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开支有规可循
2014-10-27
党建文汇·下 2014年10期
在规范公共开支方面,法国有一套权威和操作性强的法律制度体系和财务管理办法,以保障各公共部门的每一笔花费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
法国对公共开支的规范管理具有监督层次多样、管理同步和执法严格等诸多特征。决策与执行分离,亦即拨款与付款分离,是法国财政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特别值得一提的是财政监察员一职的设立。法国的财政监察员制度始于1922年。从2006年1月起,法国政府的每一个部级机构都设置了部预算财会监督办公室。经过多年建设,法国已形成以议会宏观监督、财政部门日常业务监督、审计法院事后监督的财政监督体系,相互之间分工明确,协调互补。法国各公共部门的开支预算都要经过议会批准,并以政府公报方式在网上公之于众,接受社会舆论的监督。公务人员离职后5年内不得进入其管辖过的或有经济联系的企业工作。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