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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 引领司法公信

2014-10-30王璟贤

实践·党的教育版 2014年10期
关键词:特殊人群审判司法

王璟贤

近年来,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狠抓社会矛盾化解,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为地区经济社会稳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坚持司法为民,保障群众诉讼权利。2010-2013年,乌达法院审结各类案件共计5048件,其中民事案件4309件,刑事犯罪案件739件,审判涉及了土地承包、土地流转、商品房买卖合同、道路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民生案件,依法判处关于食品安全、危险驾驶、职务犯罪等社会各界较为关注的刑事犯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根据新时期人民群众对司法的需求,不断创新司法为民举措,坚持把司法为民、保障民生作为社会治理创新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自觉在工作中落实司法便民、司法利民各项举措。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权利,积极主动地行使司法职权,适时进行调查取证、法律释明、权利告知,对老弱病残行动不便以及地处偏远交通不便的当事人实行上门立案、预约立案,对社会弱势群体则依法缓、减、免诉讼费,确保人民群众打得起官司。

延伸审判职能,健全司法建议机制。把开展司法建议活动作为切入点,建立、规范司法建议的行文、送达、监督、反馈等机制,使司法建议工作落到实处,收到实效。2013年至今,针对行政部门、社会组织、公司企业存在的管理漏洞,研究、制发司法建议50余件。向劳动保障部门和建设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建议加大对建筑市场的监管力度,加大非法转包 、违法分包,挂靠承揽工程行为的查处力度,并严格落实工资保障金制度,确保拖欠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组织法官走访事关民生的供热、供电、供水、物业等公司,深入辖区君正化工、内蒙古宜化等企业,与相关负责人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和建议,针对有关单位存在的管理漏洞、服务瑕疵,研究、制发司法建议。百岁老人王富贵状告子女不赡养,审理中法官发现老人竟然没有户口,立即向公安、民政、社保、办事处等部门发送数次司法建议,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解决,为其办理了低保等各项救济,发放了高龄补贴,让老人安度晚年。乌达法院通过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司法建议,发挥了应有的司法保障作用,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机关的执法行为。

拓展司法服务职能,关爱特殊人群。缓刑、管制、刑满释放及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等特殊人群,是需要给予特殊关心和帮助的人群。乌达法院努力拓展服务职能,积极参与特殊人群的社会矫正,落实关怀帮助各项举措。在少年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寓教于审,实行人性化审判方式,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同时,给予更多的人文关怀,实现与社会矫正无缝对接,防止重新犯罪。他们突破陈规,积极开展审判机制改革,设立诉讼调解中心,积极构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相互联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针对离婚、抚养、民间借贷、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土地承包、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案件调解率低、矛盾对抗尖锐等特点,分别与公安、保险、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卫生等部门建立诉调对接机制,把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各个环节,在对当事人释明是非责任、解析法律关系的基础上,采取面对面、律师、亲戚、朋友等参与协商等方式,晓之以法、动之以情地进行调解,力求把案件的法律效果与社会的和谐统一起来,当庭调解,当庭送达,切实做到公正、高效、便民,实现 “案结事了”,有效提高了案件办结速度,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作者单位: 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

(本栏编辑/麦力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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