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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析1907年清廷关于平满汉畛域的讨论

2014-11-11陈烨楠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7期

陈烨楠

[摘 要]在清末预备立宪时期实行平满汉畛域举措的过程中,光绪三十三年慈禧太后发布化除满汉畛域懿旨与官绅群起奏议,是一个关键性的事件。清廷试图化除满汉畛域,而对满汉政策作出了新的调整,但因种种因素制约,而并没有切实施行,也没有收到预期效果,致使清王朝最终难逃覆亡的命运。

[关键词]预备立宪;满汉畛域;满汉政策

满汉关系是清代民族关系的重要内容,清末十年,革命党人高举“排满”大旗从事革命活动,满汉矛盾日益突出,满人特权遭到汉族各阶层及满族开明人士的强烈不满,成为清廷进一步推进新政改革必须解决的问题。然而清廷统治者对这个问题始终抱有侥幸心理,直到1907年徐锡麟刺杀恩铭事件发生,慈禧太后才被迫重新审视满汉关系。当年七月初二,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发布了一条上谕决心化除满汉畛域,云:“我朝以仁厚开基,迄今二百余年,满汉臣民从无歧视。近来任用大小臣工,即将军、都统亦不分满汉,均已量材器使,朝廷一秉大公,当为天下所共信。际兹时事多艰,凡我臣民方宜各切忧危,同心挽救。岂可犹存成见,自相纷扰,不思联为一气,共保安全。现在满汉畛域应如何全行化除,著内外各衙门各抒所见,将切实办法妥议具奏,即予施行。”(1)此后清廷内部展开了一场关于化除满汉畛域的大讨论,不仅内外臣工纷纷上书献策,一些士子也参与其中。本文以《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已刊的一些奏折、条陈为中心,综合其他相关史料,具体探讨在此过程中的官绅奏议问题及应对措施。

一、平满汉畛域问题的提出

关于化除满汉畛域,早在1898年百日维新期间已经提及,但随着变法的迅速失败而胎死腹中。1901年以后,随着革命党的“排满”宣传日炽,满汉矛盾加剧,一些有远见卓识的官僚已经意识到问题的严峻性,平满汉畛域的呼声由田野传到庙堂。早在光绪二十八年,张之洞进京面见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向两宫提出“请化除满、汉畛域,以彰圣德,遏乱萌”(2)两宫为之动容,然而后来就没了下文。1906年五大臣出国考察宪政归来,五大臣之一的端方向慈禧太后上了一份《请平满汉畛域密摺》,他从民族关系的角度比较了奥地利、俄国、瑞典、荷兰的衰弱以及英国、美国的强盛,指出:“苟合两民族以上而成一国者,非先靖内证,其国万不足以图强,而欲绝内江之根株,惟有使诸族相忘,混成一体”,强调欲靖内乱、御外侮必须要“降明诏,举行满汉一家之实,以定民志而固国本。”(3)由于诸重臣的普遍呼吁,慈禧太后在新政期间实行了一些有利于改善满汉民族关系的举措,比如原来只允许满人担任的一些官职也始向汉人开放,但是慈禧太后始终没有迈出“平满汉畛域”的一步,依旧存在保持满人特权的侥幸心理。

促使慈禧太后决心化除满汉畛域的是1907年7月的徐锡麟事件。光复会成员徐锡麟是坚定的排满主义者,他通过关系捐得安徽巡警处会办一职,号称清朝的四品大员,1907年7月6日他亲手枪杀了安徽巡抚恩铭,把矛头直指向满人,他在供词中声称自己蓄意排满多年,此次就是为了杀满人而来。此后不时传出满人官僚被杀的消息,满汉矛盾已经激化。这促使清廷不得不正视满汉畛域问题,加之张之洞、袁世凯、端方等大员的促动,慈禧太后终于发布了一道明确要化除满汉畛域的上谕,令内外衙门讨论办法,这引起了内外官员和士子们的广泛讨论,他们纷纷上书清廷提出对策。

二、讨论的内容及其对策

(一)关于八旗生计问题

清末八旗制度已经腐朽,旗兵几乎没有了战斗能力,但是旗人仍然过着不耕而食不织而衣的寄生生活,这也成为革命党借以排满的核心问题。同时,由于清廷实行旗民分治,旗人的生活方式受到严格的限制,这直接导致旗人没有从事农、工、商业的基本技能,仅仅依靠朝廷的饷银度日,随着人口的增长,每个旗兵领到的饷银日益不能满足基本的生活需求,旗人的生计也愈来愈窘迫。

内外臣工对此纷纷提出自己的方案,虽各有不同,但都大致围绕裁撤驻防、旗民同一展开。南书房翰林郑沅主张裁去驻防名目,旗兵改隶于各省,占籍为民,京旗分隶于顺天府属办理,并酌量变更将军、都统等官制。(4)御史贵秀主张裁撤驻防,仿旗籍以办军籍,满汉之民尽为兵,相习既久,自无排满排汉之可言。(5)桂林府遗缺知府杨道霖主张除宗室贵族另订章程以外,凡满洲、蒙古、汉军八旗,均一律销除旗档,统归民籍,裁撤将军、都统、佐领等官,各归州县官管理,挑选丁壮为兵,其余闲散人等,准其出外自谋生计。(6)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主张分三期蠲除旗籍:第一期清查旗籍户口;第二期颁发褒赏功勋牌券;第三期将旗人安插各行各业,一律化作平民。(7)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主张把京旗与驻防八旗仿军籍之例,编入相应地方州县籍贯,使旗籍与民籍不分;同时清查八旗户口,分等造册,各筹生计,并裁撤其钱粮。(8)力主化除满汉畛域最有力的满族官员两江总督端方提出的方案较为详尽,他奏陈四条办法:第一,旗人悉令就原住地方,如军籍例编为旗籍,与汉人一律归地方官管理;第二,旗丁分年裁撤,发给十年钱粮,使自谋生理;第三,移驻京旗屯垦东三省旷地,或自耕,或召佃取租,以资养赡;第四,旗籍臣僚宜一律报效廉俸,以补助移屯经费。(9)可见,废除八旗制度,将旗人改造为普通百姓已经成为朝野上下的普遍要求。

(二)关于满汉文化差异问题

在清廷统治中国的二百余年中,满洲贵族统治者继承了中国传统的统治制度和文化,成为与汉唐宋明一脉相承的朝代。但是清朝统治者并没有像北魏孝文帝那样放弃本民族传统,主动将本民族融合到汉族中去,而是十分强调本民族固有的特色,如所谓的“国语骑射”。这导致的结果是,满汉两族相处二百余年,其间虽不乏文化上的相互渗透,但差异依然十分明显,例如满汉不能通婚以及满汉姓名、服饰、习俗上的差别等等。以丁忧为例,汉族官员要丁忧十七个月,满族官员则既有一百天。清廷欲消除满汉民族畛域,两族的文化差异也是必须正视的问题。

首先,礼制须统一。御史贵秀认为,清廷虽然谕准满汉通婚,但成效不大,是因为满汉婚嫁之礼绝不相同,遂奏请礼部开办之礼学馆订定旗汉通行婚嫁各礼,“务取折衷归于一是,以联络之”(10)。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奏称:“满人与满人行礼,屈一膝而垂手,汉人与汉人行礼,拱两手而鞠躬,至外省属员见上司,与京内司员见堂官,行礼又两歧矣。”(11)拟请将满汉内外之礼节规定一律遵行,以泯畛域。许多官员也提出了满汉官员自称问题,都认为满族官员对皇帝不宜自称奴才,而应与汉臣一样自称臣。

其次,满人改姓氏。满族人有自己的姓氏,如叶赫那拉、瓜尔佳、纽轱辘、博尔吉古特等等,但由于姓氏太长不方便称呼,所以称呼满人时往往只称其名而舍其姓氏,这反映出满汉差别明显。欲消除满汉畛域,这一满汉差异的记号也成为消除的对象。举人李鸿才提出:“东亚之人先姓而后名,西欧之人先名而后姓,未有列名字而无氏系者。惟中国隶旗籍者,率皆列名而不列姓,虽由习惯,终非大同。今后列旗籍者,亦应姓名并列,如国姓则用爱新某某,其他大族章佳、马佳诸氏,亦称章佳某某,马佳某某,余皆仿此,适与汉人欧阳、东方等双姓相同矣。其本系汉姓者,并用汉姓,尤为易泯形迹也。”(12)南书房翰林郑沅提出把满姓音译成一个字:“用旧姓音译合成一字,冠于名上,以昭划一,应请敕议施行。”(13)其主旨就是像魏孝文帝改姓氏那样消除姓氏上的民族差异。

再次,满汉通婚。有清一代禁止满汉通婚,这无疑造成了满汉两族相互隔离,不利于民族矛盾的解决;1902年清廷曾下令允许满汉通婚,但效果不明显。到此时,推行满汉通婚已被视为化除满汉畛域的关键。浙江嘉善学界上都察院条陈认为,满汉之间成见已深,积习难返,“通婚一日不实行,即成见一日不除,故朝廷欲除满汉成见,非实行通婚不可”南书房翰林郑沅提出满汉通婚可先由大臣请旨指婚开始,以为典范,他说:“嗣后凡京外满汉一二品大员,其子女几人,皆令先上其籍于朝,限年至若干岁时,准其请旨指婚。在大员之家,无端受此宠荣,必引为非常之庆幸,至风气既开于贵族,则士夫以下自然不令而行。”(14)

(三)关于满汉官僚平权问题

清代内阁、军机处、六部、翰林院等重要部门实行满汉分缺,八旗、理藩院等部门则专用满人,虽标榜满汉一体,实则重满抑汉,这一政策长期以来为人诟病。新政以来,这一现象有所改善,一些原来专由满人担任的官职逐渐向汉人开放,如1903年汉人程德全担任黑龙江将军一职,1906年新官制改革以后新成立的各部长官已不分满汉。

但是朝廷重满抑汉的倾向依然很严重,内阁、军机处、翰林院和原有各部依然满汉分缺,陆军部、度支部、巡警部这样重要的部门更是全部由满人掌握,且满人还有如笔帖试这样专门的升迁之路。此次奏议,不少官绅都提到这个问题。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奏称:“细核各部升转则例,不独旗员与汉员不同,即旗员与旗员亦各有不同,甚至满、蒙、汉军亦有专缺,既隘登进之途,无当抡才之用。”(15)因而主张满汉文武官员升途划一。贵州巡抚庞鸿书奏称:“无论大小缺出,不必循例推迁,宜由各尚侍核其平日之成绩如何,以凭迁擢。满人而才,多用满人不为过;汉人而贤,多用汉人不为非。则于整饬部务之中,实行化除畛域之意。”(16)一些开明的满族官员也并没有因为自己身处优势地位而无视问题的存在,对此纷纷提出意见,表示愿意放弃特权,如宁夏副都统志锐亦认为:“论人才之当不当,一秉大公,满人督抚中不使材望不符者充数,汉人尚侍内不使练达有为者向隅,调剂一平,痕迹自泯,舍是无他术矣。”(17)这一问题直接关系到满汉官僚的切身利益,因此内外臣工基本上都提出了自己的方案,总体上的思想就是满人放权,一些身为既得利益者的满族官僚也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这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四)关于司法同一问题

清代旗民司法不统一,有一套专门适用于旗人的法律系统,对旗人犯罪从轻处罚。如旗人犯罪,应处以军流徒刑的,则以枷号代替,“徒一年者枷号二十日,每等递加五日,总徒准徒亦递五日;流二千里者,枷号五十日,每等亦递加五日;充军附近者枷号七十日,近边者七十五日,边远沿海边外者八十日,极边烟瘴者九十日。”这也成为革命党攻击满汉不平等的又一把柄。

在化除满汉畛域的讨论中,满汉司法不平等问题也是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司法划一成为诸大臣的共同呼声。。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奏称:“各地方官于满汉人民之涉讼,或逆億满人欺汉人之心而姑抑夫满人,以便沽其名誉;或存袒护满人之意而姑抑夫汉人,以见好于将军、都统。”他主张不分满汉之刑罚,“刑罚两得其平,而满汉之畛域胥融矣”(18)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主张:“嗣后旗人犯遣军流徙各罪,照民人一体发配,现行律例折枷各条,概行删除,以昭统一而化畛域”(19)

三、新民族政策的实施及失败

光绪三十三年官绅关于平满汉畛域问题的大讨论促使清廷调整满汉民族政策,在此基础上清廷实行了一些改善民族关系的措施,总起来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裁撤驻防,筹划旗人生计。

第二,满汉刑律与礼制统一。

第三,官缺不分满汉。

第四,文化上的措施,如满汉皆称臣,满汉通婚等等。

可见,清廷最后几年实行的满汉民族政策基本上采用了光绪三十三年这次大讨论中提出的方案,直到清朝灭亡,清廷一直致力于消除满汉畛域,然而最终以失败告终。究其原因则不得不提到载沣的排汉政策,载沣摄政以后,虽然还在因袭慈禧太后化除满汉畛域的政策,但是与慈禧太后融汉的倾向不同,由于载沣尚年少,政治经验浅薄,不具备慈禧太后那样高超的政治头脑和手腕,他感觉自己难以驾驭手握重权的汉官们,以为把权柄抓在自己人手中才放心,决心排汉。先是以足疾为名罢了袁世凯的官,接着张之洞也遭到冷落,后来言官集团也遭到排斥,载洵、载涛、载泽、毓朗、良弼、善耆等亲贵掌握了清廷的军事、财政、民政等大权,亲贵专权达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可谓“满人权力之扩张,自中兴以来,殆以光宣之际为极致也”。结果是满汉矛盾不仅没有化除,反而更加激化,1911年春皇族内阁登场标志着化除满汉畛域的努力彻底失败,清廷最终难逃覆亡的命运。

参考文献:

[1]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M].北京:中华书局,1979.

[2]赵尔巽.清史稿[M].北京:中华书局,1977.

注释:

(1)《著内外各衙门妥议化除满汉畛域切实办法谕》,《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北京:中华书局,1979年,第918页。

(2)赵尔巽等:《清史稿。张之洞传》,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2380页。

(3)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四),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第39、47页。

(4)《南书房翰林郑沅奏化除满汉畛域京旗驻防宜占籍为民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19页。

(5)《御史贵秀奏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六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21-922页。

(6)《桂林府遗缺知府杨道霖请销除旗档统归民籍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33页。

(7)《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奏请分期蠲除旗籍并划一旗汉官员称谓升途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37-938页。

(8)《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陈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八条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50页。

(9)《两江总督端方奏均满汉以策治安拟办法四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28-930页。

(10)《御史贵秀奏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六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21页。

(11)《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陈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八条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52页。

(12)《两江总督端方代奏李鸿才条陈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八条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16-917页。

(13)《南书房翰林郑沅奏满人冠姓可否用旧姓译音合成一字以昭划一片》,《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20页。

(14)《南书房翰林郑沅奏满汉通婚可由大臣请旨指婚以开风气片》,《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19-920页。

(15)《民政部右侍郎赵秉钧奏请分期蠲除旗籍并划一旗汉官员称谓升途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38页。

(16)李细珠:《清末预备立宪时期的平满汉畛域思想与满汉政策的新变化》,《民族研究》,2011年第3期

(17)《宁夏副都统志锐奏黜陟赏罚满汉应视一律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36页。

(18)《吏部文选司员外郎胡潜陈化除满汉畛域办法八条呈》,《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52页。

(19)《修订法律大臣沈家本奏旗人犯罪宜照民人一体办理折》,《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941、94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