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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舰船修理试行目标价格管理的几点思考

2014-11-05张文河张怀强金虎

经济研究导刊 2014年28期

张文河 张怀强 金虎

摘 要:目前舰船首轮首修审价定价的时机多是在修理完工后进行,这种“事后买单”定价模式往往造成修理过程成本失控,承修单位自身管理不善所增加的成本全部转嫁到价格身上,造成价格矛盾突出,舰船装备修理价格管理陷入“事倍功半”的艰难困局。根据军品价格工作改革有关要求,尝试采用“事前控价”思路,将修理价格从“事后定价”前移到“事前控价”,实施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或能为解决舰船修理价格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关键词: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成本监控

中图分类号:C931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8-0280-03

“十二五”以来,舰船装备实兵对抗演练等多样化军事任务逐年递增,且已呈现常态化,舰船装备维修保障任务日益繁重。为适应新形势任务深化拓展的需要,近年来海军加强了对舰船装备修理价格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有效促进了舰船装备维修保障事业的良性发展,但是由于目前舰船首轮首修审价定价的时机多是在修理完工后进行,这种“事后买单”定价模式往往造成修理过程成本失控,承修单位为了追逐利益最大化,对修理过程工料的使用管理会比较松懈,容易造成材料消耗过大,承修单位自身管理不善所增加的成本全部转嫁到价格身上,造成价格矛盾突出,舰船装备修理价格管理陷入“事倍功半”的艰难困局。根据军品价格工作改革有关要求,本文尝试采用“事前控价”思路,将修理价格从“事后定价”前移到“事前控价”,实施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或能为解决舰船修理价格管理存在的现实问题提供参考。

一、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内涵

多年来,对于新型舰船首轮首次修理,价格工作侧重于修理事后审价,主要通过事后审价确定合同价格,进而确保装备维修经费终端使用效益。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对于引导承修单位合理配置资源,促进舰船装备维修保障工作科学发展的地位和作用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为确保效率和效益,迫切需要建立源头控制、过程监控、事后审核结算的全程管理机制,提升舰船装备修理价格的全过程调控水平。

按照军品价格工作改革购置领域价格形成体制机制经验做法,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是指:舰船装备在修理前,科学论证其目标价格,这个目标价格是刚性较强的指令,在修理过程中按修理关键节点对舰船修理成本进行评估、监控,动态调整舰船修理目标价格,依据目标价格和过程成本监控结果,对舰船装备修理实施激励约束定价,从而实现目标价格闭环管理。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的核心理念是强化“控价”,力争将价格工作前移。在舰船修理领域,大力推进新的价格管控机制,强化目标价格的牵引作用,通过科学的目标价格设置、全程严格的“双控”工作,进一步理顺价格工作关系,真正实现相对独立、相互衔接、监督制衡的管理体制,以期化解当前舰船修理价格管理现实问题。

二、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可行性分析

通过对目前舰船修理流程与修理价格形成的对应关系分析,实施目标价格管控机制具有较强的可行性。主要理由如下:

1.针对非首轮首修的舰船装备修理价格,海军已经实施了修前目标价格定价,即在修理技术方案通过评审并编制出修理工程明细书时,承修单位同步提出价格计算书,该报价经过审价后即确定了修理目标价格,签订了修理合同。一般该报价是在首轮首修计划等级修理价格基础上调整。

2.不管修前报价还是修后报价,承修单位均在勘验阶段即开始了估价报价工作,并以此作为外协和内部管理的依据,因此,在修前对于修理工程的价格承修厂已有一个基本明确的估价,虽然最终实际价格与该估价会有一定出入,但通过制定目标价格可以实现修理技术方案和价格的双控。

3.实施目标价格的优点:一是维修费是维持性经费,在维修经费总量一定的情况下,实施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有利于实现量入为出,控制经费总量;二是实施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有利于促进承修单位控制成本、提高修理管理水平,避免修理工程深度和广度的随意扩大;三是实施目标价格管控机制实现了价格管理部门在修前参与到价格工作,有利于促进承修单位对价格工作的重视和相关价格数据的归集;四是修理价格工作的提前介入将进一步促进修理标准工程单的深入推进和计划价格制定的科学性,为计划价格制定提供技术支持;五是价格工作前移,将直接提高修理价格计划工作的执行率和价格工作的权威性。目标价格对修理价格人才队伍报审价的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三、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的工作流程

按照项目管理的基本理念,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的工作流程如下:

1.任务下达。年初,海军装备修理主管部门向论证单位、承修单位和修理技术方案责任单位下达修理目标价格论证任务,论证单位负责制定目标价格,承修单位负责向论证单位提供修理估价证明材料和历史对照价格数据,修理技术责任单位配合论证单位及时提供技术支持。

2.任务分解。论证单位依据修理任务要求,制定目标价格论证实施计划,明确目标价格论证项目组组成、进度安排以及有关措施。同时向承修单位和修理技术方案责任单位发送修理目标价格论证调研函,在论证过程中考虑勘验估价和技术方案对修理价格的影响因素。

3.目标价格测算。目标价格论证组根据修理技术方案及承修单位提供的相关支撑材料,综合运用参数法、类比法、工程法等方法,结合行业有关标准,测算装备修理成本,形成目标价格初步测算意见,提交海军装备修理主管部门。

4.目标价格协调。海军装备修理主管部门,针对目标价格论证组分析得出的目标价格初步测算意见与计划指标的差异,组织相关单位进行研究协调,分析主要原因,综合平衡修理技术方案与目标价格,明确下一步工作建议。

5.目标价格调整。论证单位依据对接协调结果,修理技术方案责任单位对初步技术方案进行调整优化,目标价格论证组依据调整后的技术方案,进一步测算调整目标价格,经与承修单位沟通协调后,形成《??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论证报告(送审稿)》。endprint

6.目标价格评审。海军装备修理主管部门,结合修理技术方案评审会,组织专家(可邀请相关修理行业的技术和价格专家参加)对《??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论证报告(送审稿)》同步进行评审,作为该装备修理技术方案通过的必要条件(涉及与修理技术方案工作对接的问题)。

7.目标价格报批。论证单位根据目标价格评审意见及修理技术方案审查情况,修改完善《??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论证报告》,随??舰船装备修理技术方案报告上报审批。

8.目标价格落实。根据批复意见,在暂定价合同中明确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及激励约束措施条款,监修军代表机构据此督促海军装备保障企业开展目标价格分解和装备修理过程成本评估工作。论证单位跟踪了解修理过程中修理目标价格控制情况。

四、实施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的政策建议

为了提升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在实践中的运行效果,还需要实践中做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1.试点推行。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符合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精神的有关要求,较之现行舰船装备修理成本加成事后定价机制,更加强化全过程管理,有利于承修单位加强成本管理实现降本增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实践中推广应用,肯定还有不少问题需要不断的改进。因此,可考虑逐步推行这种价格管控机制,每年选取几种典型型号的舰船装备修理项目进行试点,通过试点中发现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及时对新的舰船修理价格管控机制进行补充、修正和完善,使其更好地应用于舰船装备修理实践。当试点工作运行一段时间后,尤其是目标价格管控机制不断完善和能较好地适应实践之后,可考虑在海军所有舰船装备修理领域进行推广应用。通过逐步的开展试点和推广,可以保证舰船装备修理价格工作的延续性、继承性和稳定性和承修单位的逐步适应性,不至于产生很多突出情况,造成混乱,这样也更有利于推行目标价格管控机制。

2.配套措施建设。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是目标价格论证、过程成本监控、激励约束定价等三方面的综合,依赖于三个方面的有机融合和协调配合,任何一个环节发生问题,就可能造成整个机制的效率低下或失灵。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好三个方面的作用还需要制度方面的保证。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与目前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要求相适应,是一项新型工作,技术难度大,《关于进一步推进军品价格工作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装备价格工作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已经下发,《装备价格形成机制实施细则(试行)》正在草拟阶段,有可能近期下发,但这些文件和规定只是针对装备研制和生产领域,对装备维修保障并没有提出有关要求,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要想在实践中真正发挥作用,目前还缺乏制度方面的保障,没有制度保障强制推行,新的管控机制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为保障新机制付诸实践操作,海军需出台一些配套措施。一是建议海军尽快组织开展《海军舰船装备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的编制,明确各有关部门的职责和要求,使新机制的有关工作融入修理过程,落实于修理的各个环节,在正式文件未出时,可以《暂行规定》等形式下发,支持试点工作;二是建议舰装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尽快组织开展《??舰队舰船装备修理激励约束定价实施指南》的制定,结合试点情况,不断规范舰船管理修理价格工作,提高舰船装备修理的质量和效益。

3.加强队伍建设。新机制可以极大减少审核工作量,但是这不是说舰船装备修理价格工作人员就可以很少或者没有,只是审核工作量转移到了修理前和过程阶段以及对承修单位进行更严格要求方面,当然过程阶段的监督仍需要一部分价格工作人员从事,而当前的海军舰船装备修理价格人才队伍还远远不能满足过程监督的要求。为保证新机制在实践中能够良好的运行,需要建立如下三支队伍:一是目标成本的论证和评估队伍,从事舰船装备修理目标成本、过程成本评估等工作,这是今后舰船装备修理价格工作重要的新型力量,将发挥重要的作用,建议海军在不增加人员编制的情况下,建立专家组队伍来从事此项工作;二是价格审核队伍,在现有审价队伍基础上需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体系认证的研究和培训,以及预测性审价能力的建设;三是现场监管队伍,以现有监修军代表机构为基础,加强对承修单位经济性工作开展情况、成本管理体系运行情况、定期成本报告数据真实性情况进行监督。

五、结束语

舰船修理目标价格管控机制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到多部门的通力合作和协调配合,需要多方面的工作支撑,必须统一认识、凝聚力量、周密筹划、科学实施,才能显现成效。在这种管控机制下,修理价格工作由“事后”转移到了“事前”,实现了全过程管控价格,可促使承修单位加强成本管控增加效益,军方也可提高价格执行力,形成“双赢”的良性循环,同时能够为海军推进舰船修理修前定价奠定坚实基础。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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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陈雪曼,孙胜祥.目标价格形成机制下的装备修理价格审核研究[J].海军工程大学学报(综合版),2011,(3):72-74.

[责任编辑 陈 鹤]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