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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魏书·自序》看北齐皇室图书管理的有关情况

2014-11-10陈惠琼

黑龙江史志 2014年19期
关键词:中书北齐官职

陈惠琼

《魏书》的作者魏收在自序中,详细叙述自己编撰该书的经历,其中提到许多与北魏、北齐图书管理有关的机构和官职。这就为我们研究北魏、特别是北齐的国家图书管理制度以及图书管理机构提供了直接且有依据的史料文献证据。本文就此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一、与北齐皇室图书典册管理相关的机构

1.秘书监。原本是朝廷设置的用以管理图书的专门机构。该机构最早在东汉延熹二年(159年)设置,其主要职能是负责管理皇室的图书典籍。曹魏时期也曾设立这一机构,职能没有变更,仍是管理图书文籍。西晋初年将秘书监并入中书,后又单独设置,其地位有所提高,职能也进一步扩大,并且统辖管理“著作局”,掌管着国家藏书楼“三阁”的图书。南北朝时期,南北诸朝都设有这一机构。

2.史阁。这个机构最早设立于北齐,它和秘书监职能有所区别,既管理皇室图书,同时兼有编撰史书的职能。史阁地位比较重要,管理史阁的官员由宰相兼领,称作“监修国史”。北齐时,又因为史阁中设立有专门收藏史书的地方,所以史阁又称作“史馆”。

此外,魏收《魏书·自序》中还有这样一段话:“时齐将受禅,杨愔奏收置之别馆,令撰禅代诏册诸文,遣徐之才守门不听出。”[1]2326这一段话里提到的“别馆”,应当是另外一处专门负责撰写诏册文书的办公处所,说明那时“史馆”当中,史书编撰和图书收藏是分开的。

3.东观。原指皇家贮藏档案、文籍,从事校书、著述的场所。东汉时期都城洛阳的皇宫分为南宫和北宫,其中南宫设有东观,为宫廷收藏图籍档案及编修史书的主要场所。魏晋南北朝时沿袭东汉做法,设立了“东观”。“东观”也逐渐的演变成修撰史书和皇室图书馆的代称。魏收曾向北齐皇帝高洋表示:“臣愿得直笔东观,早成《魏书》。”[1]2326这里魏收所说的“东观”,即是指“史馆”。

二、与图书典册有关的官职

魏收在自序中详细叙述了自己履历:“迁散骑侍郎,寻敕典起居注,并修国史。俄兼中书侍郎,年二十六。出帝初,又诏收摄本职,文诰填积,事咸称旨”[1]2324“文襄启收兼散骑常侍,修国史。武定二年,除正常侍,领兼中书侍郎,仍修史”,[1]2325“转秘书监,兼著作郎,又除定州大中正”。[1]2326“天保元年,除中书令,仍兼著作郎,封富平县子。二年,受诏撰魏史,除魏尹,故优以禄力,专在史阁,不知郡事”[1]2326。这些话涉及这样几个官职:司徒记室参军、起居注、中书侍郎、中书舍人、散骑常侍修国史、著作郎、中书令等,多是与管理图书典册有关的官职。分别述之:

1.司徒记室参军。“记室”[2]204是东汉时所置的一种官职,专门为诸侯王、三公及大将军掌管章表书记文檄的文书。之后各朝,都有这种官职。“司徒”[2]226即司徒、司空、司寇“三公”之一,魏收所担任的“司徒记室参军”就是书记一类的较低级的官职。

2.起居注。《起居注》是皇帝言行起居的言行记录,在两汉时,记录皇帝的言行起居工作由由宫内近侍负责,《起居注》也由他们修撰。因为《起居注》是修史书的主要来源之一,十分重要,此后各朝,这项工作一般由史官兼任。后来“起居注”慢慢演变成一种官职。魏晋以后,负责《起居注》工作的官职进一步细化,分别舍立了“起居令史”、“修起居注”、“监起居注”等官。至南北朝时期,多以“著作郎”一官兼修《起居注》。魏收时期,这一官职除了记录皇帝言行起居之外,还担任修国史的任务。

3.中书侍郎。“中书”是指皇宫中的藏书,亦特指宫中记事的书。侍郎,东汉尚书台设有尚书一人,其下设“侍郎”一职。关于“中书侍郎”,《六典》上记载:“中书侍郎掌贰令之职。凡邦国之庶务,朝廷之大政,皆参议焉。凡临轩册命大臣,令为之使,则持册书以授之。”[3]275可见,中书侍郎是皇宫中管理图书,并且掌管记事的官职。

4.中书舍人。“舍人”的名称始于先秦,原本是国君、太子亲近的属官。魏晋时,在中书省内设立“中书通事舍人”一职,掌管传宣诏命。南朝沿袭这种设置,到了南朝萧梁时期,除去“通事”二字,称“中书舍人”,负责起草诏令工作,能够参与机密大事。北魏、北齐也设立有“中书舍人”这一官职。

5.散骑常侍。散骑常侍,汉代有“散骑”一职,为皇帝侍从,又有“中常侍”,职能和“散骑”相同。曹魏时期,把“散骑”与“中常侍”并为一官,称“散骑常侍”,主要职能是在皇宫内规谏皇帝过失,充当皇帝顾问,皇帝外出时候,充当随从。

6.正常侍。是“中常侍”或“散骑常侍”的简称。秦汉时期的“中常侍”,一般由宦官担任,作为天子近臣,随侍左右,职掌顾问、应对事物。魏、晋以侯的“散骑常侍”,均由士人充当。南北朝时期的北魏、北齐,设立“正常侍”,负责编修国史工作。

7.著作郎[2]586。三国时期曹魏始置著作郎一职,属中书省管理,担任修撰国史的任务。

8.中书令。中书令一官,因职位“清华显贵”[2]102,因此常需要有较高文学才望的人来担任。

魏收担任过的这些官职,其主要任务都是与记录皇帝言行、修编国史、为皇帝充当顾问有关,同时与国家图书管理机构有密切的联系,一定程度上也有管理、调用、充实图书馆的职能。

三、魏收参考的资料

魏收编写《魏书》参考的资料主要有:

1.邓渊的《代记》。代,是北魏的另外一个国号。北魏开国皇帝孝武帝拓跋珪,于西晋太元十一年(386年)建国,初称代国,至同年四月改国号为魏。所以《代记》就是早期的《魏书》。邓渊写《代记》采用的材料有《代歌》和“军国文记诏策”史料,前者是从国家音乐机构“乐府”而来,后者从国家档案中得来。

2.崔浩的编年体《国书》(一称《国记》)。在邓渊之后,崔浩又继续了邓渊的工作。他根据皇帝的命令,召集崔览、高谠、邓颖、晁继、范亨、黄辅人,写成《国书》三十卷。到了太延五年(439年),崔浩再次“综理史务”,同高允等人“续成前纪”。这里“综理史务”一句比较关键,说明他统一管理与修编史书有关的各种档案、资料和许多图书机构,所以才能对各种史料进行了选择。

3.李彪改编年体为纪、表、志、传综合体国史等。这些均为国史的重要内容,应当保存于“史馆”。

4.邢峦、崔鸿、王遵业等撰孝文帝以下三朝《起居注》。从上文可知,《起居注》保存于“著作局”。

5.元晖业撰的《辨宗室录》。北齐初年,元晖业在晋阳。期间,比较空闲时间,撰写了魏朝藩王家世,号为《辩宗室录》四十卷。可见,这一本书籍是私人著作,写成后并没有收藏于国家图书管理机构。

6.有关谱碟、家传。这一类材料,应当象《辩宗室录》一样,收藏于民间书阁。

四、关于北齐图书管理体制的探究

通过以上材料分析,可以看出,北齐时代图书管理工作有以下几个特点:

1.皇室对图书管理工作十分重视。涉及图书管理的官员虽然大多从事写史、为皇帝建议、记录皇帝言行、充当重臣文书等工作,但是他们的官职一般较高,工作任务也得到朝廷的直接过问。

2.北齐管理图书的机构众多。国家图书馆除“史馆”外,还有“著作局”、“三阁”,并且有专业图书机构,如保存《代歌》等音乐资料的“乐府”。民间也有私人图书藏室。

3.涉及图书馆管理工作的官员职责明确。涉及图书管理的官员虽然多有兼职,但是他们的职责相对比较明确,记录、编撰、写史等工作各不相同。

4.国家对图书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尽管不同保存图书的机构隶属不同,任务也不一样,但是,为了同一个目标,可以统一使用藏书与资料,包括征集民间图书资料。

我们知道,北齐天保二年(551年),文宣帝高洋命令魏收编纂《魏史》,并且专门设立了“修史局”。《魏书》写成面世后,引得当时朝野大哗,纷纷抨击,有人把《魏书》称作“秽史”,关键是因为此前中原动乱,士人的家谱和牒传丧失殆尽,许多重要人物的家史写得不清楚,所以引起很大的议论,这也从一个侧面看出图书管理的重要性。

参考文献:

[1][北齐]魏收撰.《魏书》,卷一百四[M].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

[2]邱树森主编《中国历代职官辞典》[M].江西:江西教育出版社,1991年.

[3][唐]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M].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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