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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农村换届信访举报的调研报告

2014-11-03刘汉生孙美丽

山东青年 2014年9期
关键词:换届选举村干部检察机关

刘汉生+孙美丽

农民、农村、农业问题是关系社会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需要正确认识和分析当前农村信访问题。今年正值农村“两委”换届选举年,涉及农村基层干部信访举报呈骤增趋势,需要引起高度重视,深入研究涉及村干部信访的特点,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不断加强防控治理措施,否则将会严重影响群众生产和生活秩序,带来社会不稳定、破坏农村经济发展、农村民主自治遭受侵蚀等严重后果。

一、当前涉及村干部信访的特点

(一)信访举报数量激增。据济宁市检察机关涉及信访案件统计,今年1-6月共受理举报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来信来访110件,同比增长156%。其中,新增信访91件,同比增长167%;重信重访19件,同比增长111%;有越级访、集体访、多头信访行为的63件,同比增长47%,农村基层干部职务犯罪引发的社会矛盾集中上升。

(二)信访举报对象集中。在涉及农村干部的信访举报案件中,85%的案件矛头直指村党支部书记,同比增长13%。举报来信主要反映的是村干部涉嫌职务犯罪问题,最多的贪污,其次是受贿,其中有一个突出问题值得关注,反映村干部职务侵占的线索一直比较多,占总数的8%左右,在城乡结合部尤为明显。群众举报初核后成案率逐年提高,2013年约为56%,有价值的线索越来越多。

(三)信访举报方式、内容明显变化。在举报方式上,实名举报52件,同比增长29%,匿名举报34件,同比下降15%。在举报内容上,主要集中于村干部侵吞土地补偿款、农机补偿款、小麦直补款、征地补偿款、工程项目承包招投标不公开等问题。线索清晰详实的67件,同比增长26%;事实模糊不清的43件,同比增长35%。从案件办理情况看,初核20件,转交自侦部门41件,转交公安机关27件,其中查实诬告、错告17人,同比增长70%。

(四)信访举报与村“两委”换届选举关联度较大。经深入调查,多方了解,发现举报人主要分为三类人群。一是普通村民。仅以济宁市检察机关涉及的村干部信访案件为例,因对本届村“两委”工作不满,希望通过上访,更换村里带头人,约占25%。二是换届选举中的有力竞争者。主要是下届村支部书记的主要竞选人,个人或通过其亲属、朋友进行上访,为自己竞选赢得优势,约占44%。某村村会计王甲和村支部书记王乙,为争夺换届参选主动权,相互进行举报。三是上届换届选举的落选者。通过信访举报进行打击报复,约占26%。某村村民刘甲,在上次村“两委”换届前被刘乙等人信访举报,受到行政处分,被撤销村委职务,今年刘甲举报刘乙违规发放误工补贴。这三类人群的信访举报都与村“两委”换届选举紧密相关,急于要结果或明确表示要在换届选举前出结果的34件,占31%。有的村民,上访时直接提出要求,只要被上访人当不成村干部,就不再上访。

(五)潜在信访举报隐患较多。据往年办案情况,村“两委”换届选举后,由于个别人不满选举结果,信访举报数量往往在短期内呈增长趋势,且极易引发集体上访事件。嘉祥县检察院自2012年以来,办理了5件19人涉及村干部贪污、侵占、故意伤害等犯罪案件,均有村民对相关村干部进行信访。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部分基层组织人员作风不正,行为不端。个别村干部不能正确把握当前形势政策的新要求,不能公道处事,私心重,公心不足,只顾打自己的小算盘,损公肥私,甚至贪污、挪用等,不惜以身试法。个别村干部以权谋私,办事不公,利用职务影响,贪污侵占集体资金,村组干部的腐败问题降低了群众对村级干部的信任产生信访。

(二)权利之争引发信访。从被举报对象的具体分布看,一是大多分布在集体经济较为发达或征地、拆迁补偿资金较多的村庄;二是分布在家族大、家族矛盾多的村庄。与往年相比,家族庞大的行政村信访举报量上升趋势明显,占信访举报的17%,同比增长12%。

换届信访问题集中体现的是权利之争,一是表现为争权。由于家族势力渗透等因素,在换届选举之前,往往出现信访苗头增多,基层矛盾凸显。其中当然不乏为民争利,要求的公平自治环境,但更多的是以公平为口号,力求取而代之。二是表现为争利。有的信访案件与村集体相关的经济活动有关,体现为接换届之机对现任负责人采取多种方式举报,体现为利益之争。三是对政治地位的追逐。一些人拥有了雄厚的经济基础和经济地位之后,把目光锁定在农村政治舞台,试图一展伸手,全方位实现自身价值,以求真正的“功成名就”。

(三)村级财务管理不健全。表现为村务不公开、半公开、假公开,以及村帐乡管的流于形式。如有的村庄,没有把村干部违规领取误工补贴的内容列入公开范围,群众不知情,镇经管站下账时对领取补贴的内容审查不细,甚至不予审查,仅充当“记账员”,村帐乡管职能虚化。有的村对涉及上级补贴资金的发放公开的内容不全,造成群众对补贴的内容、范围、发放的标准不理解,无从监督。

(四)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不及时。主要表现为乡镇政府和有关执法执纪部门对群众反映问题处理的效率低下和处理解决的不全面。有的信访案件,乡镇部门没有及时处理,在向县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时,对村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30余条,纪检监察部门只对其中个别内容查证,认为涉嫌职务犯罪移交检察机关处理,对反映的其他违纪问题以案件移交为由放弃调查,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导致群众抓住换届选举等时间节点信访不断。

三、对策建议

要从根本上减少上述信访案件的发生,必须加强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村级财务、村务公开的透明度。确保选准用好干部,减少群众反映强烈的“恶人治村”等不良现象,对村干部确有涉嫌违法违纪的,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加大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力度,督促村队真正做到全方位的村务、政务、财务公开,尤其强化对村级财务的监督和管理力度,把村帐真正管起来。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强化对村干部任期和离任审计,算清“廉洁帐”。

二是严厉打击贿选、拉票等违法违规行为。检察机关要发挥其在选举工作中的保驾护航的作用,对群众提供村干部贪污受贿、行贿或渎职等违法犯罪线索的,要及时介入侦查,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起诉处理。纪检部门要积极指导有关镇(街)对违纪党员干部进行调查,并从快从严作出处置决定。通过严肃法纪,使农村的选民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压力,不敢参与各种有损选举公正的违法违纪活动。

三是对信访举报案件快查快办,防止村干部“带病”上岗。对于群众反映的村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纪检、公安、检察机关要加大打击查办力度,确保案件质量,健全错案追究制度,并且落实案件移送制度,做好与举报信访人员的沟通联系,把群众诉求落到实处,防止矛盾扩大。对于借换届选举之机动机不纯的举报信访人员,应依法治理,及时防范当选后被查处导致村班子瘫痪问题的发生。而对借换届选举之机,对他人进行恶意诬告陷害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四是强化信访维稳和风险防控机制。作为检察机关,应成立处理涉检信访领导机构,在业务部门明确信访联络员,并在乡镇、村居聘请信访联系员,并依托乡镇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的资源平台,强化派驻检察室化解信访的职能,组成法治宣传小组深入各村庄进行法治宣讲,引导村民依法信访、依法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于涉及的涉检信访案件,明确防控的重点案件,把握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撤案、无罪判决等案件的信访风险评估,制定防控预案。强化信访化解机制,形成信访风险防控网,与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健全信息沟通、联动机制,促进信访矛盾化解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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