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0余所高职院校单独招生 中职生可对口入学
2014-10-24
云南网消息 云南省试行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试点,今年已是第5年,主要适用于中职、职中、技校在读学生。经教育部批准,从2010年起,云南省高职院校开始试行单独招生试点。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和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两校进行单独招生试点,被其中任何一所院校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不用再参加今年高考,并能按考分顺序自由选择专业。从去年开始,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云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等8所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被列为云南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院校,并共同组成单独招生合作联盟,圆满完成了2013年单独招生任务。今年将继续由联盟统筹组织实施8所院校单独招生。
除了这8所联盟院校外,云南工商学院、昆明艺术职业学院等多所院校,还将自行组织测试,合格的中职毕业生不用参加高考即可被录取。今后,中职学生想继续读高职院校,不需要再参加统一考试,取而代之的是,由各高职院校自行组织测试选拔录取。
从2014年起,云南省将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遴选部分中、高职院校的相同或相近专业,在对口专业内试点取消中职毕业生升高职统一考试,由招生院校组织考试或测评,选拔录取。招生范围为中职毕业生和中职学校2年级在校生,中职阶段所学专业符合对口招生专业要求,均可针对对口专业参加报名。
云南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我省将深入探索中高职衔接对口招生考试改革,通过实施“知识+技能”的考试方式,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招考改革。逐步完善普通高校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办法。逐步扩大民办高校和应用型高校的招生比例,改善办学结构等。将确保在教育部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后,及时出台全省实施办法。
辽宁给49所高校专业“打分” 5高校37个专业提出停办申请
中新网消息 在2012年对5种专业170个专业布点试点评价基础上,辽宁省教育厅2013年对49所高校以工学为主的17类37种本科专业共522个布点开展评价,覆盖的在校生近全省本科在校生的50%。通过“以评促建”,多所高校制定了专业调整方案并主动提出专业停办申请。
据介绍,评价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采取专家不进校方式进行,通过网络进行信息采集、汇总、计算、分析。专家不进校的评价方式使在同一省域内,对不同高校多种不同专业同时分别进行评价成为可能,并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校负担,促进了评价工作作风的转变。
评价以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数据库及信息平台为依托,参评专业所有相关信息均在“辽宁本科教学网”开设专题页面进行公示,并通过组织专家对定量指标数据进行核查,确保评价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评估结果以百分制呈现,给学校切实带来触动。渤海大学、沈阳农业大学、沈阳师范大学等高校先后开展了校级专业评价工作,提出了学校专业调整方案。目前,已有5所高校正式向辽宁省教育厅提出了37个专业的停办申请,并拟在相关专业在校生全部毕业后撤销。
江苏中小学全面取消借读“籍随人走”
新华网消息 为规范中小学学籍管理,江苏省出台新规明确,中小学生学籍号实行“一人一号,终身不变”。从今年春季学期起,全省中小学将全面取消借读,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
根据新颁布的《江苏省义务教育学籍管理规定》和《江苏省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全省中小学均不再设置借读,原需要借读的情形,将统一作为准予转学的项目,保证“籍随人走”。其中普通高中阶段进一步明确,同一招生区域学校之间不得转学,低星级学校不得向高星级学校转学,未达到转入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的本招生区域初中毕业生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转入该校。
新规还提出考籍与户籍脱钩,要求淡化户籍概念,保证学生在学籍所在地参加考试的权利,避免学生因考试而奔波。其中,初中毕业生均在学籍所在校参加毕业、升学考试,领取文凭。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与全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实行数据对接,凡在普通高中学籍管理系统中处于正常学籍状态的应届学生,都可作为应届考生报名参加高考。
为保障流动儿童权益,新规要求,“流动人口的适龄子女在居住地接受教育的,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持本人及适龄儿童、少年相应的身份证明、就业或者居住证明,向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就读申请。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以公办学校为主,统筹安排流动儿童、少年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