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应对沪宁高速走廊同城化趋势
2014-10-20王兴平
沪宁高速走廊地区(以下简称“沪宁走廊”)实行同城化,对于推进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和坚持走新型城镇化道路,对于推进和支持上海自贸区建设具有重要的意义。当前,“一廊三圈”的同城化初级格局已经形成,城市隔阂不断缩小,区域间发展协作渐趋深化;地理时空不断压缩,城市间时空距离逐渐缩短;个体生活圈不断扩大,城际通勤联系日益紧密。但是,也要看到,目前阶段还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同城化初期负面效应的影响一时难以消除。主要表现为:第一,“虹吸效应”。同城化在加速一般生产要素流动的同时,也促使总部经济、会展经济等高端产业向发展能级高的中心城市聚集,这将导致走廊城市的核心经济带与两翼的郊县地区的分化发展。第二,“超荷效应”。走廊核心区聚集度提升会带来人口超限、设施超负、环境超压和资源超载等问题。调研显示22%和16%的受调查者认为同城化将对基础设施配套能级和生态环境带来负面影响。第三,“推高效应”。区域化职住模式带动异地购房,隐性抬高本土居民生活成本,并对城市低收入群体形成挤出效应。同时,区域化职住模式带动跨城通勤,增加居民通勤费用支出和降低家庭生活质量。第四,“同质效应”。欠差异化、欠特色化的同城化可能使沪宁走廊陷入同质化发展的困境。
制约同城化纵深推进的诸多问题仍然存在。突出表现在:其一,走廊整体同城化效应不突出。城市或都市圈之间的同城化进程各异,呈现以南京和上海两个超大城市为核心的圈域分割特征,圈内同城效应明显大于圈外,走廊同城化进程不协调。其二,跨区协作机制不完善。特别是基于行政首长之间的“磋商对话”和各职能部门缔结的“行政契约”执行力不强,很多决议难以具体落实,合作多为非制度层面,缺乏系统性的制度保障,复杂的行政隶属关系、差异的资源禀赋导致平等的多方参与和共享机制难以形成等。此外,社会公众认知和参与度不足,“心理门槛”没有伴随“地理门槛”的消失同步弱化,适应区域同城化发展的社会环境没有形成等。
为将沪宁走廊打造成长三角核心区联系紧密、城乡统筹、低碳生态和高效集约的同城化综合发展示范区,应从如下方面积极应对:
推动深化产业分工和集群发展。顺应同城化驱动下资源要素加速流动的需求,水平型产业分工格局要以价值链为基础,中心城市上海以发展总部经济和商务经济为主,次中心城市南京主要承担研发中心和先进制造基地的职能,其他城市主要承担产品间和产业间的协同分工,并适时分担中心城市的部分功能,由制造型走廊向创新型走廊提升。同时,超越传统产业集群概念,推动形成基于“一日通勤圈”和“一日交流圈”的同城化产业集群,突破行政壁垒和距离阻隔,在更广范围内合作和配置资源。
加快对国家战略的响应和对接。按照“全球化、国家级”的目标,两省一市应协力推进走廊地区在更高层次上融入新一轮全球化和对接国家新的区域发展战略,特别是以上海自贸区建设为契机,把走廊地区建设成为与自贸区“同城化”的世界级自贸区的配套协作区,提升走廊地区在全球新经济格局中的地位。同时,以高速走廊向北、向西的延伸为依托,对接和引领国家“两横三纵”区域发展格局中的“两横”,即长江和陇海发展带,并借助两大发展带进一步接轨两条丝绸之路经济带,成为国家“一区两带”战略格局的综合承载区。
因区制宜推进走廊同城化进程。这可从三个层面来进行:第一,走廊整体层面,创新江浙沪省际同城化联动发展模式,协调城市功能与优化要素流动,建立适应沪宁走廊的人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快速流动系统平台,为构建走廊整体的“1小时快速通勤圈”、打造“大走廊”品牌及合力建设世界第六大城市群提供支撑。第二,都市圈层面,包括南京都市圈(宁镇扬)和上海大都市圈(苏锡常、沪苏嘉)两大区域,构建都市圈内部的同城化合作框架,促进核心城市高端资源扩散,建设创新型都市圈,同时建议成立几个跨界重点合作示范区(六合—仪征、江宁—句容、环太湖区、硕放机场周边、昆山—花桥、嘉善等),优化城市连接带的协调发展。第三,都市区层面,推进都市区范围内不同等级或相同等级的不同行政单元的协调以及城乡、城郊统筹,重点通过边缘区或外围区交通可达性的提升和城乡一体化发展,放大走廊核心区对邻近边缘区的同城辐射效应。
构建物质非物质两大支撑体系。第一,物质支撑体系方面。从走廊整体、都市圈和都市区三个层次推动城际轨道交通体系建设,可借鉴日本新干线、法国TGV等国外经验,打造快衔接、公交化、低成本的跨城通勤交通体系;从机场网络建设与交通网络配套两方面优化航空运输网络;从统一管理和合理规划角度落实城际公交体系建设。通过三位一体的交通网络建设,为同城化时代的大规模客流提供物质支撑体系。第二,非物质支撑体系方面。主要体现在:促进优质教育、医疗服务和信息资源共享,加强沪宁等市的高端院校及研究机构的智力资源向周边地区的扩散;加强文体事业协作,如场馆设施共享、异地合办赛事和节庆活动等;加快人才资源市场、医疗费结算、保险费转移和公共治安等方面的对接;推进养老事业合作,探索异地养老模式和建设异地养老机构;强化区域旅游合作,策划跨区域串节点的旅游产品;构建同城化就业保障、住房供应体系,适应区域职住跨界同城化的需求。
〔本文系东南大学王兴平教授承担的江浙沪联合立项的江苏省社科基金项目“长三角地区城市同城化效应研究:以沪宁高速走廊为例”成果〕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供稿)
责任编辑:钱国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