恰当选择教学方法,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
2014-10-21蔡艳
蔡艳
摘 要: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和学生是教学的诸要素之一。教学活动中,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思维特点选择好教学方法,处理好师生的地位关系,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积极参与各种教学活动。
关键词:素质教育;心理特点;思维特点;教学方法
教学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基本途径,教师和学生是教学的诸要素之一。现代教学论认为,教学过程是师生共同进行的双边活动,是教师与学生合作的过程,学生活动的“学”与教师活动的“教”构成了教学赖以进行的两个可行且统一的活动体系。其中,教师的“教”为主导,学生的“学”为主体,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新课程理念更加注重提倡学生的主体作用,要求将教学重心转移到学生身上。那么,教师如何在课堂上处理好师生的地位关系,让学生成为教学活动的主体,积极参与到各种教学活动中来,已成为当今教育界教师们的共同追求。
很多教师都有这种感受:一堂公开课下来,如果上得不理想,就会感叹“唉,学生没有配合好。”的确,教师的功夫下得再大,课堂上满腔热情地去讲,学生却无动于衷,结果也只能是费力不讨好,这种局面的造成,究竟归咎于谁呢?我认为应更多地追究教师的责任。叶圣陶先生说:“教师之教不在于全盘授予,而在相机诱导。”其实,学生的积极性是否会被调动起来,关键在于教师如何引导,即应根据学生的心理特点选择教法。
作为教学主体的学生,他们心理发展的规律特点是教学得以建立的基础之一。各级教学目标的确立、课程的设置,教学方法的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学生的心理发展水平和特点。教学中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和学生的主体作用,完成教学任务的前提是:必须对学生有充分地了解,并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和认知基础来选择教学方法。不同年龄的学生有着不同的心理特点,他们原有的知识水平、智力发展程度、情感意志特点、学习习惯和方法、兴趣爱好等都不一样,表现在思维发展上也有明显的阶段性。小学生的思维特点是以具体形象为主要形式。因此,在小学阶段教师就应当选择适当的直观教具,进行生动形象地讲述;不与直观形象相联系,学生就难以掌握抽象的科学概念。初中学生的思维发展特点是抽象思维逐渐占主导地位,他们的思维的自觉性和独立性也明显增强。在教学中,教师既要有直觀形象地讲解,又要有周密的逻辑论证。既要满足他们求知和探究的欲望,又要耐心疏导他们容易偏执、过激的思维方式。只要教师做到了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去设计一堂课就能激发其内在的学习动机,这种动机能使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保持活力,认真钻研,积极进取,积极地去学习。
在教学方法和手段上,应多种多样,尽量避免单一化。以前有位教师讲“金与南宋对峙时的中国”一课时,由于多数学生在小学时对岳飞这个英雄人物就比较了解,而且感兴趣,因而这位教授在处理教材时,就抓住“岳飞”这个关键人物,以他为线索,来完成该课的教学。结果整堂课学生就在动脑筋、找答案、积极举手发言,配合得极好。有位教师讲“中国工农红军的长征”一课,播放了几段有关长征的音像资料,如:“四渡赤水出奇兵”“飞越大渡河”“过雪山草地”。动态的画面中有红军冒着枪林弹雨和敌人斗争的场面,有红军爬雪山、过草地时的艰难场景……这种配画放音的效果,极富感染力,使学生能更好地理解长征既艰苦又伟大的历程。
大教育家苏霍姆林斯基说:“让学生体验到一种亲自参与掌握知识的情感,乃是唤起青少年特有的对知识的兴趣的重要条件。”教师应牢记这些名言,并用以指导我们的教学实践,愿我们的课堂能给予学生更多的参与机会,充分体现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我们的课堂演奏出最和谐的师生二重唱!
(作者单位 重庆市涪陵第十四中学校)
编辑 代敏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