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账和结账》教学分析
2014-11-17蔡文楠
蔡文楠
摘 要:由张玉森、陈伟清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基础会计》是中等职业教育国家规划会计专业主干课程教材。本内容选自教材第五章《会计账簿》的第五节。登记账簿是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之一,是会计专业学生必须掌握并应该熟练运用的一种会计核算方法,是会计核算的中心环节,是编制会计报表的基础。因此,《会计账簿》不仅是本章的重点,也是全书的重点和关键,对账与结账在会计学习中占有非常重要的一席之地。
关键词:对账;结账;教学分析
1 教学目标
(一)教学目标
熟悉对账和结账的概念,掌握对账和结账的基本内容及结账方法。会运用所学知识正确进行对账,能结合所学知识进行结账,从而培养学生严谨规范的职业素养,培养学生团队合作和自主学习的精神。
(二)教学重难点:(1)教学重点:对账和结账的内容,结账的方法。(2)教学难点:结账的方法。
2 教学方法
(一)说教法
(1)故事激趣法
设计意图:充分利用学生对新鲜事物充满好奇的心理,创设故事情境"大华公司会计李红,月末会计主管安排对账",让学生从会计的角度来理解对账和结账的原理,解决对账、结账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从而激发学生对对账、结账的兴趣,活跃课堂学习气氛,寓专业教育于快乐教学之中。
(2)任务驱动法
设计意图:以完成2个任务为线索,根据对账和结账的特点,按照业务处理流程,由易到难,把真实的经济活动巧妙地设计隐含在任务中,让学生以分组完成任务的方式领会对账和结账的各个关键点。在学生完成任务的同时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以及自主学习的习惯,引导他们学会如何去发现,如何去思考,如何去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最终让学生自己提出问题,并经过思考,自己解决问题。
(3)范例演示法
设计意图:为了更好地完成课堂任务,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通过课件演示、范例演示和板书演示等方法,详细讲解对账和结账的全过程,充分调动学生看、听、说、写等各种能力,使学生对对账和结账内容由感性认识逐步上升为理性认识。
(二)说学法:(1)自主探究--自主学习,研究探索。(2)小组协作--讨论交流,协作学习。(3)实践操作--实践操作,学做合一。
设计意图:充分发挥学生的视觉、听觉和动觉功能,使学生脑、口、手并用,把看到的、听到的、手上做的结合起来灵活运用,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提高学习的主动性,从而达到较理想的教学效果。
3 教学过程设计
(一)课前准备
为了提高课堂效率,更好地开展课堂教学,要求学生做好充分的课前预复习工作,温习已有的会计凭证、库存现金日记账、部分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预习本课题相关内容,思考对账结账的原理。让学生带着问题听课。这样,既为完成本教学任务打下基础,同时也培养了学生的自学能力。
(二)课堂教学
(1)引入任务,故事激趣(约5分钟):李红是大华公司的会计记账人员,月末会计主管安排把账核对一下,然后进行结账,面对一大堆的凭证和账簿,李红应该具体做哪些工作呢?(深度情景创设,把学习者变为工作者)
(2)剖析任务,探索新知(约10分钟):用屏幕展示本课内容纲要,通过布置任务、范例演示,把学习活动与任务相结合,使每位学生都明确为了解决问题,还需要学习哪些理论知识,让学生带着问题,去探究新知。
任务一:分析对账的具体工作内容。账证核对,账账核对,账实核对。
任务二:对账后怎样进行结账?结账步骤:①将本期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全部登记入账;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调整有关事项,确定合理收入、费用并登记入账;③将损益类账户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结平所有损益类账户;④结算出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账户的本期发生额和余额,并结转下期。
结账方法:①总账的结账方法;②明细账的结账方法;③年度终了的结账。
(3)实施任务,实战演练(约15分钟):在学习了对账和结账理论知识的基础上,学生分成六小组,根据发放的《任务单》,引导学生完成课堂任务。在任务实施过程中,学生进行思考、讨论、相互协作,然后完成任务,充分调动了学生思考、交流、归纳等各种能力,激发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教师在此过程中进行启发引导和巡回答疑,帮助学生解决问题。通过演示和学生的讨论回答,顺利完成课堂任务。
为了使学生能熟练的对账和结账,在课堂教学中设计了 "课堂实训" 这一环节,每一小组任务都不同,通过实训把学习环境模拟为工作环境,让学生真正"做中学,学中做",而不是简单的完成任务。
(4)评价任务,展示成果(约10分钟):投影仪展示学生成果,并让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进行个别点评,找出不足并解决。教师对学生的表现给予表扬,培养学生的自信心和竞争意识。
(5)拓展任务,知识延伸(5分钟):①探究在对账过程中发现账账不符情况该如何处理?②讨论账实如何核对?③拓展视野到学校模拟基地尝试进行核对账目并结账,写出调查报告与感悟。
参考文献:
[1]冯佳.基于任务驱动的高职基础会计课程教学设计[J].郑州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