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 钱
2014-11-14夏鲁平
爱你 2014年1期
◎ 夏鲁平
还 钱
◎ 夏鲁平
五十年代,我父亲被分配到吉林省财政厅,任省税务局二科干部,许崇岚为科长。那时机关干部的工资都不高,加上每家有三四个孩子,生活很是拮据。许崇岚的妻子常年有病,总在吃药,到月底发工资前十几天,许崇岚的手里就没有买米买菜的钱了。那时,我父母都在财政厅工作,父亲月工资是82元,母亲的月工资是70元,在单位是有名的富裕户。许崇岚作为我父亲的同事,在最困难的时候,理所当然会从我父亲手里借一点钱,每次也就十元二十元的,解决燃眉之急。每当月初开工资时,许崇岚总是要张罗还钱,都被我父亲婉言推辞。
“文革”期间,机关人员流动频繁,在我父亲即将离开机关的前一天,许崇岚从家里搬来一台老式收音机,准备卖掉,来还我父亲的钱。那台收音机是许崇岚的宝贝,我父亲坚持不让他卖。许崇岚说,等我条件改善了,一定把钱还给你。
1975年的一天,长春下着大雪,我父亲的工厂来了一位五十多岁的女人。她身穿一身黑衣服,头戴一条白围巾,脚穿条绒棉布鞋,打扮得十分肃穆。她对父亲说:“许崇岚同志去世了。”
许崇岚的妻子找到我父亲,是完成许崇岚的一个遗嘱:无论如何也要找到我父亲,将他从前借的80元钱归还。
那个年月,在一个偌大的城市里,要想找一个失散多年的老同事,无异于大海里捞针。许崇岚的妻子在丈夫去世不久,就急忙来到我父亲工作的那个工厂,亲自将那80元交到我父亲的手中。
(摘自《光明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