借”的问题;其二,对地方政府债务实施分类管理和规模控制,将地方政府的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并接受上级行政机关和立法机关的监督,解决“怎么管”的问题;其三,理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解决“怎么还”的问题。 (来源:经济日报)
行政村3至5年将实现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
银监会近日表示,已经印发《关于推进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全国乡镇进一步推动基础金融服务向行政村延伸,力争用三至五年时间总体实现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加快农村地区普惠金融发展。《意见》指出,要进一步拓展服务渠道,通过采取乡镇网点延伸服务,在符合条件的行政村建设简易便民网点和布设电子机具等方式,夯实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的渠道基础。对目前仍没有任何形式金融服务的行政村,优先解决好存取款和转账等基础金融服务问题;已经解决基础金融服务问题的,要逐步充实查询、银行卡、小额贷款申请受理和基础信用信息收集等方面的服务;具有潜在服务需求和业务基础的,进一步增加代理缴费、保险、理财和证券业务。此外,要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技术,使金融业务直接服务到户到人。积极引导村民推广使用银行卡。
(来源:人民网)
工商总局约多专家座谈公平竞争:严惩垄断行为
近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张茅出席了由中国工商学会组织召开的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专家座谈会,并和与会专家学者交流。张茅在会上指出,国务院印发的《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打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严厉惩处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体现了对竞争的重视。市场经济越发达,竞争和竞争政策发挥的促进作用就越重要,这是市场经济的规律。工商部门将高度重视和认真研究相关问题,促进市场充分竞争、公平竞争。事实上,眼下工商总局、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反垄断执法机构正在掀起一场反垄断的“夏季风暴”,豪华车商、IT巨头等都被突查。据悉,我国目前有三个机构实施反垄断法,商务部负责“经营者集中”也即并购行为的反垄断审查;国家发改委监管“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 (来源:新华网)
我国“减税养老”体系渐成
保监会消息称,明年内,我国将启动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三大支柱,“减税养老”体系渐成。 “减税养老”,也就是对缴纳养老保险实行税收优惠。我国目前的养老保险体系创立于上个世纪90年代,共有三大支柱,第一支柱是政府“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第三支柱是个人商业保险。作为“兜底”的基础养老保险,是由个人和企业共同缴纳,免税政策已经在我国实行十余年,其中不仅包括个人缴纳中涉及的个人所得税,也包括企业缴纳中涉及的企业所得税。今年1月1日起,我国开始根据国际惯例,对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实施个税递延优惠,也就是说,个人缴纳企业年金涉及的个税,可以延迟到退休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降低其当期税务负担。而对于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明年内,也将启动个税递延试点,这也意味着税收优惠将全面覆盖我国养老保险体系中基础养老保险、企业年金、个人商业保险这三大领域。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