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社会,从何“治”起
2014-10-27
党建文汇·下 2014年10期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第九届中国法学家论坛的演讲中提到,建设法治社会,要注意人心、行为、秩序三个方面的系统治理。首先,需要加强价值建设,使法治精神深入人心。不仅要通过立法、执法、司法着力强化规则意识、诚信意识、权利义务统一意识、责任意识,还要多途径、全方位地进行价值观建设,使法治精神浸润人心。其次,在规范行为方面,要通过改进制度,使规范体系更加管用。最后,法治社会建设还意味着以市场和社会组织为主体的秩序建构。 (摘自《人民日报》)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