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分析
2014-10-21龚江鹏
龚江鹏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投资审计中心
摘要:本文介绍了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的比较及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影响,并分析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关键词:清单计价;工程造价审计
1 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工程造价审计介绍
1.1工程量清单的含义
工程量清单产生于19世纪30年代,在西方国家为使投标结果最后具有可比性,从而把所有的投标都要根据业主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基础。工程量清单报价是建设工程招投标工作中,由招标人按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自主报价,并按照经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模式。
1.2工程造价审计的特点
工程造价审计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决算的,在一个建设项目竣工完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进行的。工程造价审计作为审计业务的一部分,他与其他审计业务一样具有:工作相对独立性、服务性、审查范围的广泛性这些特点,由于工程项目涉及面广、周期长、投资大、利益相关者众多等特点。
2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研究
2.1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
2.1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的比较
自《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颁布以后,我国工程计价逐渐转向以工程量清单计价为主。但是定额计价在一定范围内、一定的时间内还发挥着重要作用,两种计价模式的比较如表1。
表1工程量清单计价与定额计价模式比较
内容 定额计价模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项目设置 《综合定额》的项目一般是按施工工序、工艺进行设置的,定额项目包括的工程内容一般为单一的 工程量清单项目的设置是以一个“综合实体”考虑的,“综合项目”一般包括多个子目工程内容
定价原则
按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有关规定及定额中的基价计价 按清单的要求,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决定价格
计价价款构成 定额计价价款包括:直接工程费、措施项目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而直接工程费中的子目基价是指完成《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子目单价是定额基价,它没有反映企业的真正水平,没有考虑风险的因素 工程量清单计价价款是指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日所需的全部费用。即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包含完成每分项工程所含全部工程内容的费用;包含工程量清单中没有体现的,施工中又必须发生的工程内容所需的费用;考虑了风险因素而增加的费用
单价构成 定额计价采用定领子日基价,定额子目基价只包括定额编制时期的人
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并不包括利润和各种风险因素带来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采用综合单价。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和利润,且各项费用均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并考虑各种风险因素白行编制
价差调整 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与定额价对比,调整价差 按工程承发包双方约定的价格直接计算,除招标文件规定外,不存在价差调整的问题
计价过程 招标方只负责编写招标文件,不设置工程项目内容,也不计算工程量。工程计价的子目和相应的工程量是由投标方根据设计文件确定项目设置、工程量计算、工程计价等工作在一个阶段内完成 招标方必须设置清单项目并计算清单工程量,同时在清单中对清单项目的特征和包括的T程内容必须清晰、完整地告诉投标人,以便投标人报价,故清单计价模式由两个阶段组成:一是由招标方编制工程量清单;二是投标方拿到工程量清单后根据清单报价
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 定额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按《综合定额》标准计算,《综合定额》标准按社会平均水平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的自身情况或《企业定额》自定。它真正反映企业的自身水平
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定额工程量计算规则 按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价方法 根据施工工序计价,即将相同施工工序的工程量相加汇总,选套定额。
计算出一个子项的定额分部分项工程费,每一个项目独立计价 按一个综合实体计价,即子项目随主体项目计价,由于主体项目与组合项目是不同的施工工序,所以往往要计算多个子项才能完成一个清单项目的分部分项综合单价.每一个项目组合计价
价格表现形式 只表示工程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不具有单独存在的意义 主要为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是投标、评标、结算的依据,单价一般不调整
2.2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对工程造价审计的影响
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突出特点就是“量价分离、投标竞争”。工程量的产生依据施工图、设计变更、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洽商来确定,费用产生的依据是由施工企业依据自身的施工管理水平确定的直接费、间接费、措施费、利润四部分的总和。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有利于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有利于降低建筑市场的社会成本。工程造价审计主要针对工程项目决算的,在一个工程项目竣工完成,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结算工程款时进行的。工程造价审计就是工程造价审核(审价),是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业务的一部分。受业主委托对其工程项目的概算、预算及结算等,依据现行国家政策法规、计价依据及相关工程技术资料对送审造价的工程量、单价及取费等进行逐项审核。在运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进行工程造价审计工作时,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
(1)抓量放价
由于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是量、价分离,其综合单价可由招标投标或比价法来确定,一般来讲,由于引进了竞争机制,综合单价应该能实际反映出施工企业的真实水平,一旦形成,是不能随意调整的。因此,真实的反映出工程量显得格外重要,审计人员可以把工作重点放在“量”的确定上。审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按照相应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施工企业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计价有无缺项、漏项;审查工程量清单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与其它子目所包含的工作内容有无重复之处,即有无大项目中己包含小项目,小项目又重复计价的现象;审查报价文件是否依据《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编制,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及其它项目清单是否齐全。必须按照定额规定的计算规则计算各分部工程量,掌握定额子目中所包含的工作内容,审核工程量的计算单位是否与套用的定额单位保持一致。
(2)考虑合同内外
合同内主要审查合同中所确定的综合单价,综合单价一般是由施工企业自行确定的,在确定时已考虑了所有因素,其中包括必要的风险费用如施工期间人工、材料价格的变化等。在通常情况下综合单价是不得随意变动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都必须无条件地履行合同確定的综合单价,除非合同中另有约定。如果综合单价发生了变动,须对变动原因进行分析,以确定产生的变动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工程量计价规则》的要求。合同外主要审查在施工过程中是否存在大的设计变更,其是否造成了综合单价的调整;有无本己包含在合同内的项目又改头换面出现在合同外从而再次计价的现象;在施工过程中或工程完工后是否产生了索赔案件及其依据等。
2.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下工程造价审计方法
工程造价审计方法有多种,常见的全面审计法、现场观察法、复核法、分析筛选法、询价比价法、重点审计法等.
(1)全面审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