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朝历代衰亡史 其实就是腐败史
2014-10-27
在中国改朝换代的历史更迭中,可以看到一次次上演权力被腐蚀的“周期律”。腐败一直像一个巨大的黑色幽灵,挥之不去,如影随形。
千金之子不死于市:腐败乱象种种。翻开历朝历代的历史,腐败始终蔓延在上自君主、公卿等最高统治集团,下至一般官吏的统治阶级各阶层中,从而影响到整个社会风气,最终导致王朝的灭亡。
中国社科院历史所研究员李传印告诉记者:权钱交易始终是历史上统治集团的腐蚀剂。权力可以换来金钱,金钱亦可以换来权力、地位乃至生命。典型者莫过于吕不韦,他用金钱为自己获得了相位,为子楚(秦庄襄王)获得了王位。法律规定杀人者死,但春秋时代,社会上却流传着“千金之子不死于市”的谚语。他们之所以能够“不死于市”,是因为金钱可以买通执法者,甚至买通执政者,换取他们的生命。古人说“刑不上大夫”,追求仕途巅峰,不仅是为了更巨大的利益,也是为了身家性命的安全。
东汉王朝公然卖官鬻爵,这一措施始于汉安帝。安帝永初三年,三公以国用不足为由,将关内侯等官爵,按其俸禄的多少而规定出不同的价钱,明码标价,像商品一样出售。卖官鬻爵之风到汉灵帝时进一步发展,他在皇家园林西园设了一个乌纱帽交易所,公开标价卖官。
政以贿成,政以贿败:王朝兴亡“周期律”。李传印认为,历朝历代虽有贤明的君主和洁身自好的廉洁之士,但从总体上看,上自君主下至小吏,追求生活的腐化是一种常态。这是王权统治之下的一种必然。夏禹一生勤劳节俭,到了第二代启,变王位禅让为世袭制后,便好声色。第三代康,“娱以自纵”,发生了系列内乱,夏政权开始衰落。商汤鉴于夏亡的教训,实行仁政,也意识到腐化风气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然而,商汤之后,太甲即“颠覆汤之典刑”,商纣王所重用的奸佞费仲、恶来,都是好利、善谗之徒。周文王被囚,周人设法求到奇珍异宝、美女、良马,通过费仲进献,纣王大悦,便释放了文王。这是中国历史上一次重大的政治贿赂,而贪贿者利令智昏,放虎归山,终于自取灭亡。
反腐败为历代律法重典:但监督与被监督最终沆瀣一气。我国历史上的官吏选拔自战国后大致经历了荐举功劳制、察举制、科举制等方式,官吏选用也包括在任官吏向更高一级升迁的考课性选拔,选拔出来还需要管理。从反腐倡廉角度看,中国历史积累了丰富经验。然而,由于历史与政制的局限性,政治权力干预监察权力的现象始终没有停止过。一旦帝王及其他各级行政官员出现权力腐败,那么监察体制往往会丧失其功能与意义。清代学者赵翼对明朝中后期监察制下的权力腐败与王朝灭亡的内在关系进行了揭示,他说:“嘉、隆以后,吏部考察之法徒为具文,而人皆不自顾惜,抚按之权太重,举劾惟贿是视,而人皆贪墨以奉上司,于是吏治日偷,民生日蹙,而国亦遂以亡矣。”
“中国历史上的腐败与反腐败”这一课题,以丰富的文献资料客观呈现了历朝历代腐败与反腐败跌宕起伏的历史,保持着历史学家固有的冷峻、扎实与严谨。中国古代的腐败与反腐败,与今天的腐败与反腐败一脉相承。腐败与反腐败,历史上决定了中国的命运,在今天,也将很大程度上决定中国未来的前途与命运。
(摘自《检察日报》 龙平川/文)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