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支持江苏新兴产业的金融合作机制创新研究
2014-11-05薛佳
薛佳
摘 要:针对商业银行对江苏新兴产业的融资现状,研究其与创投类机构合作的机制和途径,构建多位一体的融资合作机制,科学确定合作机制中关键比例指标值,多层次风险分散与补偿,最终形成商业银行支持江苏新兴产业的金融合作创新机制。
关键词:商业银行;江苏;新兴产业;金融合作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4)28-0092-03
引言
全世界范围的经济危机,让发达国家开始反思自己的经济形式,在反思的同时,他们纷纷将目光投向了新兴产业,调整自己的经济战略,通过金融服务给予新兴产业强力的支持。面对这样的国际形势,中国也越发重视新兴经济的发展,将新材料、新能源等作为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根据中国经济发展的特殊阶段,2010年10月18日,国家发布《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规定指出,到2020年,新兴产业将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商业银行是经济发展的不可或缺的助推器,新兴产业在商业银行的帮助下会更加快速发展。新兴产业在融资方面具有特殊性,中国金融体系不能适应飞速发展的新兴产业速度。江苏省新兴产业发展起步比较早,具有一定的基础,但仍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缺乏金融支持是其最大的瓶颈。新兴产业对商业银行来说,既是机遇也是挑战。
一、当前商业银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面临的问题
(一)商业银行内动力不足,与创投合作共赢的制度和途径亟需解决
近年的江苏省银监会和金融管理法对银行防范风险做的很好,但在盈利增长点方面却略显保守。在新兴产业飞速发展的今天,往往为了规避高风险而错失提高盈利增长点的良机。因为新兴产业往往具有高新特点,实际上具有很高的技术含量,商业银行与创投谈判时,由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高技术特性,商业银行在提供金融服务时,必须具备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才能对该行业和企业提供更加个性化和特色化的金融服务,商业银行内动力不足,与创投合作是比较好的决定,但在合作的制度和途径方面有待于提高。
(二)商业银行信贷力度有限,造成了新兴产业融资的困难
新兴产业最主要的推动力来自商业银行,商业银行是助推新兴产业的主要金融机构,当前对新兴产业投资不多,支持力不强。据调查,银行信贷仍旧是新兴产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新兴产业发展,不能与商业银行分开,所以,但商业银行信贷力度有限时,就会造成新兴产业融资的困难。面对蓬勃发展的新兴产业,信贷融资模式是存在不足的,达不到新兴产业发展所需的力度。在政策上,江苏重点发展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但在具体运行中,战略性新兴产业并没有得到多少优先支持,与一般的项目比,大部分没有享受到实质性的优惠政策,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信贷业务办理考核方面没有实质性支持,实际操作的窗口工作者也没有欲望针对新兴产业进行企划倾斜。
(三)政策性扶持力度不足,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不完善
新兴产业高风险与商业银行“三性”原则之间的冲突和信息不对称是导致信贷资金难以流入新兴产业的根本原因。由于风险分散与补偿机制不完善,使银行有效对接新兴产业融资出现迟滞,不能有效化解信贷风险,实现风险与收益匹配。从江苏省的实际情况看,政策性资金覆盖面不大,财政拨款较少。财政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资助的门槛比较高,在知识产权方面处置稍显模糊,致使 知识产权作为保证贷款很难起到真正的作用,这是应该由完善的担保体系功能解决的,但政策性分散风险体系滞后于新兴产业发展。担保代偿比较过低,介入的业务不多,银行的创新这方面的兴趣不高,因为政策性扶持力度不足,所以,商业银行在对战略性新兴产业进行支持就因风险问题而步伐稳健,就与飞速发展的新兴产业不能契合。
二、商业银行支持江苏新兴产业的金融合作机制创新
(一)立足商业银行债权投资,研究其与创投类机构合作的机制和途径
债权性投资是指为取得债权所进行的投资。如购买公司债券、购买国库券等,均属于债权性投资。进行这种投资不是为了获得其他企业的剩余资产,而是为了获取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并保证按期收回本息。商业银行要立足银行债权投资,研究与创投类机构进行合作的机制与途径。
和其余的投资者进行对比,商业银行与创投类机构进行合作具有巨大的优势,首先,商业银行的资金充足,资金链不容易断裂,因为资产远远超出保险基金、证券公司,所以,对创投类机构来说是更好的合作对象。第二,商业银行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对企业信息了解详实,多次与企业进行业务往来,商业银行储备了大量企业融资需要,在信息储备方面,商业银行具有优势。第三,商业银行的服务体系因为与金融市场联系紧密而更加完善。在于创投类机构进行合作时,锻炼了商业银行的专业人才,进行为新兴产业发展及时提供机遇。
立足商业银行债权投资,商业银行可以采用直投模式,通过收购信托公司业务,银监会《信托公司私人股权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支持信托公司以这种方式进行融资。还可以与创投类机构进行合作,购买股份进行融资。与私募股权管理公司进行合作,绕开政策障碍。与新兴产业基金合作,以子公司参股相关基金投资业务。另外,商业银行可以以间接 LP 角色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投资于未上市的企业。商业银行作为财务顾问,可以充当中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信息储备,在项目决策中参与意见,引领投资收益,享有分红权。商业银行要善于寻找潜在的合作对象,形成伙伴型银企关系。在帮助新兴产业完善资金链的同时,也不断挖掘自己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立足债权投资,不断改进经营策略,拓展自身价值,为银行和创投类机构提供持续的报酬。
商业银行与创投类机构合作,要重视监督体系和工作流程。整合注册、税务等信息,审慎分析,谨慎参与,并规范业务操作运营,及时进行风险评估。既要考虑到新兴产业投资的需要,也要考虑到风险管理的问题。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完善企业信用评价体系。endprint
(二)立足商业银行信贷,构建多位一体的融资合作机制
商业银行信贷是指商业银行为实现其经营目标而制定的指导贷款业务的各项方针和措施的总称。所谓政策性银行系指那些多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不以营利为目的,专门为贯彻、配合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内,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政策性融资活动,充当政府发展经济、促进社会进步、进行宏观经济管理工具的金融机构 。因为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较高,小企业向银行直接申请贷款受理较难,这就造成小企业有融资需求时往往会向担保机构等融资机构求救,担保机构选择客户的成本比较低,从中选择优质项目推荐给合作银行,提高融资的成功率,就会降低银行小额贷款的营销成本。保险具有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这二大功能是一个有机联系的整体。经济补偿功能是基本的功能,也是保险区别于其他行业的最鲜明的特征。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进行支持,可以构建多位一体的融资合作机制。发挥政策担保在战略性融资中的作用,同时,引导商业性担保公司、保险基金等加入,建成多层融资担保体系,为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多层保护。
首先,可以根据地区特点,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利用政府融资的平台,进行大范围融资,突进新兴产业培育,鼓励金融方式创新,设置专业服务,引导商业银行积极开展信贷支持。第二,随着新的形式发展,引导商业银行信贷产品创新,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新型信贷方式,让融资链更加丰富坚固。第三,设立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来源包括商业银行、政府财政、保险基金、社会担保公司等等。这个基金,作为发展新兴产业的载体存在,每年注入资金,多方扶持企业发展,增强扶持力度。
创造性地运用多渠道合作,让合作的机制贯穿新兴产业发展的始终,多方联动,也有利于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发展支持,让支持的覆盖面更加广阔,填补更多的市场空缺,积极进行融资模式创新,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健全多层次、立体式融资渠道。也有利于江苏各银行与发展改革部门、商务部门、科技部门等产业主管部门建立联系,扩大信息渠道的广度和深度,及时了解产业的发展情况。商业银行、PE、担保等金融机构进行良性沟通,针对不同企业性质看,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进行支持,建立有不同特色的支持模式,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商业银行在贷后要严格要求,时刻关注,规避风险,贴身管理,降低信贷风险。
(三)立足“收益共享,风险共担”原则,科学确定合作机制中关键比例指标值
与创业企业有关的各种风险要素需要以某种形式在参与者之间进行分配,即为风险分担。风险分担指受托人与受益人共担风险,是信托公司作为受托管理资产的金融机构所特有的风险管理策略,是在风险管理中正确处理信托当事人各方利益关系的一种策略。在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进行辅助的时候,力图政府分担百分之五十的风险,商业银行承担百分之二十,保险公司承担百分之三十,总之,在开发伊始,提高政府分担风险的比例进行风险共担,立足“收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合作机制中关键比例指标值。政府要对具有核心技术的战略性新兴企业进行优惠扶持,加大对商业银行的风险分担和转移力度,化解资金周转难题。风险共担的保护伞,有效解决了新兴产业融资问题,由于具有较强的实用性,提出的对策建议将为市委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促进新兴产业发展政策提供决策参考,为商业银行和其他相关金融机构提供经营决策咨询参考。该预期成果的推广应用及以此为依据出台的相关政策制度,将增强商业银行对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有效解决江苏新兴产业融资问题,预计能使60%以上的高新企业融资可得率提高50%左右,促进江苏“5+X”产业体系的快速发展,推动科技创新引领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可见,该预期研究成果将会产生十分明显的社会、经济效益。
科学制定合作关键比例,可以提高商业银行的风险预警、识别能力。弥补借贷几方面的信息不对等性,也起到补足信用的作用。合理调整风险比例,可以强化担保效能。现在的商业银行贷款还是以抵押为主,抵押贷款如果出现问题,处理违约事件时间一般都较长,涉及的方方面面可能很多,有的实际操作,难以获得全面赔偿。而商业银行与别的机构进行合作分担风险,对及时化解风险起到了良好(下转187页)(上接93页)的作用。银监会下发了《关于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与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合作的通知》,也要求商业银行与相关的担保机构合作。融资担保具有较强的外部性,需要相关地方政府的扶持。从美、日等发达国家看,政府担保不超过百分之十,并没有起到主导作用,随着中国经济的成熟,对新兴产业扶持的成熟,这个风险负担比例是可以适当变化的。总之,是以现阶段新兴产业发展为目标。商业银行也不能弱化风险,如果比例过低,也弱化了商业银行对企业的考察,放松贷后管理,反而加大担保风险。
结论
立足江苏商业银行服务新兴产业发展的要求,针对商业银行对江苏新兴产业的金融支持现状与存在问题,以有效对接新兴产业融资需求为切入点,研究商业银行组织模式、信贷模式和金融产品创新路径,构建商业银行与创投、担保、保险等机构的合作机制,最终形成商业银行支持江苏新兴产业的金融合作成果。从商业银行与新兴产业双赢的目标出发,形成具有江苏特色的商业银行支持新兴产业的模式。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