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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产业化发展困境及未来趋势研究

2014-11-10谢珍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6期
关键词:农业产业化安徽省趋势

谢珍

摘 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战略,“四化同步”的短板是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业产业化。因此,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四化同步”和中部崛起的重要基础。基于安徽省的实践探索,研究农业产业化发展困境及未来趋势。

关键词: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困境;趋势

中图分类号:F32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6-0028-02

一、农业产业化概念及组织模式

(一)农业产业化的概念

农业产业化是以广义农产品生产为基础形成的生产、加工、销售的专业化、规模化和商品化。农业产业化是在新时期促进农业发展,实现中央提出的在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战略部署的要求。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四化同步”战略,“四化同步”的短板是农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的基础是农业产业化。因此,农业产业化是实现“四化同步”和中部崛起的重要基础。

(二)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模式

农业产业化的组织模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龙头企业+ 农户”组织模式。这种模式以农产品加工、储藏、运销企业为龙头,围绕一种或几种产品的生产、销售,与农户实行有机的联合,进行一体化经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经济共同体。二是“龙头公司+ 基地+ 农户”组织模式。龙头公司通过建设基地带动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主要有三种方式:公司利用自有土地建立基地,雇用农户在基地从事生产;公司租地建基地,雇用农户在基地从事生产;公司租用农户土地建基地,同时吸收农户以土地、劳动力、产品、资金等要素入股,再承包给出租农户或大户经营。农户从这3种方式中可获得劳动报酬、土地租金、股金和承包费等收入。三是“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户”组织模式。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实现农户小生产与社会化大生产相结合的直接组织形式,是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的有效载体。该模式是合作组织根据基地农业资源优势,组织农民开展标准化生产,开拓和占领市场,自主延伸产业链,拓展加工、储运、营销等业务,有效发挥龙头作用的一种组织形式。四是“龙头公司+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农户”组织模式。这种组织模式的特点是各方分工明确,协会在公司和农户之间起联结作用,优势在于公司不用与千家万户农民直接打交道,而由协会代表农户与公司联系,这样就提升了农户的市场地位。五是种养加大户模式。这种经营模式类似于个体工商户,有的种养加大户发展成为龙头企业,有的种养加大户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形成专业合作社的带头人。

这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上连企业、下连农户,是组织模式的核心,既起着维护农民利益、提高农民谈判地位、组织开展服务的作用,又发挥着按照公司原材料生产需求组织农民进行标准化生产、开展技术指导等方面的作用,同时也是有效缓解公司与农户之间利益矛盾,实现利益共享、组织自律的重要形式。专业合作社主要提供种苗、肥料(饲料)、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和防疫)、统一销售,农户在专业合作社中的地位有紧密型会员和松散型会员两种。有的专业合作社依托或服务于龙头企业,有的专业合作社独立于龙头企业。与农户构成市场供销关系的经营型合作社,理事长或紧密型会员享受经营成果;统一经营的合作社,经营成果共享;而服务型合作社,会员各自享受经营成果。

二、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实践经验

安徽省作为农业大省,淮河以北为黄淮海平原的一部分,是小麦、棉花等旱作物主产区;淮河以南,沿江平原是水稻、油菜和水产品主产区;皖西、皖南山区,是林、茶、蚕主产区。在安徽省所辖16个地市中,阜阳市、宿州市、六安市、亳州市、安庆市为传统的农业大市,粮食总产值较高。近年来,安徽省各地市在全省统筹安排下,积极发展各具特色的农产品,农产品生产已向优势产区集中,逐渐形成了淮北地区小麦、江淮地区油菜、沿江地区水稻的区域格局;棉花生产向沿江和淮北高产棉区集中;山地经济开发区以林、牧为主,重点开发板栗、核桃等特种经济体;丘陵经济开发区,以粮食、畜牧、淡水养殖等为主;平原经济开发区以小麦、棉花等生产为主。截至2013年末,安徽省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7 22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企业达4 942家,比上年增加648家,实现总产值7 22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6.9%,增幅高于全部规模以上工业1.9个百分点,对全部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24.3%,显示出我省农业产业化加快发展,农业发展的效益和层次不断提升。

实践表明,安徽省农业产业化快速发展的同时,仍存在以下制约因素。

(一)多数农业龙头企业整体实力不强,未形成规模经济效益,缺乏市场优势,抗风险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弱

安徽省多数龙头企业家族式管理的特性十分明显,虽然绝大多数注册为公司制,但离真正意义上的公司治理制度要求差距较大;财务管理能力整体较弱,除市级以上龙头企业财务管理相对比较规范外,其余数量众多的所谓龙头企业,基本上是小作坊式的加工型企业,其财务管理方式与个体工商户类似。

(二)产业化不足

种植业以初级加工为主,部分地区农产品加工分散,存在同质化现象,产业回报率低。产业链条短,关键节点不清晰。

安徽省龙头企业大多从事的只是农产品的初加工,经济附加值低,产业链短,农业产业化没有实现和工业的有效对接,没有发挥地方特色和资源优势。对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不够,对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有限。

(三)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化程度较低,农民与龙头企业利益链接不够紧密

目前,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大多是以“公司+农户”模式为主,企业与农户之间的合作主要局限在初级产品的买卖上,农户很难参与到随后的加工生产和销售之中,很难参与其中的增值分配。不少地方虽然成立了一些合作社、协会,但绝大多数企业、经济组织和农户还是松散的链接关系或买断关系,尽管采取合同订单、保护价收购等形式带动农户,但存在运作不规范、约束力不强、利益链接不紧密等问题,未形成真正的“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经济共同体,农民从产业化经营中得到的利益比较少,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没有完全建立起来。endprint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多处于初级发展阶段,整体不够规范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民间合作团体,缺少规范的章程和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普遍存在规模不大、制度不健全、稳定性较差等问题。调查发现,多数合作社没有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部分合作社证件不全,有的缺少组织机构代码,有的没有税务登记证。

(五)部分地区土地流转机制与规模经营的矛盾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安徽省部分地区土地流转规模小期限短,农户还没有因为土地流转而获得更多的收益,还没有因土地流转实现土地、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土地不能有效转移,农户分散经营,使得大规模、产业化的农业生产难以开展。

(六)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品牌意识不强

安徽省龙头企业获得省名牌产品和著名商标、专利的数量不多。许多农产品企业都是近一两年来才开始意识到品牌的重要性,开始注册一些优质农产品商标,多数农产品生产者缺乏品牌意识,产品知名度不够。

三、农业产业化未来发展方向

(一)大力培育龙头企业,帮助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充分发挥农业部门的优势,扶持各级农业部门兴办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和农产品购销服务公司等经济实体,并通过推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办法,使各类农业企业不断扩大规模,尽快起到强有力的牵引带动作用。对于各领域中具有“龙头”作用和具潜力的企业予以政策、资金、技术、物资等方面的倾斜扶持,使一批经济实力雄厚、带动能力强、经营机制灵活、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龙头”企业脱颖而出,发挥带动作用。

(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

目前,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尚处于发展的初期阶段,以龙头企业协助创办为主。当前工作的重点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发挥资源优势,培育支柱产业,在巩固试点成果和总结各地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办好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农业产业化中的示范作用,自下而上地、循序渐进地、实事求是地引导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发展。在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向着“民办、民管、民受益”方向发展过程中需要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坚持以专业农户为主,体现专业性;二是要有比较明晰的产权关系,不改变土地承包关系,不改变成员的财产关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效益归其成员共同所有:三是坚持自愿,实行民主管理;四是开展力所能及的经营活动,对外追求经济效益,对内不以盈利为目的。

(三)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应加大科技创新能力,加强品牌意识

龙头企业要加强与大专院校、农业科研单位的合作。大专院校、农业科研机构和技术推广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科技研发重点,优先研发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利用率,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为龙头企业提供技术支撑。另一方面,企业应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农产品强势品牌。利用信息时代的有利条件,通过政府、媒体、信息网络等渠道,加强内外宣传,注册优势农产品商标、专利等,龙头企业应积极参加国内外有影响力的各种专业博览会、洽谈会、展销会等,展示生产成果,实施品牌战略,打造农产品强势品牌,扩展产品在市场上的知名度。

(四)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同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

一是要引导龙头企业直接建立农产品加工原料基地。由企业提供种子、技术、生产资料供应等服务,由农民按企业要求组织生产,企业实行保护价收购,真正建立起企业与农民的紧密联结机制,确保企业有稳定优质原料来源,确保基地农民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二是大力发展专业协会、专业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一方面,可以减少农业龙头企业与千家万户农民的直接接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磨擦和矛盾;另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地代表和保护农民的利益。三是尝试将农民的土地承包权作为股份入股龙头企业,实现龙头企业的利益和农民的利益紧密连接在一起。农民不仅获得地租收入,作为股东还能获得收益权。

(五)延伸和拓展农业产业链条,注重发展产业链的关键环节,整合农业产业链

积极生产为工业加工行业提供原料的农产品,生产只有进入加工领域,生产链条才可持续,才能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和竞争力。农业产业化要支持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最终实现四化同步。

(六)促进土地使用权合理流转,适应农业规模化生产

农村土地集中种植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的重要前提。引导和规范农村土地按依法、自愿、有偿原则进行流转。培育和完善土地流转中介和流转市场。鼓励和支持农业生产中,通过流转或以土地要素入股等形式,使土地逐步向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组织相对集中,发展适度规模生产经营。

参考文献:

[1] 韩连贵.关于探讨农业产业化经营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方略规程的思路[J].经济研究参考,2013,(3).

[2] 姜长云.农业产业化组织创新的路径与逻辑[J].产业经济,2013,(8).

[3] 周晓强.以供应链全融助推农业产业化发展[J].中国全融,2012,(15).

[4] 赵佳,姜长云.农民专业台作社的经营方式转变与组织制度创新:皖省例证[J].改革,2013,(1).

[5] 王姮.农业产业化融资体系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0.

[6] 陈少强.中国农业产业化研究[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9.

[责任编辑 柯 黎]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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