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官”腐败问题探析
2014-11-10彭红霞
彭红霞
摘 要:“村官”腐败严重侵害了农民的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威信,破坏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稳定。当前,必须按照中央关于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融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处于一体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与反腐败工作新机制,有效地遏制“村官”腐败。
关键词:村官;腐败;问题;探析
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030-02
一、当前“村官”腐败的主要表现
(一)以权谋私,公共权力资本化
村官虽小,却掌握着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权力,这些权力在一定范围内被绝对化。有些村官人治思想根深蒂固,村里大小事情自己说了算,农民不请客、不送礼,该得到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障;有的村官上任不是积极发展集体经济,带领村民致富,而是利用手中的权力为自己和亲友谋私利,甚至连党员也只在亲友中发展。
(二)巧立名目,集体钱物私有化
从近年查处的“村官”腐败案件来看,村干部腐败的主体90%以上为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系贪污、挪用公款居多。贪污挪用公款来源主要是土地承包费,占地赔偿款,低价私自出租、转让、发包集体所有耕地、林地、荒地款等等,几乎遍布两委职权所涉及的各个方面。此外,部分村干部贪污、挪用公款数额较大,“村官”犯罪涉案数额呈上升趋势。
(三)违法违纪,腐败手段多样化
有的“村官”挪用公款,用于临时还贷、支付招待费、支付历欠工程款等费用;有的以各种名义虚报冒领土地补偿款;有的利用集体资产出租、出售和工程发包权,暗箱操作,收受回扣;有的设账外账或小金库,任意侵占、截留、私分或挥霍村公共资金;有的违反财务规定,公款私存或转借他人获取利息,或为企业、亲友提供经济担保;还有的是财务管理混乱,坐收坐支、吃喝玩乐、随意开支等。
(四)道德堕落,个人生活腐朽化
一些村官理想信念淡薄,精神空虚,道德沉沦,“涉黄”、“涉赌”现象时有发生。在某些地方,有极少数村官甚至带头聚赌,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的影响。在有些村还出现了滥用公款的“吃喝村官”,携妻带子“参观考察”的“旅游村官”,还有些村官为谋求连任,不惜花钱“贿选”,严重败坏了社会风气。
(五)脱离群众,工作方法粗暴化
有的村官不仅不“为民做主”,反而拉帮结派,脱离群众,工作方式简单粗暴,习惯于“通不通三分钟”来解决问题。有的强迫命令瞎指挥,随意打骂甚至扣押群众,给群众造成严重伤害,许多工作得不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反而使群众产生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将“鱼水关系”变成“水火关系”。
二、“村官”腐败现象产生的原因
(一)诱发“村官”腐败的经济原因
1.市场经济制度不健全。当前,我国正处于由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快速转型过渡的时期,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短、发展进程快,一些与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管理体制机制还不完善,一些管理制度还不健全,容易诱发人们的投机心理,通过不正当竞争获取超额利润,使市场竞争变成“贿赂竞争”。
2.权力寻租。由于市场经济存在重利性,容易诱发人们对于金钱货币的崇拜,产生“拜金主义”和趋利动机。就将使权钱交易成为一个潜规则,出现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腐败现象。
3.腐败的成本较低。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对于“村官”腐败的惩治力度相对较弱,使得“村官”腐败的成本相对较低,成为一些“村官”前腐后继、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二)诱发“村官”腐败的政治原因
1.农村基层组织权力不断扩大。近年来,随着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村级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村级组织涉及“三资”管理的经济权限日益扩大。同时,由于乡镇政府和职能部门管理事务逐年增多,就将一些公共管理事务如动拆迁等工作下移到村级组织,使得村级组织部分承担了乡镇政府的管理职能,相应的“人、财、物”等公共管理权限也不断扩大。
2.农村基层组织权力配置不合理。首先是权力过于集中。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现行政治管理模式普遍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这使得农村基层组织的权力过分集中于村主要领导一个人手里。其次是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不对称。由于“村官”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身,这就给其滥用权力提供了可乘之机。
3.农村基层组织权力监督不到位。首先,村级组织自身监督尚不完善。目前,村级组织针对“村官”的监督主要是党内民主监督和村民民主监督,这种内部约束机制往往难以奏效,也难免出现一些问题。其次,上级主管部门监督力量薄弱。由于乡镇纪委在行政隶属上接受双重领导,其中又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工作上缺乏必要的独立性,业务上缺乏有效的办案条件,因而作用受到了一定的限制。再次,农村基层法律监督相对滞后。由于对“村官”是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国家工作人员”存在分歧,不仅《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等法规难以约束其行为,在司法实践中,也因法律依据不明确,导致司法部门不愿介入,也就不能让违法的“村官”接受应有的法律制裁。
(三)诱发“村官”腐败的社会原因
1.农村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农村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随着社会流动的加快,农村稍有能力的人员多选择外出就业,农村党员、干部老龄化现象严重,长期得不到新鲜血液补充,在不同程度上使得农村民主监督力量削弱。同时,农村新兴社会阶层不断形成,不同阶层间收入差距明显扩大,一些个体户和私营企业主的收入迅速增加,而相比之下农村干部的收入明显偏低。
2.农村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农村社会结构变化同时带动了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出现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利益来源多样化、利益表达公开化的发展态势。由于社会分配相对不公,引起社会不同利益主体之间的利益差别和角色冲突,在一定程度造成了村官的失衡心理,使得村干部受诱惑、犯错误的现实危险性增加。endprint
(四)诱发“村官”腐败的文化原因
社会转型期必定是个文化活跃期,改革开放以来,市场经济的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外来文化。由于社会价值取向世俗化,加之西方自由思想观念和封建腐朽文化乘虚而入,对农村传统文化环境和文化心理造成了冲击。个别“村官”思想腐化堕落。少数村干部思想观念受到了冲击,理想信念发生动摇,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滋长,逐步走向腐化堕落。
三、治理“村官”腐败的对策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村官”拒腐防变能力
首先,要加强对“村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克服利己主义、本位主义和拜金主义,有效增强“村官”拒腐防变的免疫力。其次,要加强对“村官”的业务知识培训,着力改变目前一些“村官”文化程度偏低、财务知识不懂、法制观念淡薄等难以适应新形势的现状。再次,要注重教育方式方法的创新,使教育工作更有针对性,更有实效性。第四,要重视开展面向农村全社会的公民文化和廉政文化教育,促进全社会形成一个以腐败为耻、以廉洁为荣的风清气正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村官”廉洁从政行为
首先,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民主决策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和村民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村级领导班子议事规则,落实村级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用制度加强对“村官”特别是“一把手”权力运行和重大决策的监督制约,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管理权和监督权。其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务、村务、财务和服务的“四务”公开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开形式,坚决纠正不公开、假公开、漏公开、迟公开等现象。再次,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三资”管理制度。完善农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等管理制度,规范农村集体土地、水面等资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制度,切实解决农村财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
(三)强化监督管理,保障“村官”权力规范运行
首先,要充分发挥乡镇党委和纪委的监督职能,加强对“村官”特别是“一把手”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其次,要发挥乡镇各有关部门的管理职能,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建立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总抓,组织、民政、涉农等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密切配合的体制,形成多部门齐抓共管的有效工作格局。再次,要加大群众民主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和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等,切实保障村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强化对村干部的监督制约。
(四)加大惩处力度,增加“村官”腐败成本
首先,要加大办案力度,始终保持对“村官”腐败进行严惩的高压态势。要把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行为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办案的一个重点,坚决查处村干部挪用资金、贪污贿赂和以权谋私、侵占集体财物和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遏制“村官”腐败问题的发展蔓延态势。其次,要协调各方关系,建立健全查办案件联席会、经济责任案件联席会、重要线索定期通报和移送制度等,充分发挥执纪执法机关的手段优势和整体效能。再次,要拓展信访渠道。充分发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系统的作用,善于从审计、执法监察、专项检查、案件调查和新闻媒体报道中发现案件线索,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不断提高发现违法违纪的能力。
(五)深化改革创新,消除“村官”腐败滋生土壤
推进农村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健全村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在农村建立起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加快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加入农村干部队伍,改变农村干部年龄老化、能力偏低的现状,提升农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村官”的报酬、补贴、养老保险等经济福利和政治待遇,逐年提高其待遇水平;进一步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考录用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工作力度,增强村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鼓励广大村干部开拓创新、务实清廉。
[责任编辑 杜 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