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森林分类经营及可持续发展问题
2014-10-17张平逯金来刘冬昌高明杰
张平 逯金来 刘冬昌 高明杰
摘要:我国是一个森林覆盖率较低的国家,林地面积十分有限,而且伴随着近些年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自然环境的破坏也是相当严重,林地面积有减少的趋势。如何实现从传统林业向高效林业转变,搞好林业分类经营,提高林业生产效益,对生态林实行有效保护,做到生态和经济双丰收,这是林场要面临的新问题,本文对此进行分析研究,希望对林业的发展有所帮助和启发。
关键词:林场;分类经营;商品林;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 S757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号: 10.14025/j.cnki.jlny.2014.19.0055
1森林分类经营及可持续发展
这些年来,社会经济各个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市场需求变得丰富多样,在林业生产方面,市场的需求也是日渐增多,但很多林场由于受传统思想观念的束缚,仍然以传统的方式经营,不能转到高效林业的方向上来,林场的效益下降,经营风险越来越大,经济收益越来越不理想,而且随着城镇化脚步的不断推进,本就十分有限的林地资源面积越来越少,这就决定林业经营不能靠扩大范围来实现可持续发展,只能在有限的林地上做文章,想思路。充分利用有限的林地资源,提高林地利用率,发挥最大生产力水平,是林业事业发展要面对的现实问题。根据市场的需求及发展情况,要想提高林地的生产力水平,取得有限林地资源的效益最大化,林业分类经营就目前来看是不二选择。以市场为导向,根据森林的主体功能的发挥来经营森林,实现商品林经营模式,在管理上实行行政化,实现市场化,在协调好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之间关系的基础上,总体调控,协调经营,理顺经营与受益、投入与产出的关系,保证森林分类经营良性发展。
2 林场森林分类经营的益处
2.1使商品林走向市场
林业生产有其自身的一些特点,并不像其他产业生产的产品可以短期上市,见效快,收益期短。而林业的生产周期相对较长,见效往往需要几年的时间,而且产出的比率也相对较低,因为周期长,所以预期收益不可预测,受政策、市场、管理等多种因素制约,充足的投资很难被吸引到,一直以来就处于粗放经济的传统产业地位,加之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条框束缚,林业经营始终处于被捆手脚的局面,没有向市场经营迈进。
实施分类经营,可根据市场经济规律进行森林布局调整,市场需求旺盛的产品加大经营力度,经济效益好的产品优先经营,从而使经营者的收益有所保障,这样经营有收益,才能吸收较高投资,吸引社会资金流向林业生产,进而加大投入,为林业生产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为林业发展服务。林场实现森林分类经营后,其商品林经营完全属企业生产行为,一切经营活动都以经济效益为中心,有利提高林场的经营积极性,避免盲目投资,减少损失。
2.2 有效地经营和保护生态公益林
生态公益林是必不可少的,其主要功能是生态防护效益,但这种效益却不能直接体现出经济效益,森林经营者难以从中获得明显效益,这就出现受益的人既不经营也不投入,而经营的人虽有投入却难以从中获益的情况。导致的结果是经营者没有收益,自然没有能力总是投入,使生态公益林的发展受阻,不能对生态公益林进行很好的保护,防护效益受到影响。而实现分类经营,在理顺投入产出关系后,在政府宏观调控下,有产出,自然就有了投入,经营单位负担减轻,可能利用产出进行投入,形成良性循环,有利加强对生态公益林的经营管护,使其生态防护效益得到时最大限度发挥。
2.3保证林场林地资源有效利用
林地是林业发展的基础,具有稀缺性,在传统管理体制下,经营管理水平低,加上经济效益差,对于林地资源的利用十分落后,有很多林场甚至存在大量的浪费情况,分类经营后,可以根据市场的导向,盘活有限的林地资源,进行科学规划,根据森林主体功能进行划分类型,经营高效的商品林,实现林地的有效利用,提高产出水平。
3林场分类经营措施
3.1 林场划类经营
根据林场的资源构成对林场进行划类,确定其主营方向,明确生产目标。可以分为以商品林为主的林场类型和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类型。商品林经营为主的林场,要按规范的管理方式为主,可采用公司运作,实行股份制,国家投入的资产折算成股份,林场经营收益,国家应按股份比例化配收益,收益上缴代表国家行使资产管理职能的管理部门。林场所占林地资源应按规定交费,林场经营要照章纳税,林场的经营活动投入应通过国家计划解决,这部分资金又可通过向受益部门收取森林效益补偿费解决。
林场的经营活动,一定要首先保证不能影响森林生态防护效益,然后才能扩大商品林的生产。对于以生态公益林为主的林场,生态公益林的主要投入仍以国家计划为主,可适当进行商品林生产来增强林场的经济活力。但其生产目标始终不能向商品林生产倾斜,商品林经营所得可以用来对生态公益林进行投入。
3.2林场森林资源划类经营
林杨划类经营后,定类后的林场对于其所有的资源也应按类型进行划分,分为生态公益林和商品林。生态公益林的主要经营投入是由国家投资解决。而商品经营型林场中的生态公益林实行森林效益补偿,解决其资金投入问题,可由主管部门向受益部门征收,林场则通过税费减免或先征后返方式按其拥有生态公益林数量多少,根据经营管理投入大小确定林场应得补偿额。而对于商品林,则由林场根据市场需求自行进行调控,自主经营,减少行政干预。
作者简介:张平,本科学历,双辽市国有天兴机械林场,工程师, 研究方向 :基层林业生产管理及技术推广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