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逃学,家长要坐牢
2014-11-15佟才录
佟才录
在美留学期间,我住在亚特兰大的一户人家。这户人家的男主人叫史蒂夫,是一名货车司机,女主人叫凯莉,是超市里的理货员。他们的儿子叫鲍勃,今年13岁,在当地一所中学读6 年级。
有段日子,鲍勃沉迷于网络游戏中不能自拔。由于史蒂夫和凯莉的工作性质,他们每天为了生计早出晚归忙于工作,疏于过问鲍勃在校的学习情况,有时候学校开家长会他们也经常缺席。因此,鲍勃失去了父母约束,更加放任自流,经常逃学去网吧打网络游戏或在大街上游荡。
一晃儿,学校快放暑假了。一天晚饭后,史蒂夫照例到门口的邮箱里取报纸,却吃惊地发现邮箱里面居然有一张法院传票。原来是鲍勃所在学校的“逃学管理办公室”向法院起诉指控史蒂夫作为鲍勃的家长,犯有“疏于管教孩子、纵容孩子逃学”的罪名。拿着法院的传票,史蒂夫夫妇面面相觑。
学生逃学,学校为此大动干戈向法院起诉学生家长。我感觉十分荒唐和不可思议,学校是不是有些小题大做?史蒂夫苦笑着对我说:“在美国,针对学生(主要是6~16周岁的学生,也就是接受义务教育的小学、初中到高中的孩子)逃学问题,美国的司法机构量身定制了一系列相应的《反逃学法案》。法律规定:学生6 个月内不能无故逃课超过7 天或14个半天。如超过则违反了逃学法,家长就会被逃学管理办公室提起指控。一旦证实家长知情学生逃学事实,家长就有可能被判处25美元以上100 美元以下的罚金,或者处以30天以内的拘役、劳役;那些纵容孩子严重逃学的家长,最高可能被判处一年监禁。而且,这些与孩子逃学旷课相关的法律手册,在学校开学的第一天,就会发给每一名学生。另外,手册上还附有签名文件,要求家长签名后交还校方,表示已阅读、了解并且遵守法规内容。 ”
开庭那天,我陪着史蒂夫一家去法庭听审。在法庭上,鲍勃的辅导员一一列举了鲍勃无故逃学9 天的证据,并出示了鲍勃班上同学和任课老师的证明材料,而鲍勃也当庭承认他确实是逃学去了网吧玩。根据美国《反逃学法案》,法庭当庭判处史蒂夫拘役30天。史蒂夫认罪态度诚恳,当庭作了检讨并向学校保证以后一定会严加管教儿子。鲍勃也痛哭流涕悔过,决定痛改前非、戒掉网瘾,保证今后不再逃学旷课。最后,经学校为史蒂夫求情,法庭改判史蒂夫缴纳100 美元罚金,免去拘役。当天,和史蒂夫一起被学校“逃学管理办公室”指控的还有另外12位逃学学生家长,他们有的被判罚金,有的被判劳役,逃学最为严重的一位学生家长,被判一年监禁。
孩子若逃学,家长就要坐牢。美国是一个法治社会,任何事情都讲究法律。美国的《反逃学法案》本意就是为了让家长和学生意识到上学的重要性,与我国“子不教,父之过”的传统教育思想不谋而合。他山之石,可否攻玉?在我国,居高不下的中小学生逃课率也是一直让中小学校很头疼的焦点问题。希望此文能给国内的教育部门一些启迪和借鉴。
(本栏目编辑 宋春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