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银行存款变动的微观机制研究
2014-10-17尹燕海
尹燕海
(中国人民银行大连市中心支行,辽宁 大连 116001)
在我国,银行存款的内部结构变动、机构间变动乃至区域间变动受特有的微观机制左右。笔者将从四个方面探讨当前我国一般性存款变动的微观机制,这些机制从不同程度对存款的内部结构、在机构间以及区域间的变动发挥作用。
一、货币形态及存款种类的交流机制
货币包括流通中的现金(M0)和存款货币。按我国现行的统计制度,存款货币又分为一般性存款、财政存款、同业存款以及外币存款等四种。目前对商业银行存贷比考核,考核的是一般性存款占贷款的比例,故一般性存款就成为各银行关注的核心(注:人民币一般性存款为本文研究对象,如无特殊说明,全文中一般性存款均不含外币),这一核心内部主要由对公存款(企业、事业等单位)和储蓄存款两部分组成。要分析一般性存款的变动情况,就应搞清楚一般性存款与现金和其他存款之间的动态交流互动机制。
(一)流通中的现金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机制
图1 一般性存款与现金和其他存款交流示意图
现金与一般性存款之间的转换是两种不同货币形态的转换。转换的方向和量影响银行在货币创造过程中的现金漏损率和货币创造能力。当居民将多余的现金存入银行,现金即转化为一般性存款。在我国,现金流入与流出的过程在年底和春节前后尤为明显,从而对当期的存款产生较大影响。这是因为,临近年末,企业派发红利和奖金已成惯例,企业提取现金派发奖金,银行账面的企业存款转化为现金,员工收到现金后留下一定比例后存入银行,形成储蓄存款,即企业存款→流通中现金→储蓄存款。员工储蓄账户与企业账户若非同一银行,必然产生机构间存款变动,而大量农民工携款或汇款返乡则形成存款的区域间变动。另外,春节假期与统计日期的错位有时会产生存款“丢失”的假象。如2011年1月份,A市企业活期存款减少165亿元,除去上年末冲时点存款转出外,调查发现,当年春节(2月3日)处于1月与2月交际之时,企事业单位多在临近1月末发放奖金,因此大量企业存款转化为流通中的现金并滞留于居民手中,在月末尚未及时转回存款形态,数据显示,当月该地区净投放现金高达100.3亿元,可见被取走的存款在统计时点上仍处于现金状态而尚未回流该地区银行,是造成存款显著下降的重要原因。
(二)财政存款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机制
在银行的会计核算中,将财政存款分为国库存款和其他财政存款(即未列入“国库存款”科目核算的财政存款)。按目前的统计制度,其他财政存款既不归属于货币量统计范围,也不计入银行的一般性存款,但是其变动对银行一般性存款则有重要影响。财政存款主要来自企业税收和土地出让金。在税收方面,在我国所得税实行“按季预缴,年末汇算清缴”的税收征管制度,即每年的1、4、7、10月份企业要预缴税款,年度终了5个月要据实清缴,多退少补。这种制度安排就会造成在预缴税款的月份企业存款会明显减少或增长放缓。而财政支出则会起到增加一般性存款的作用。另外,我国目前的统计制度将国库定期存款纳入银行的一般性存款范畴,因此国库定期存款的招投标对于缓解及充实银行一般性存款起着重要作用。在土地出让金方面,当房企缴纳出让款时,财政存款增加,银行一般性存款就会有所减少,而当财政向征地拆迁户发放补偿款时,储蓄存款就会有一定增长。
(三)外币存款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机制
外币存款变动对一般性存款的影响是通过结售汇实现的,在转账结算条件下,结汇使外汇存款减少,人民币存款增加,银行售汇则相反。我国的外币来源从总体来看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贸易项下的顺差,二是资本项下的顺差,三是热钱流入。目前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情况下,企业和个人的结汇意愿较强,因此外币结汇成为银行一般性存款的重要来源。下面分析两种特殊现象对一般性存款的影响,一是外币贷款特批结汇业务,二是内保外贷套利活动。
外币贷款特批结汇业务是一种个别现象。通常情况下,人民币贷款可派生人民币存款,外币贷款受国家外汇管制而不能结汇,但在特批结汇情况下就会对一般性存款产生重大影响。如2008年2月,某市为协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经外管局批准,某政策性银行当月向某集团有限公司发放的9亿美元中长期外币贷款全部结汇,企业存款因此增加70亿元,约占当月该市企业存款增量的50%。
内保外贷套利活动,在一段时间内则比较多。自2005年7月21日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正式改革后,人民币总体上呈现持续升值的局面,2009年7月人民币跨境贸易结算开始试点。2010年10月至2011年7月我国又进入一轮加息期,存款一年期基准利率由2.25%逐步提高到3.5%,2012年7月回调至3%并维持至今,而存款利率可上浮10%的改革措施使得实际存款利率可达到3.3%。由于近年来美国持续量化宽松政策使得美元贷款利率持续低位运行,因此一些企业便借助人民币跨境贸易的“内保外贷套利”活动将国外的贷款设法转化为国内人民币存款以套利,从而促使人民币存款增长。所谓“内保外贷”是指内地企业将一笔人民币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质押给内地银行,内地银行据此向海外开出人民币的保函或备付信用证担保该企业在海外注册的全资公司或参股公司向海外银行融资,然后将海外获得的外汇贷款通过虚假的贸易形式转移至国内结汇成人民币存入银行。这样以较低利率获得的海外贷款就转化成了人民币存款,若重复上述操作,杠杠会不断放大。在人民币持续升值的预期下,“内保外贷”使企业实现了利率套利和汇率套利。以海外贷款利率为1.5%计算,与人民币存款的利差为1.8%(3.3%~1.5%),若按人民币对美元每年升值3%计算,可有4.8%左右的套利空间。这种“内保外贷套利”活动,一方面造成出口的“被”增长,同时虚假贸易背景的贸易顺差蓄积了大量外汇储备,从而造成了一些地区存款的快速上升。只有当利差缩小、汇率走势逆转或者两种情形同时发生时,这种套利机制才会得到抑制直至消失。
(四)同业存款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机制
同业存款是银行资金的重要来源,包括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特殊目的载体等机构的存款(现行金融统计制度将保险业存款归属于银行的一般性存款,而非同业存款。其中,证券公司和基金两类同业机构对银行一般性存款的影响更为频繁。
1.证券公司存款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证券公司存款中客户保证金对一般性存款影响最大。由于开展了第三方托管,居民买卖股票存在两个账户,一是银行储蓄账户,一是在证券公司的账户,后者以客户保证金的名义存入银行,形成同业存款。居民将资金从银行储蓄账户划入证券公司账户后,即可买卖股票,此时储蓄存款减少,证券公司存放于银行的客户保证金账户资金就会增加;反之,居民抛售股票并将资金划至银行账户,储蓄存款就会增加。这种资金双向流动尤其会受到股票市场基本面的影响,从而对银行一般性存款中的储蓄存款产生明显的作用。基本规律是:在居民缺乏其他投资渠道背景下,股市处于上行阶段时,储蓄存款增速下行;股市处于下行阶段时,储蓄存款增速则反弹。这种规律在2007~2009年间尤为明显,因为这一时期居民投资渠道偏少,股市成为影响居民储蓄存款的最主要因素。例如,2007年10月上证指数突破6000点时,当月全国储蓄存款由9月份的168 973亿元下降到163 883.16亿元,下降3%①见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07年《金融机构人民币信贷收支表》。,这一时期二者的相关系数高达-0.78,即高度负相关。2010年以后,随着理财、基金等金融产品繁荣以及居民对该类产品接受程度提高,股市波动对储蓄存款波动的作用逐渐被弱化。
2.基金(含余额宝)与一般性存款的交流。基金公司通过发行基金份额募集资金起到了转移一般性存款为同业存款的作用,而基金公司将资金投向股票、债券等标的物时就会又转化为一般性存款,但由于两次转化的空间不会完全一致,从而对不同地区、不同银行的存款会产生影响。投资者赎回基金,资金又会回流至储蓄存款中。目前出现的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产品本质上属于基金产品。该类产品凭借互联网的强大技术优势以及低门槛条件(一元即可),将普通居民闲置的小额储蓄资金与某基金挂钩,即居民投资于某基金,某基金将募集而来的资金大部分以协议存款方式存放于银行,这样就使居民的储蓄存款转变为存入银行的同业存款,整个银行体系资金并未减少,只是存款类别改变。由于协议存款利率较高(2013年以来普遍在7%以上,高于基准贷款利率),余额宝借此能够向投资者承诺较高的回报率(2013年底为6%左右),高于定期存款利率,因此对居民形成极强的吸引力。对于银行而言,虽然整个银行体系资金量并未减少,但是成本上升(由活期利率上升为较高的协议利率),而且一般性存款减少,威胁存贷比考核。
二、银行营销行为机制
在实际经营中,银行营销行为对存款的变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经调研,笔者认为以下几种营销策略或手段是影响银行存款变动的最主要因素。
(一)代发工资
银行与企业客户签订协议,企业员工在银行办理工资账户,每月工资由企业账户划入各员工工资账户,形成代发工资业务。在现金工资发放模式下,员工或留存一定比例现金,或持有一段时期后存入银行,或直接转存他行。而在代发工资模式下,员工工资直接以存款形态保留,不仅减少了现金流出率,也增加了存款的留存时间,有助于银行日均存款规模稳定,因此成为当下银行热衷的营销方式。在实际营销过程中,若某家企业在某银行获得贷款等授信后,该银行往往要求该企业将代发工资等业务一并转入该银行,这就导致行际间存款“搬家”现象。
(二)存单质押贡款业务
存单质押贷款是防止贷款风险的常用贷款办法,与其他贷款一样会增加银行存款或流通中的现金货币,但是在银行吸收存款指标的压力,银行的一些客户经理便利用不正当的手段将存单质押贷款作为增加本行存款、完成吸存任务的方法。存单质押是不影响存款的,只有在贷款客户违约后处置质押的存单时才可能引起存款在不同银行之间的转移。但这些人的做法是,在客户没有存单可抵押的情况下,先为其发放贷款形成存款,然后再质押存单发放客户真正需要的贷款。如此,第一笔贷款形成的全部存款和第二笔贷款中存在本行的部分就都成了本行新增的存款。这样做虽然能增加银行存款,但一是增大了客户的贷款成本,因为不仅要支付第二笔贷款的全部利息,还要支付第一笔贷款的存贷利差;二是增加了银行的贷款风险,因第一笔贷款完全是信用贷款;三是扩大了银行的存贷比,在这单一行为中,与两笔贷款对应的只有第一笔贷款创造的存款和第二笔贷款后留在本行的存款。由于存单质押业务不占用风险资产,不消耗资本,但却占用信贷额度,所以存单质押业务一般在银行信贷额度比较充裕的情况下会有所增加。它可以将企业的自有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锁定在银行并延续到期,从而保证银行存款的稳定性。但是上述不正当的方式,由于存贷比很高,因此在银行整体存贷比临界或超标时会受到抑制。
(三)保证金业务
银行机构为客户提供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资金融通以及承担第三方担保责任等业务时,按照约定要求客户存入用作资金保证的存款,即为保证金存款。根据业务不同主要包括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信用证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外汇买卖及衍生品保证金等。其中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占比最高,也是银行最为热衷的业务类型。这是因为,企业开立的银行承兑汇票一般为6个月,这样银行至少会将此笔资金锁定半年,相比变化频繁的企业活期存款而言,银承保证金的稳定性很高。尤其是在银行信贷额度受限时,依靠签发银承汇票获取保证金成为诸多银行热衷的业务,它不但规避信贷额度限制,而且该类业务存贷比为零,可以大大稀释银行总体存贷比。受网点少、储蓄资金少而制约的一些股份制银行更为重视保证金存款业务,尤其是一些在异地设立的城商行分支机构,更是将保证金存款作为立足之本,保证金存款比例极高。如2013年末盛京银行某分行保证金存款余额占其存款总量的37.8%,当年保证金增量则占到该行各项存款增量的56.2%。
(四)“受托支付”方式下的贷款绕回
在2009年12月之前,银行贷款采取的是“自主支付”方式,即贷款审批后直接发放至借款企业账户,由企业自主支配何时动用此笔贷款,因此这种模式下贷款会很快派生成存款,并留存一段时期,即所谓“实贷实存”。在2009年12月,银监会出台的“三个办法,一个指引”正式实施,文件中明确提出满足一定条件的贷款应采用“受托支付”的方式,即银行将贷款直接支付给借款人交易对手。文件中规定固定资产贷款单笔金额超过项目总投资5%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采取受托支付方式,对流动资金贷款也约定了几种情形应采取这种方式,目的是为了加快资金流动,更好的支持经济发展。受托支付方式在实际应用中对银行产生了一定的掣肘,一是这种方式更适用于有着长期固定合作关系的大中型企业间的大额资金业务往来,而对于小型企业而言,由于资金划转活动零散,一笔贷款资金实际要对应多个交易对手,受托支付方式无形中限制了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二是对于投资率较高但投资品多由外地生产的地区而言,银行所放贷款会在受托支付方式下很快流出本地区,形成贷款增长与存款少增甚至减少的强烈反差。例如,某市在2011年投资率高达74%(因地市级统计无资本形成额,故采用固定资产投资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计算),全年贷款增加1110.9亿元,而存款仅增加了513.8亿元,同比少增1165.8亿元。这种局面对银行稳定存款带来了一定压力。为了应对受托支付存款增长减缓的局面,某些银行便采取了各种规避受托支付的策略,主要做法是通过在中间人为设置多个交易对手,将贷款通过合法的交易转回本行、本地区。
(五)营销活动的激励
为增加存款,开展各类营销活动是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常设内容。从实际情况看,营销活动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方面是加大对银行员工的奖励措施,将员工的工资奖金与存款指标挂钩,实行绩效考核,借此形成内部激励机制;另一方面则是从客户入手,加大营销力度,不定期开展营销让利活动,如对新增存款达到一定额度的客户赠送礼物、与某商场协办银行客户优惠活动等等,旨在增进感情、稳定客户群体。当然,营销活动的开展需要银行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效果也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通过营销活动吸引的存款的稳定性有赖于客户的忠诚度,因此有时会出现在活动结束后存款又迅速流失的现象。不可否认,在一些银行尤其是小银行存在着“花钱买存款”的变相高息揽储的隐蔽做法,这种行为是监管部门应该严厉规范的。
三、创新活动机制
面对复杂激烈竞争的市场环境,商业银行在监管与被监管中不断创新业务模式,这些创新也会对存款变动产生重大影响。
(一)开展资金归集业务
针对集团客户,更多的银行积极向客户推介现金管理业务,帮助客户有效实现账户资金的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各成员单位的资金额度,通过内部资金计价和利息分配合理协调各成员单位利益,调剂资金余缺。因其可以有效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企业财务费用,所以对集团公司具有极大的吸引力。这种资金归集模式对存款的贡献突出的表现在:它将集团公司分布于全国各地分公司的资金最大限度地归集于提供此服务的银行所在地,不仅有助于提高银行服务水准,同时为该地区存款增长的微观基础带来“质”的飞跃。以某大型银行为例,该行在2013年3月通过为某大型集团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归集资金达25亿元。
针对中小客户,银行主要创新了跨行归集、结算通、流动利等现金管理产品服务。“跨行归集”模式是利用央行“超级网银”系统,针对中小企业收付款频繁的特点,协助企业对公账户实现跨行资金归集。“结算通”模式主要是基于客户人民币结算账户,为客户提供账户管理、收付款管理、信息管理等综合服务,同时给予客户汇划手续费、网银服务费等多项免费优惠,甚至基于账户活动状况给予无抵押贷款。“流动利”是在充分保持客户资金流动性的前提下,为客户活期存款提供“通知存款利滚利”和“活存定利”①“活存定利”即一定金额的活期存款保持一定期限后给予定期利息,如活期存款存满3个月,给予3个月定期利息,存满6个月,给予6个月定期利息,以此类推。的增值服务,有效带动了银行负债业务增长,实现了银企双赢。这些现金管理模式对中小企业具有较强的吸引力。以某股份制银行A市分行为例,该行为2500多户企业开展此类业务,仅2013年一季度就归集20亿元资金。
(二)发行理财产品并借助各类通道创新表外运作方式
2012年以来,理财产品市场逐渐升温,越来越受到投资者青睐,其对存款的带动作用也随之明显。商业银行通常做法是:在季末发行大量理财产品,到期日则设计在下一季末(或更下一考核时点),募集期跨越季末以达到锁定大批存款在考核时点的目的,到期时再发行类似产品吸引客户,从而继续锁定存款,如此往复,存款只是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被划转出账户。这种做法在储蓄存款统计数据上所表现出来的现象就是在季末月份存款明显增长,季后月份增量明显减少甚至负增长。
理财产品可分为存款类与非存款类产品。存款类产品主要是纳入存款统计的结构性理财产品,在金融统计中称为结构性存款,它是由商业银行自行运营,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投资者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这类产品存续期间仍体现在原募集银行表内。而与之相对应的大部分理财产品为出表的非存款型理财产品,它由商业银行主导,信托公司、证券公司等参与设计和运营,资金募集运用后脱离银行资产负债表,故又称表外理财产品。我们以图2来说明。例如,募集期间,在银行账户体现为存款100万元,募集期满后资金划转,通过相关运作转入接受资金的企业在B银行的账户。非存款类理财过程并未创造出新的存款,只是存款搬家。A银行与B银行可以是同一银行的两个分支机构,B银行实际扮演的是托管行角色,全系统募集的资金存放于B银行,起到了“肥水不外流”的效果。所以拥有理财资金托管资格对于吸纳大量理财资金具有重要作用。
图2 非存款类银行理财产品资金流转示意图
上面我们只是从理财资金进与出的角度大体看资金流向,实际上理财资金是要投资于各类金融产品的,这些产品尤其是一些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的创新对资金的流向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理财资金的运用,在实践中存在银信、银基、银证、银资等合作模式,在合作模式下,资金无论投资或对接于何种金融产品,基本上都需借助于某种“通道”,故这类业务也被称为“通道业务”。开展通道业务,一方面可实现银行规避贷款规模、增加中间业务收入等目的,另一方面从项目选择到资金托管、使用等均予以监控,实现存款沉淀、控制资金外流的目的。下面我们就通道业务的基本流程加以说明(如图3所示)。
图3 通道业务的基本流程示意图
假设C银行拥有项目资源,但受信贷额度或资金紧张等因素限制无法直接贷款支持该项目,为了维系该客户资源,C银行设计一套资金支持路线:(1)由某金融性公司(可以是信托公司、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子公司等)以成立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等形式向A银行发行债权或股权投资受益权证募集资金并向借款项目或企业提供资金;(2)A银行因资金不足或其他原因,向B银行转让部分或全部受益权;(3)C银行以某种方式(如抽屉协议)承诺远期回购B银行和A银行的收益权为其兜底,并要求融资客户获得资金后由C银行来托管。这类业务中信托公司参与较多,因此对应的信托收益权的买入返售业务较为流行,其中主要是A、B、C三银行签订三方协议。为规范通道业务,2014年5月16日,央行等六部门下发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银发[2014]127号),规定:“三方或以上交易对手之间的类似交易不得纳入买入返售或卖出回购业务管理和核算”,“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和同业投资业务,不得接受和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显性或隐性的第三方金融机构信用担保”,从而限制了三方协议下的买入返售业务。《通知》下发后,银行采取了许多规避三方协议和第三方担保的方式,但本质仍然未变。从通道业务来看,它不仅帮助银行规避了信贷规模限制,降低了资本占用,而且巩固了客户资源,吸收了存款。通道所带来的便利带动了多牌照银行的需求,为银行存款稳定、贷款转表等业务带来更多创新机会和便利条件,“全牌照”成为诸多银行的重要目标。
(三)借助于保险业协议存款
当前对保险业存款有特殊性规定,虽为同业存款,但在金融统计中归入银行的一般性存款,并缴纳存款准备金,所以吸纳保险业存款能够改善存贷比考核压力。实际中发现,带动保险业存款增长的并非保险公司存款,而是保险业资产管理公司存款。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由保监会批准设立,保监会于2012年10月22日发布《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拓宽了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资金来源。《通知》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除受托管理保险资金外,还可受托管理养老金、企业年金、住房公积金等机构的资金和能够识别并承担相应风险的合格投资者的资金。”托管范围的扩大为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金膨胀带来了契机,这些全国性机构自通知发布以来吸纳了较多保险资金以外的资金,并以“协议存款”的方式存入银行,成为其分散风险、稳定收益的重要投资渠道,从而带动了银行表内“其他存款”(现行金融统计制度将保险业存款归入其他存款统计)大幅增长。
四、其他特殊机制
除以上述原因对存款变动发挥作用外,某些特殊因素也会影响银行存款的变动。常见的有如下三类。
(一)“面子工程”
银行尤其是分支机构都非常注重自己的形象。一是同业地位。作为市场中的竞争者,同业间实力对比是商业银行所必须考虑的,存款在本地区的市场份额是证明其实力的重要指示器,加之一些银行总行也将分支机构在当地存款市场份额作为一种考核、排名指标。二是系统内地位。商业银行分支行不仅要在本地区同业间比拼市场地位,还要在本行系统内展现实力,保持在同系统内的地位,以获取更多的信贷额度及相关政策支持。三是社会地位。银行尤其是较小的城市商业银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异地机构开设等都要受到规模的限制,只有不断通过推高存款规模来做大资产规模,才能逐步满足监管要求,才能获取更多的金融牌照和业务许可,提高社会地位,因此这也是银行做大做强的战略面子问题。所以,为保持在同业中的应有地位,也为在同系统中展现实力,更为做大规模,实现战略意图,提高社会地位,推高存款规模的行为便有了“面子工程”意味。
(二)行长更迭产生的“政治周期性”
经济存在政治周期性,单个银行的存款也会受到其行长的更迭而产生所谓的政治周期性。当某一银行行长卸任后,新任行长一般不会继续坚持前任行长制定的当年存款目标,原因有二:一是完成前任目标并不能给自己带来直接利益,员工也不会因为完不成任务而被追究;二是冲高时点存款规模而完成前任目标会抬高本任行长下一年度增长计划的基数,无形中会抬高下一年增长压力。因此,在某行长更迭的当年剩余月份,该行存款增长一般都显乏力,从而为新任行长留足增长空间。如某银行在2013年12月份,各项存款减少约25亿元,主要就是该行行长更迭造成的影响。有趣的是,同业间会把某行行长更迭的信息当做扩大存款的契机,会积极激励本行客户经理营销行长更迭银行的客户存款,借该行“懈怠”之机抢占客户资源。
(三)考核重点变更因素
就目前而言,除日均存款考核外,季末时点考核仍然是较多银行考核的重点。这样就会产生同步性,即临近季末,各机构都忙于揽存,而当某行改变考核重点,就会产生与他行的非同步性。例如,某股份制银行在2013年9月份对后4个月存款的考核分值比重重新予以调整(设定后4个月比重合计100%),将11月份考核比重由25%上调至40%,12月份考核比重由25%下调至10%,9月和10月仍各占25%。如此调整的意图主要是预计11月份市场资金利率会较低,旨在加大11月份吸存力度以降低融资成本,并避开季末时与各行争锋。这一调整使该行A市分行在当年11月份存款增加56亿元,而12月份则减少84亿元,增量与减少量均居当地银行机构当月首位。可见,考核重点变更不失为一种避开锋芒,缓解压力的有效手段,采用该种方式成为某些银行存款变动的重要原因。
五、对“钱荒”原因初探
存款变动会引发银行资金头寸变动,因此在了解存款变动机制的基础上笔者对所谓“钱荒”进行初步探讨。我国银行业在2013年6月中下旬出现第一次钱荒,6月20日上海银行间同业隔夜拆借利率达到13.444%;12月下旬出现第二次钱荒,上海银行间同业7天拆借利率达到8.843%。笔者认为,前者更多地受期限错配引发的支付危机所主导,后者则更多地受到互联网金融的推波助澜。
(一)长期过度开展期限错配资产业务产生惰性
抛开外汇占款资金流入减少、贷款更多投向政府融资平台和房地产业等原因,笔者认为2013年6月中下旬发生的所谓钱荒事件更多地可归结为银行资金期限错配。多年来,商业银行为避开存贷比考核的限制,不断创新同业业务,当从同业而来的短期资金配置到一个较长时间的中长期资产上时,就会产生期限错配问题。由于在较长时期内,只要市场上资金持续充裕,通过不断滚动拆借,“短配长”会得以延续,即便整体市场趋紧,央行出于维稳目的一般会释放流动性缓解市场资金紧张状况。而在2013年6月份市场流动性趋紧时,央行并未注入流动性,各家银行惜借,银行很容易出现违约,银行不得不抬高利率以吸收资金偿还短期债务,而这往往就会产生连锁反应,形成一种集体行为,进一步推高拆借利率,产生资金紧张的所谓钱荒。所以,从中可以看出,长期在流动性充裕环境下过度开展期限错配业务养成了银行经营惰性,央行的举措无疑对银行改变这种经营模式起到警醒作用。
(二)存贷比临近红线时互联网金融的冲击
“前松后紧”是我国银行业信贷业务的普遍规律,即前三季度尽早用完信贷指标以图早日获利,存贷比往往会接近或超过75%的监管红线,年底则忙于抽贷以及从同业间拆借资金以备下年初放贷积蓄资金。尤其是一些有项目而无资金的银行几乎是依靠同业拆入来支持放贷,同业间拆借利率自然会季节性上扬。在这种极限条件下,存贷比“这根弦绷得很紧”,对存款变动的敏感性极高,存款的少许减量就可能使存贷比越限。而互联网金融的兴起成为资金紧张的敏感冲击因素。余额宝、理财通等互联网金融产品通过将居民存款借助基金而转化为银行账面上的协议存款,虽然并未减少整个银行体系的资金,规模也不足以与全国百万亿的一般性存款相比(截至2014年2月余额宝已突破4000亿元),但这类产品在银行存贷比高度饱和状态下将存贷比分母上原本的一般性存款转出变为同业存款,无疑造成釜底抽薪的作用,推高了存贷比,对季节性资金紧张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而为了降低存贷比,银行就会进一步加大揽存力度,当所有银行都在为增加一般性存款而努力时,所谓“银行钱紧”的风声便蔓延开来。所以,笔者认为,这种情况下的“钱荒”并非是真正意义上的缺钱,缺的却是计入存贷比分母的一般性存款。鉴于此,笔者认为,可采取限制关联的基金投资于协议存款的比例,或将这些产品对应的协议存款纳入存贷比考核不失为一种缓解存款争夺的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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