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苗林产业成果的对策及建议
2014-10-23豆广斐王小卫杨桂英
豆广斐 王小卫 杨桂英
[中图分类号] F32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3-1650 (2014)09-0131-01
庆阳市为了全面加快集体林权制度综合改革,激发广大林农及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挖掘宜林荒山潜力,全面提升林地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出台《关于充分利用宜林荒山培育林木种苗产业,加快绿化步伐的意见》。意见指出:在宜林荒山每亩栽植440株以上苗木,根据市场需求,逐年采挖,7年后,按公益生态标准每亩保留110株作为林木培育,林农通过采挖大苗补栽小树的方式,保持循环发展,以短养长的苗林结合产业。
庆阳市整体生态功能脆弱,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问题依然严重。全市林业用地面积2072万亩,占国土总面积的50.9%,但森林覆盖率仅为25.26%。利用宜林荒山、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加快造林绿化步伐,是实现由黑色印象向绿色崛起转变、加快“能源新都”建设的现实需要,是加快扶贫攻坚、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社会的重要途径,是建设生态文明、美丽庆阳的有力举措,更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民生工程、生态工程。随着苗林结合产业的逐步实施,栽植面积不断增加,要取得长足发展,巩固苗林产业成果,建议做好以下几方面后续工作。
1. 拓宽融资渠道 苗林产业投资大,多渠道筹措资金尤为重要,各级财政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以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农业综合开发、以工代赈、扶贫开发等项目为依托,积极整合各项资金。按照“谁投资、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出资,林农出让宜林地,按比例分成,组成联合体共同发展,引导林农个体以林权抵押贷款、社会集资、群众捐资等为主体的多元化融资机制,形成统一完整的资金链,加快苗林培育规模化进程。
2. 加快造册登记进度 随着苗木生长,各经营主体要逐步进行采挖出售,每亩株数不得低于110株,采挖的苗木不涉及林木蓄积消耗的,可以自由买卖,涉及林木蓄积消耗的,还需申请蓄积消耗限额后,根据限额采挖,采挖后的林地按照生态公益林纳入林地管理,可申请生态补助。为了避免混乱,要将已经完成的造林面积,尽快登记造册,建立生产经营档案,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加强生产各个环节技术指导,鼓励各经营户组成合作社联合体申办苗木许可证,防止苗林产业造林和林业生态工程混淆,造成乱采滥挖工程造林中的苗木现象,影响生态效益。
3. 适时调整树种结构。今年是苗林产业实施第二年,根据近期调查情况来看,2013年苗林产业主要以油松为主,只有少量云杉、侧柏、刺槐、柳树、白蜡,树种结构比较单一。从生态效益来看,单一树种培育,不能够形成稳定生态系统,带来生态效益有限。从经济效益来看,庆阳市油松、国槐大苗远销北京、青海、山西、陕西等,暂时销路好,价格高,经济效益可观,但单一树种发展容易造成市场饱和,给未来销售带来压力。2015年规划已开始,应及时因地制宜,精心规划,调整树种结构。尤其对于立地条件较好得地段和撂荒地,多发展园林绿化树种、乡土树种和适生树种,适当引进外来树种,多树种培育更能适销对路,适应市场需求。
4. 加强幼林抚育管护 据目前造林面积测算,113万亩造林,每亩300元计算,已累计投资33900万元,对经济还欠发达得地区来说,是一笔不小投入,今后投资将会不断加大。“三分造,七分管”,幼林抚育和管护是造林达到预期目标的关键环节。抚育滞后,林木生长缓慢,且容易形成偏冠,难以培养优质健壮的商品苗木。管护跟不上,造成经济损失更是无法估量。必须尽早落实幼苗除草抚育及管护责任,结合生态公益林管护,层层签订管护责任书,采取公共管护和个人管护相结合,充分发挥各级林业执法部门职能,继续加大封山禁牧力度。
5. 注重病虫害防治及火灾防控 苗林结合培育产业投入多、面积大、分布范围广,加之目前造林树种以油松为主,油松病虫鼠容易危害,冬季兔害也相当严重。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宜林荒山蒿草长势茂盛,造林面积不断增多,且造林密度相对较大,容易引发火灾或造成火灾蔓延,要建立有效病虫鼠害和火灾监测防控机制,确保绿化一片、保存一片、见效一片。让苗林产业真正成为建设美丽庆阳的坚强基础和农民增收致富的朝阳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