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靠改革推动央企党风廉政建设
2014-10-20陈海滨
陈海滨
如今网上、报上、电视上关于央企的负面新闻层出不穷,贬低甚至漫骂比比皆是,诸如“电老虎”、“煤老虎”、“两桶油”等绰号更是满天飞。笔者以为出现这种现象有其深刻的原因:
一些央企高管的腐败问题极大地败坏了央企的形象。正是央企高速发展的十多年里,省部级央企高管不断因腐败而落马,涉及石油、钢铁、电力、通信、航空、运输等多个行业。从国电原总经理高严,中核集团公司原总经理康日新,首都机场原董事长李培英,中石化原总经理陈同海,中国移动原副总经理张春江,中国建设银行原前后两任行长王雪冰、张恩照,中国银行原副董事长刘金宝,国家开发银行原行长王益,再加上最近的蒋洁敏及中石油窝案,华润集团宋林,中远集团原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徐敏杰,中国铝业公司总经理孙兆学。根据中纪委公布的案件查处信息统计,十八大以来,国企系统因各类违纪而“落马”的高管已超过50人,其中,2014年以来达到40人。央企高管腐败案件涉及金额之大、腐败程度之深、牵扯面之广令人震惊。毫无疑问这些重量级央企掌门人的腐败行为重创了整个央企的社会形象。
安全事故、环境污染、突发社会事件等极大地损坏了央企的名声。如屡禁不绝的煤矿事故、中石油开县井喷事故、中石化青岛东黄燃管线爆事故等确实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损失;不少炼厂的空气污染、PX项目之争等,在社会上造成了负面影响。
私企、民企想进入高利润行业的想法却不能实现。经过多年的发展,私营、民营资本已经有了很大的规模,资本的逐利性必然要求进入利润丰厚的金融、能源、矿藏、烟草、通信网络、公共收费等行业。而这些行业正是国家通过央企掌控的,私企与民企欲进而不得,抱怨可想而知。
此外,部分央企通过“炒房”、“卖地”、“卖烟”、“贷款”、“煤电油运气水涨价”等方式获得巨额利润。而另一方面,不少民营企业竞争越来越激烈,从业人员挣钱越来越难,大众感到勤劳不易致富。广大中低层群众对现实社会中贫富差距大、分配不公、机会不等、消极腐败等意见越来越大。
面对存在的问题,央企要重新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一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二要坚持深化改革,这两者之间相辅相成。笔者认为:从当前的形势来看,党风廉政建设已成了促进央企深化改革的第一抓手。所以,我们应该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着力改革央企经营管理格局,建成不易腐的经营机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这一改革思路可理解为:国企改革应该否决全面私有化,但不反对引入社会资本。在控制好主业的同时,比如科研、服务等辅业或一般领域可以适当引进社会资本,这样既可保证国家控制国民经济命脉,又能提高效率。对民间多余资本,应注意引导向国际资源能源、高科技等高端市场,并给予相应的帮助;或引导其与国有资本、国企结成合资方,共同开发国际市场。说易行难,老百姓担心的是这会不会又演变成一场瓜分国有资产的盛宴,民间资本亦担心是否会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说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难点是既要防止借国企改革之机大肆侵吞国有资产问题的发生;又要防止国有资本从本位出发,挤压民间资本的决策权、监督权现象的发生。这就需要双向保证,而建立不易腐败的经营机制是双向保证的最好基础。
着力改革加强对央企的监督,建立完善不敢腐的监督机制。按目前央企的监督机制,国资委、中纪委都要进行派驻监督。但是,派驻人员到了企业后都要进入央企党组(委),成为党政班子的成员,成为企业的一员。纪检组领导与董事长、总经理同样拿企业的工资奖金。这就决定了这种监督是同体监督,而非异体监督,与严格意义的派驻制监督有较大差别,以往央企腐败案件高发的事实证明了这些还不能起到较好的监督作用。笔者认为,考虑到对央企的监督主要是经济监督,相对单纯,应该可以比中央和地方党政机关“两为主”(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三化”(纪检工作双重领导体制的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更进一步。央企的纪检监察系统可否由国资委党委、纪委垂直领导,运行费用和人员工资奖金单独拨付,再加上部分民间资本的代表参与。这样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成员的监督”和“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将能更好地落到实处,央企管理层不敢腐的机制才能有效建立。
着力强化央企班子思想素质建设,实现不想腐的治本之道。为加强央企班子建设,国家先后出台了三个重要文件。一是《中央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提出了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领导班子的目标,这是列了一条“水平线”。二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五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这是划了一条奖励的“绿线”。三是中办、国办印发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全面规制了现实中常见的国企高管滥用职权侵害国有资产、侵害公共权益的行为,这是划了一条惩处的“红线”。为实现这三个框架文件的目标,以德为先的理念应当倡导,适当的理论学习和教育培训仍要坚持。但关键是必须明确一些刚性配套措施。可以参考国际上市公司通行做法,让央企班子成员,特别是新选配的成员要在本公司、本系统通过一定方式公开收入与财产,每年计核,离职总核;同时延期激励股份和决策终身追究等配套制度。这样央企班子成员会主动减少短期行为和杜绝腐败行为,不想腐得以保证,央企班子成为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和市场认可才能得以实现。
同时,央企要回应百姓关切,主动要求将上交红利从15%提升至30%左右的国际通常水平;并以开放的心态善待媒体,企业信息尽可能透明化,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让经营管理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是央企必需调整的思路,并真正把它当成改进工作的动力。
世界上没有哪个国家像中国这样管理这么大规模的央企和国有资产,也没哪个国家的企业像央企一样承担如此大的经济和社会责任,这是形成央企一些特殊性的客观原因。面对央企暴露的问题和改革的难题,我们没有多少现成的经验可循。但我们要清醒地看到央企的竞争力来自市场化改革是方向,完善管理和监督是保证。只要我们坚持改革,坚守央企的宗旨和使命,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中,守法经营、科学经营、绿色经营;服务国家、造福人民,央企必定能得到国家的肯定、人民的尊重和市场的认可,一定能够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作者系中石化地球物理公司江苏分公司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责任编辑:钱国华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