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尔克斯:明亮热烈的加勒比匠人
2014-10-23胡少卿
胡少卿
马尔克斯的文字有一种纯银真金的质地,闪烁着金属的热烈光芒。即使透过翻译的帘幕,也能听闻他锻字炼句的叮当之声。他是一个精心对待语言和叙述的作家,其精细态度使人想起过去年代的手工艺人。正如作家韩东评价的那样,马尔克斯“既是一个干体力活的作家,同时又是一个非常精细的能工巧匠,他的每一部作品都经过仔细推敲”。
马尔克斯在最初的文字生涯中想成为一个诗人,他曾坐着有轨电车反复兜圈读诗,以度过百无聊赖的大学周末。开始写小说的时候,他延续了诗人的语言态度。他写作有一个怪癖,即手边总是放着“伸手可及的五百张稿纸”,只要打错一个字就要换一张稿纸。他觉得打字错误或涂改,都是写作风格的失误。这种讲究从侧面印证了他对待语言的严肃态度。在最艰难的时候,他甚至一天只能写出一行字。马尔克斯的传记作者达索·萨尔迪瓦尔说:“《百年孤独》的作者并非一直写得那么好,他那简洁明快、有条不紊、富于启示、铿然有声的文笔,是艰苦磨炼和长期探寻的结果。”马尔克斯的语言是精雕细琢的,总是去掉虚浮、无用的词语,尽量选用精确的名词和动词,使叙事只剩下实质内容。看看他是怀着怎样冷静的精确来描写一场大屠杀的:“人们走投无路,形成一个巨大的旋涡,渐渐向中心缩拢,因为机枪子弹仿佛不知餍足又条理分明的剪刀,正像剥洋葱似的将周边有条不紊地逐一剪除。”(《百年孤独》第266页)更难得的是,他可以操持多种风格的语言,并在每一种风格上都登峰造极。
马尔克斯自述是因为想证明“我这一代人是能够出作家的”而走上写作道路。因为怀着这种使命感,马尔克斯对自己的写作提出了严格的内在要求。他的作品往往经过了多年准备和反复修改:《百年孤独》从18岁就开始构思,断断续续写了20年;《族长的秋天》写了17年,两易其稿,第三次才写成功;《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写了9次;《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酝酿了30年。他说:“一个想法经不起多年的丢弃,我是绝不会有兴趣的。”在小说成品经受时间考验之前,小说的素材和构思已经接受了时间的筛选。将马尔克斯的自述、访谈、传记与他的小说比照,可以看出他是一个个人经历与小说内容高度对应的作家。他终生都在打磨自己耳闻目睹的素材,在反刍自己的童年,在把个人体验升华为精神产品。这反映了马尔克斯的明智:小说应尽可能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一个作家只能写自己能写的。他曾经坦率承认:“没有本人的亲身经历作为基础,我可能连一个故事也写不出来。”他是一个高度依赖素材的作家,并在不同的小说中拼贴同一素材。《百年孤独》是一次素材的集大成,此前和此后的作品,其专注的素材许多都在这本书里涉及。
《百年孤独》以其盛名形成了对作者其他作品的遮蔽,这使得马尔克斯常常对它避而不谈。1982年马尔克斯在与友人门多萨对谈时,列举了到那时为止自己看重的三部作品。一部是出版于1961年的《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这部受海明威风格影响的小说塑造了一个永远等不来退役年金的倔强的上校形象,其不妥协的精神颇似《老人与海》。要论雕刻人物,这部小说可能是马尔克斯最成功的作品(作家格非认为这是马尔克斯最好的作品)。一部是出版于1975年的《族长的秋天》。这是马尔克斯走得最远的一次写作实验,小说分六章,每章篇幅在40页左右,不分段,无句号,只有奔涌而出的语流。每章开头都从发现独裁者的尸体写起,仿佛一首歌词中复沓的部分。整部小说像一首长诗,一支多声部的曲子,一个独裁者的内心剖白及围绕着他的种种声音在一条河里流淌。如果说《百年孤独》尚可由人力达到,那么,《族长的秋天》完全是天籁,是一次写作的飞翔。还有一部是出版于1981年的《一桩事先张扬的凶杀案》。这部小说描写的是发生在1951年的一件真实的凶杀案,在咀嚼30年后,马尔克斯用一次完美的叙述复现了这一案件。作家以强有力的控制实现了自己的写作意图,叙述严丝合缝,滴水不漏,其小说技艺已达炉火纯青之境。
马尔克斯与门多萨的谈话录名为《番石榴飘香》。番石榴是拉美有代表性的水果,这样的书名喻指他的写作加工素材犹如从番石榴中榨取汁液,使那些根植于个人经验的作品成为加勒比地区文化、人格风貌的代表。马尔克斯不仅创造了马孔多小镇,还创造了一个热情而神秘的拉丁美洲。他的热情和高亢烘烤着所有文字。尽管他的小说中充满了死亡和时间的残酷,但却显得明亮,有一种热带人的勇猛与豁达。
他酷爱描写充满原始力量的性爱,这时世界就像海子的诗:“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活在这珍贵的人间》)。他的作品不是“幽闭型”的,而是通往天空与海洋。《百年孤独》中写家族败落,但是写得生机勃勃:“夜里,两人相拥在床上,蚂蚁在月光下激增的响动,蠹虫搞破坏的轰鸣,杂草在邻近房间里持续而清晰的生长之声都无法令他们产生惧意。许多次两人被鬼魂的忙碌声吵醒。”(《百年孤独》第355页)这样的段落可以见出马尔克斯的胸襟:在永恒的自然中,人类不能过于顾影自怜。写布恩迪亚上校去世那天的太阳:“在他嵌鱼尾的时候太阳出来了,射出炽烈的光芒如帆船破浪般吱嘎作响。”(《百年孤独》第234页)把视觉转换成听觉,把太阳的升起赋予声响,这真是富有加勒比色彩的感受。伴随上校去世的是如此辉煌的太阳,死亡也显得轻微了。
在反思《百年孤独》中的人物为何孤独时,马尔克斯提到,那是因为他们不懂得爱情。在1982年以后的写作中,爱情成为马尔克斯试图提供的宗教。在马尔克斯的笔下,生的意志、性的意志、爱的意志总是战胜一切颓丧。《霍乱时期的爱情》结尾说:“这份迟来的顿悟使他吓了一跳,原来是生命,而非死亡,才是没有止境的。”
在世界文学的版图上,马尔克斯提供了一个“忧郁的热带”。他写热带的雨,热带的动物和植物,河流以及吊床,尘土飞扬的小镇和匪夷所思的现实;他写决斗的人,尊重对手家眷的人,放纵狂欢的人,乱伦的人,有血性的人,在权力中陷入孤独的人;他写腐烂的政治,幽灵游荡的宅院,心怀绝望的人民。他的小说里,有敌人,有残暴的人,但没有猥琐的人,没有简单机械的人。他笔下大部分人是可爱的,有一种认真生活的神情。比如《百年孤独》里费尔南达的父亲,这个假装门第高贵自认为圣徒的人,死了也认认真真地把尸体寄给女儿。马尔克斯塑造了典型的加勒比性格,尤其是塑造了地母一样的女人。
俄国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在他的名著《金蔷薇》里,形容作家的工作像从尘土里筛选金屑,用以打造能予人幸福的金蔷薇。这正是马尔克斯的形象。斯人已逝,至少,我们今天还能手持几朵完美的金蔷薇,纪念这个迷信、豪爽、言谈夸张的加勒比匠人。(作者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文学院副教授) □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