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文稿编辑中遇到的几个标点符号问题
2014-10-21申玉琴
申玉琴
要:语言总是在规范与变化中发展,即便是稳定性最强的标点符号。完整引用时,“如‘……”引号中句末点号的位置;没有提示性词语,直接引语的前面是否要使用冒号;并列的引号和书名号之间的顿号的作用也在“矛盾”发展。
关键词:语言;双引号;冒号;顿号
有生命的语言总是处在发展和变化之中,但是作为沟通的工具,语言又是有一定的规则制约的,因此语言规范和语言变化贯穿相伴相生。在出版过程中,编辑是语言的规范者和传播者,或者说是矛盾的协调者,既要保证合乎规范的语言又要适应语言的动态发展。不可避免地,编辑在加工文稿的过程中也常常会遇到语言的“困惑”。
1.双引号
引号是标号的一种,标示语段中直接引用的内容或需要特别指出的部分,分为单引号和双引号。双引号标示直接引用的内容可分为部分引用和完整引用。
说到完整引用,首先想到的就是双引号的典型用例:
(1)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
(2)“后来怎么样呢?”四婶还问。
(3)“现在请皇上脱下衣服,”两个骗子说,“好让我们在这个大镜面前为您换上新衣。”
三个例句都是完整引用,点号位于引号内。但是“某某说(问)”因为位置的不同,使用了不同的点号。
如果完整引用,但是引语的前后却没有“某某说”类的词语,标点又该如何使用呢?
(4)把字句的句法结构是处置者+把+被处置者+处置动作+处置结果,如“我把书放在了书包里”
根据一般的常识,直接引用时,如果引语部分是独立使用,引语的句末点号位于双引号内;如果引语部分不是独立使用,句末的点号位于双引号外。判断其是否为独立使用,就是要看引语部分是独立的句子,还是句子的某个语法成分。
例句(4)中“我把书放在了书包里”是一个完整的独立句子;“如”是插入语,作为独立成分,表示举例,相当于“举个例子说”。因此判断句末点号应该位于双引号内(如“我把书放在了书包里。” )。
但是《现代汉语词典(第6版)》中对于“如”的解释是:“动,表示举例:唐朝有很多大诗人,~李白、杜甫、白居易等。”由此判断,例句(4)中的“如”是动词,那么“我把书放在了书包里”就是其宾语,它就不是独立使用。因此判断句末点号就应该位于双引号外面(如“我把书放在了书包里” 。)。
这两种判断中,笔者比较倾向于第一种观点。“如”在此处并非是实义动词,只是提示性插入语,作为独立成分比较适当。
从“如”的语义的演变过程来看:
→单向倾向动作(去,往)
如(从随) →可及(并列,选择)
→客体意念间的联系(如同,像 )→相似差别(及,比得上)→非真(假如)
→主观形容(词尾)
“如”的意义的演变是由实到虚,例句(4)中的“如”应该是介于实义和虚义之间的“客体意念间的联系”。这种联系有感知相似、联想相似。其中,感知相似所联系的客体一般差别较小,个人主观色彩较小,客体甚至可以相同。例句(4)中的“如”就是客体完全相同的联系。 “如同、像”强调的是相似性,但是例句(4)强调的是等同性,所以“像”的意义放在此处不是很恰当。因此笔者推测,沿着“客体意念间的联系(如同,像 )”中“客体的等同性”进一步演化,那就是“比如说”
“举个例子说”类的插入语。当然,这个推断还需要实例的论证。
2.冒号
冒号是句内点号的一种,表示语段中提示下文或总结上文的停顿。冒号的几种基本用法特征都比较明显:
●具有明显的总说性或提示性词语,表示提示下文。
(5)北京紫禁城有四座城门:午门、神武门、东华门、西华门。
(6)她高兴地说:“咱们去好好庆祝一下吧”
例句(5)中的“四座城门”和“午门、神武门、东华门、西华门”从意义上构成了明显的总分关系。例句(6)在完整引语前面有明显的提示语“说”。
●冒号前后的内容从意义上构成了注释说明,总结的关系。
(7)主办单位:市文化局、市团委。
(8)张华上了大学,李平进了技校,我当了工人:我们都有美好的前途。
例句(7)中的“市文化局”“市团委”是对“主办单位”的说明。例句(8)中的“我们都有美好的前途”是对“张华”“李平”“我”不同发展道路的总结。
●用于书信等的称谓语之后。
因此,在实际的使用中,这些特征就成为判断是否适用冒号的依据。
(9)她一把夺过了铁锹,眼泪顿时下来了 “你们是兄弟!”
例句(9)中既没有明显的提示性词语,在前后语句的意义关系中也没有总分、说明等关系。因此判断此处是不可以使用冒号的,此处只是表示一般的语义停顿,所以应该选用逗号(眼泪顿时下来了 ,“你们是兄弟!”)。
但是,在《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中关于冒号的用法举例时出现了类似例句(9)的句子:
(10)小王笑着点点头:“我就这么想的。”
按照例句(10),例句(9)应该为:她一把夺过了铁锹,眼泪顿时下来了, “你们是兄弟!”
笔者认为类似于例句(9)的句子,“眼泪顿时下来了 ,‘你们是兄弟!”更为恰当。如果把例(10)稍微变动一下:小王笑着点点头,说:“我就这么想的。”很明显,“小王笑着点点头”是一般的语气停顿,“说”为提示性话语,后面的冒号表示提示性停顿。根据语境,提示性话语省略,相应提示性停顿的冒号也应该省略,而并非表示一般语气停顿的逗号。因此,例(10)小王笑着点点头,“我就这么想的。”更为恰当。
3.顿号
顿号 ,表示并列词语中间的停顿。在《标点符号用法》(GB/T15834—2011)中明确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
(11)“日”“月”构成“明”字。
(12)《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13)办公室里订有《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和《时代周刊》等。
笔者认为从标号与点号的区分来说,这一规定不合理。标号与点号共同构成了标点符号。标号的作用是标明,主要标示某些成分的特定性质和作用,包括引号、括号、破折号、书名号、省略号等。点号的作用是点断,主要表示停顿和语气,包括句号、问号、叹号、逗号、顿号等。顿号是句内点号。标号和点号各司其职,两者的同时出现是合理的,即顿号应该出现在并列的引号和书名号之間(“日”、“月”构成“明”字;《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引号只是特别强调“日”与“月”两字,而书名号只是标示它们是书籍;顿号表示词语之间语气上的停顿。
对比前几版的《标点符号的用法》也可以发现,此前并无类似于2012版的规定。这只能说明,此项规定是在近年的使用过程中出现的现象,或许此现象的普遍性导致了规定的出台,至于合理与否就另当别论了。
参考文献:
1.标点符号的用法GB/T15834—2011.
2.林穗芳.标点符号学习与应用[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0.
3.段茂升.古汉语“如、若、然、焉、尔”语法化考察[D].西南师范大学,2002.
4.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词典编辑室.现代汉语词典[Z].第6 版.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