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现状调查
2014-11-10谭金敬
谭金敬
摘 要:为了解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现状,消除公众对电磁辐射危害的担忧,保障公众成员的身心健康。按照电磁辐射监测规范选取典型通信基站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
关键词:移动通信 电磁辐射 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TN929.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067-02
1 调查方法
1.1 调查对象和时间
本次调查选择了乌鲁木齐市市区40个正常运行移动通信基站进行电磁辐射水平监测。以上基站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等主要城区。调查时间为2014年2月。
1.2 典型基站的选取原则
典型基站的选取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基站所处环境的不同状况,如住宅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2)基站不同的架设方式,如楼顶抱杆、楼顶支架、铁塔、美化塔等。
1.3 监测仪器
本次监测使用的仪器为德国Narda Safety Test Solutions公司生产的NBM-550电磁分析仪,该仪器为综合场强仪,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仪器参数见(表1)。
1.4 监测方法及布点
依据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1]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分为地面测点(按不同距离)和敏感建筑物室内测点(按不同层高),以基站发射天线为中心,沿其主辐射方向,按照间隔10 m布设监测点,依次监测至50 m处,测量距地1.7 m处的功率密度;当主辐射方向50 m内有敏感建筑物时,在建筑物室内布点。
1.5 数据处理
每个监测点连续测量5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小于15 s,读取稳定状态的最大值。取5个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该点的监测结果。
1.6 评价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3](GB8702- 88)中要求,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应不超过40 μw·cm-2,同时要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4](HJ/T10.3-1996)中规定的: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限值应不超过8 μw·cm-2要求,本次调查执行8 μw·cm-2的评价标准。
2 调查结果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2和表3。
3 数据分析
从监测数据看,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地面电磁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05~3.474 μw·cm-2;敏感建筑物室内电磁辐射水平为0.059~1.224 μw·cm-2。所有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均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中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值8 μw·cm-2的评价标准。
4 结语
目前,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也不会对人们产生电磁辐射危害。
参考文献
[1] 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S].
[2]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
[3]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S].
[4] 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S].endprint
摘 要:为了解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现状,消除公众对电磁辐射危害的担忧,保障公众成员的身心健康。按照电磁辐射监测规范选取典型通信基站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
关键词:移动通信 电磁辐射 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TN929.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067-02
1 调查方法
1.1 调查对象和时间
本次调查选择了乌鲁木齐市市区40个正常运行移动通信基站进行电磁辐射水平监测。以上基站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等主要城区。调查时间为2014年2月。
1.2 典型基站的选取原则
典型基站的选取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基站所处环境的不同状况,如住宅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2)基站不同的架设方式,如楼顶抱杆、楼顶支架、铁塔、美化塔等。
1.3 监测仪器
本次监测使用的仪器为德国Narda Safety Test Solutions公司生产的NBM-550电磁分析仪,该仪器为综合场强仪,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仪器参数见(表1)。
1.4 监测方法及布点
依据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1]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分为地面测点(按不同距离)和敏感建筑物室内测点(按不同层高),以基站发射天线为中心,沿其主辐射方向,按照间隔10 m布设监测点,依次监测至50 m处,测量距地1.7 m处的功率密度;当主辐射方向50 m内有敏感建筑物时,在建筑物室内布点。
1.5 数据处理
每个监测点连续测量5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小于15 s,读取稳定状态的最大值。取5个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该点的监测结果。
1.6 评价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3](GB8702- 88)中要求,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应不超过40 μw·cm-2,同时要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4](HJ/T10.3-1996)中规定的: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限值应不超过8 μw·cm-2要求,本次调查执行8 μw·cm-2的评价标准。
2 调查结果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2和表3。
3 数据分析
从监测数据看,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地面电磁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05~3.474 μw·cm-2;敏感建筑物室内电磁辐射水平为0.059~1.224 μw·cm-2。所有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均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中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值8 μw·cm-2的评价标准。
4 结语
目前,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也不会对人们产生电磁辐射危害。
参考文献
[1] 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S].
[2]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
[3]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S].
[4] 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S].endprint
摘 要:为了解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现状,消除公众对电磁辐射危害的担忧,保障公众成员的身心健康。按照电磁辐射监测规范选取典型通信基站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表明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未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
关键词:移动通信 电磁辐射 现状调查
中图分类号:TN929.5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5(a)-0067-02
1 调查方法
1.1 调查对象和时间
本次调查选择了乌鲁木齐市市区40个正常运行移动通信基站进行电磁辐射水平监测。以上基站分布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沙依巴克区、高新(新市区)、水磨沟区、米东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等主要城区。调查时间为2014年2月。
1.2 典型基站的选取原则
典型基站的选取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基站所处环境的不同状况,如住宅区、商业区、学校、医院等;(2)基站不同的架设方式,如楼顶抱杆、楼顶支架、铁塔、美化塔等。
1.3 监测仪器
本次监测使用的仪器为德国Narda Safety Test Solutions公司生产的NBM-550电磁分析仪,该仪器为综合场强仪,仪器在检定有效期内。仪器参数见(表1)。
1.4 监测方法及布点
依据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1]和《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2]等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监测。监测点位分为地面测点(按不同距离)和敏感建筑物室内测点(按不同层高),以基站发射天线为中心,沿其主辐射方向,按照间隔10 m布设监测点,依次监测至50 m处,测量距地1.7 m处的功率密度;当主辐射方向50 m内有敏感建筑物时,在建筑物室内布点。
1.5 数据处理
每个监测点连续测量5次,每次测量时间不小于15 s,读取稳定状态的最大值。取5个测量数据的平均值作为该点的监测结果。
1.6 评价标准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3](GB8702- 88)中要求,电磁辐射公众照射导出限值应不超过40 μw·cm-2,同时要满足《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4](HJ/T10.3-1996)中规定的: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限值应不超过8 μw·cm-2要求,本次调查执行8 μw·cm-2的评价标准。
2 调查结果
监测结果统计见表2和表3。
3 数据分析
从监测数据看,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地面电磁辐射水平最大值为0.005~3.474 μw·cm-2;敏感建筑物室内电磁辐射水平为0.059~1.224 μw·cm-2。所有监测点位的功率密度均低于《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和标准》(HJ/T10.3-1996)中单个项目电磁辐射管理值8 μw·cm-2的评价标准。
4 结语
目前,乌鲁木齐市市区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水平符合国家规定的限值标准,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电磁辐射污染,也不会对人们产生电磁辐射危害。
参考文献
[1] HJ/T10.2-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监测仪器和方法[S].
[2] 移动通信基站电磁辐射环境监测方法(试行),环发[2007]114号,国家环境保护总局[S].
[3] GB8702-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S].
[4] HJ/T10.3-1996,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导则-电磁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方法与标准[S].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