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加强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巡查工作的认识与思考
2014-10-25祖安君
祖安君
(河海大学,211100,南京)
江苏淮河入海水道工程是国务院批准建设的大型防洪工程,自2003年建成以来,发挥了巨大的防洪减灾效益。笔者到淮河入海水道工程管理处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期间,实地察看了入海水道工程现场,了解了工程管理的相关情况,查阅了工程巡视检查的有关规定和资料记录。通过实地学习实践,结合有关管理规定对加强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巡视检查工作有了较为深刻的认识和体会。
一、入海水道工程特点决定了必须加强工程日常巡视检查
强化入海水道工程巡视检查,既是工程管理规程规范的要求,更是由入海水道工程自身特点和功能决定的。入海水道工程的特点主要有:
①工程战线长。入海水道位于江苏省北部平原地带,东西走向,联结洪泽湖和东海,1999年开工建设,2003年6月28日主体工程完成,具备行洪条件。工程全长163.5km。
②工程规模大。入海水道西起洪泽湖二河闸,东至滨海县扁担港注入黄海,与苏北灌溉总渠平行,居其北侧。河道宽750m,深约4m。总投资41.17亿元,贯穿江苏省淮安市的清浦、楚州两区和盐城市的阜宁、滨海两县,并分别在楚州区境内与京杭运河、在滨海县境内与通榆河立体交叉。入海水道是江苏省规模最大的单项水利工程。
③工程类别各异。入海水道工程类别多,特点各异,主要包括:河道工程、枢纽控制工程、穿堤建筑物、桥梁工程、渠北排灌处理工程、调度河、堆土区以及水文、通信、照明、观测等工程设施。
④工程效益显著。淮河是我国七大江河之一,流域面积27万km2。1194年黄河侵泗夺淮,其泛滥带来的巨量泥沙淤塞了淮河两岸的许多河道,淮河从此失去了原先的入海通道,流域内“大雨大灾,小雨小灾,无雨旱灾”。入海水道主要功能是增加淮河泄洪能力、提高洪泽湖防洪标准、确保下游地区2 000万人口、3 000万亩 (200万hm2)耕地安全。自2003年建成投入使用以来,前后经历了2003年、2007年两次大洪水以及2010年小流量行洪的考验,发挥了巨大的防洪减灾效益。
针对入海水道工程的上述特点,建成应用后,加强工程巡视检查成为工程运行管理的重要环节,只有加强工程巡视检查,才能对工程安全隐患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消除,确保工程安全运行,改善水环境,更好地服务于经济建设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需要。
二、工程巡视检查的范围、内容和方式
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巡视检查制度,并明确巡视检查的重点范围、重点环节和重点内容以及检查方式,建立健全巡查观测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存档等一整套规章制度,对于落实入海水道工程的管理责任至关重要。
1.巡视检查的范围
①河道。包括南北堤防之间的水域、河床、滩地(包括可耕地)、隔堤、青坎和已征用的水利工程用地。
②堤防(含穿堤建筑物)。南堤以南肩线为界,北堤堤外有调度河的至调度河北子堰外堤脚线征地红线,无调度河的至北堤堤脚线外征地红线。
③建筑物和设施。巡查范围按照有关规定和工程设计规范确定。
④堆土区。以征地红线为界。
2.巡视检查的内容
主要包括:
①河道管理范围内填河、占河、取土、违法取水、违法设置排污口、侵倒渣土或泥浆、设置阻碍行洪等障碍物行为;②侵占和损害堤防、护岸、涵闸、泵站、通讯、照明、水文监测、工程监测等水利设施的行为;③河道管理范围内各类涉河建设项目。
3.巡视检查的方式
根据工程特点,宜根据情况对工程采取经常检查、定期检查和特别检查等方式。
①经常检查。经常对建筑物各部位、设施和管理范围内的河道、堤防和水流形态等进行检查。经常检查周期每月不少于一次。且当水闸处于泄水运行状态或遭受不利因素影响时,对容易发生问题的部位应该多加强检查、观察。
②定期检查。每年汛前(5月1日前)、汛后(10月1日后)对水闸各部位(主要包括闸门、启闭机、电气设备、水工建筑物等)及各项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每2年一次对水下工程进行潜水检查。汛前检查应着重检查维修工程和度汛应急工程完成情况,安全度汛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防汛准备工作情况以及对工程各部位和设施进行详细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及时进行处理,对影响安全度汛而又无法在汛前解决的问题,均制定度汛应急方案。汛后检查应着重检查工程和设备度汛后的变化和损坏情况,并据此提出养护、岁修和大修加固项目,编制次年的岁修养护、防汛应急项目计划。冰冻期间还要检查防冻措施落实及效果等。水下检查应着重检查底板、闸墩、护坦、翼墙等部位水平止水和垂直止水有无损坏;门槽、门底预埋件有无损坏,有无块石、树枝等杂物影响闸门启闭;闸底板、消力池等水下部位有无裂缝等损坏情况;消力池内有无砂石等淤积物;海漫、防冲槽有无松动、塌陷等。
③特别检查。当水闸等受特大洪水、风暴潮、台风、强烈地震等和发生重大工程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制定修复方案和计划。
三、认识和启示
1.依法合规,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工程巡视检查要依据相关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规定,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妥善处理。对发现的工程自身存在的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进行处理;对工程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改进,完善相关措施;对发现的涉河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别是对违法违规活动,如不有效遏制,将会严重破坏管理秩序,影响工程安全及水环境的改善。对涉河违规行为,在体处理时,可以区别对待,对情节较轻微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并进行改正,将违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对情节较严重的违法行为应当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送交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对恶性案件,要坚决依法予以打击。
2.规范巡视检查记录,做到有据可查
入海水道淮安枢纽
巡查人员对巡查情况应逐一记录巡查时间,巡查结果,并逐次填写好入海水道工程巡查情况记录,对异常和损坏部位应有详细记录和说明,必要时进行图像记录。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须载明违法违规事实、违法违规时间、违法违规行为实施的主体、所产生的后果、处理结果等,根据违法违规情况,记录可用文字、照片、绘图等多种记述方式相结合,巡查结束须经巡查人签名,由单位存档备查。
3.建立报告制度,明确管理责任
巡视检查的最终目的是为了防患于未然,工程巡查人员对于发现的哪怕是细小的问题也不能放过,巡查情况要逐一记录备案,并定期向管理部门报送巡查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并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重要的要及时报告至上一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重大问题应及时报告至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4.加强监管指导,发挥主管部门作用
各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巡查人员的监督指导与管理工作,通过组织专项检查、定期检查、明察暗访等形式,不断加强对入海水道巡查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巡查人员资格管理档案,加强抽查考核力度,通过警告、罚款、吊销证书、解除劳动合同等措施加大处罚力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和对巡查员的震慑作用,从而提高巡查质量,确保消除隐患。
5.强化岗位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为加强对入海水道工程的安全管理,确保安全度汛,必须进一步提高巡查人员的业务素质,对巡查人员要定期集中培训和监督指导,培训合格才能上岗,并定期对巡查工作进行考核。通过培训和考核,进一步规范巡查记录活动,提高巡查人员的素质和责任心,提高巡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和应急管理能力,确保工程安全运行,确保入海水道沿线人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