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2014-10-17孙岩
文◎孙岩
坚持人民满意标准提高检察工作水平
文◎孙岩*
自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笔者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检察机关如何坚持群众路线,如何推进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带着这个问题,对1个乡镇、5个行政村、2个重点工程、10户困难家庭进行了走访;在区“两会”期间,派员征求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与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中层干部和部分干警进行了交流谈心。在此基础上,笔者对前述问题进行了深入思索,并有了初步认识。
一、加强学习教育,筑牢为民意识
基层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就要牢牢把握教育实践活动这一有利时机,扎实做好学习教育工作,引导干警正确认识检察机关的的“人民”属性,增强宗旨意识,强化为民观念,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加强理论灌输,筑牢为民根基。理论是行动的先导。只有真正认识到“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党的根基在人民、血脉在人民、力量在人民”,才能从骨子里尊重人民,从心眼里为了人民,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首先要抓好规定篇目的学习。在教育实践活动开展过程中,中央对学习内容提出了明确要求,列出了必读书目,这些内容是精挑细选的结果,是精华中的精华。我院通过集中组织、个人自学等形式,引导干警对这些规定内容认真学,反复学,深入学,领会实质,把握精髓。其次要抓好学习交流。在学习教育阶段,我院扎实开展“群众路线大家谈”、“三问大讨论”、书记讲党课等学习交流活动,通过面对面的学习交流,引起了思想碰撞,引发了观点共鸣,收到了良好效果。
下基层接地气,感知人民疾苦。“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教育是基础必须抓实抓好,但是这个学习既包括书本学习,更包括体验学习,只有下基层、接地气,才能听民声、察民情、知民意。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在教育实践活动中,扎实开展了“换位实践体民情”活动,通过蹲点调研、深入走访、换位实践,使得干警在与群众面对面的接触中了解了群众所思、所盼,在换位体验中感受到了工作中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密切了检民关系,夯实了为民基础。
二、加强能力建设,练好为民本领
当前,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希望和要求越来越高,对检察机关的诉求日益多样,这就要求检察机关必须加强能力建设,以过硬的工作本领确保为民宗旨的落实。
一是提高与群众沟通的能力。要学会换位思考,善于从群众的角度看问题,站在群众的角度想问题,自觉加强群众语言的学习,学会运用人民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语言与群众交流,用群众认可的方法引导群众情绪。要加强释法说理,在严格公正执法的前提下,立足国情实际和公序良俗,以入情入理的分析让群众信服,以换位贴心的语言让群众温暖,让人民群众既知道案件结果,也知道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做到案结事了,促进社会和谐。
二是提高服务群众的能力。要按照“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和“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检务公开机制,拓展检务公开范围,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要完善便民利用措施,以“检察五进”活动为载体,切实发挥驻乡检察室和社区服务站平台作用,使人民群众不出村居即能表达诉求、反映问题;要在检察机关内部设立便民服务大厅,对检察机关对外事项实行一体化管理、提供一站式服务,使办事群众知道怎么办、能够尽快办。
三是提高保护群众的能力。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只有提高业务能力,才能行使好监督职能,保护好人民合法权益。要以全面提升推进平安法治建设的能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能力、强化诉讼监督的能力、新媒体时代社会沟通能力以及科技信息化信用能力为重点,组织干警认真学习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等业务知识,广泛学习科技、管理等有用知识,要坚持学用结合,扎实开展岗位培训和练兵活动,促进干警完善知识结构,提高履职能力,练好为民本领。
三、全面正确履职,多行为民之举
人民满意是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检察机关践行群众路线,就要以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社会和谐稳定既是经济发展的基石,也是民之所愿。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主力军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坚决严厉打击,对轻微刑事犯罪积极适用不批捕、不起诉、刑事和解以及附条件不起诉等轻缓措施,促进案结事了,维护社会和谐。充分利用“三全七化”网格化管理平台,充分发挥驻乡检察室、网格司法员、兼职法制副校长的作用,充分运用社区法律门诊等工作平台,延伸检察职能,普及法律知识,促进提高公民法律意识。以执法办案为依托,积极做好社会稳定形势分析和研判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工作建议,推进社会治理,促进辖区稳定。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维护公平正义是检察机关职责所系。要以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为重点,进一步加大对有案不立、有罪必究、以罚代刑,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漏捕、漏诉、量刑畸轻畸重,以及枉法裁判、裁判不公等行为的监督力度,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不断提高监督实效。以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为重点,进一步探索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方法和路径,促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是政法工作的根本目标。检察机关应当以护民、安民为重点,严厉打击“两抢一盗”、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以及环境污染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健康安全的犯罪活动,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严肃查处、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事关民生的教育、就业、金融、医疗卫生、社会保险、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以及非法拘禁、非法搜查、刑讯逼供、破坏选举、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玩忽职守等侵犯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受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有效保护和法律保障。
四、促进社会清廉,赢得人民信赖
腐败是社会的毒瘤,危害国计民生、影响社会和谐,惩治和预防腐败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为重点,促进营造清廉环境。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老虎”、“苍蝇”一起打,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腐败犯罪,形成对职务犯罪的高压态势,彰显党委惩治腐败的决心。以办案警务区升级改造为契机,进一步全面落实同步录音录像制度,进一步加强侦查信息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切实增强查办职务犯罪能力。
在巩固和完善既有预防方式的同时,着力打造以一条街道、一个公园、一个社区、一所学校、一个医院、一家企业、一座大厦为主要内容的“七个一”职务犯罪预防工程,构建社会化预防格局,营造浓厚的廉政氛围;将开展重点工程预防作为服务项目建设的重要抓手,主动加强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联系和沟通,经常性地深入工程一线开展法制教育,积极探索“司法监理”运行模式,对重点工程全程监督、同步预防,促进工程优质、干部优秀。
以为检清廉为重点,打造过硬队伍。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属性决定了检察干警必须具备更加过硬的政治素质、更加过硬的清廉品质。路南区人民检察院将在前期清理超标办公用房、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的基础上,深入开展革命传统、党纪法规和正反典型教育,增强干警廉洁从检意识;以查摆和解决问题为重点,引导干警按照“四个对照”的要求,深入查摆、认真剖析“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整改。以加强内外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落实定期向人大报告工作、开展案件评查及人民监督员等工作制度,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以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为依托,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纪检监察、案件管理等部门的监督作用,加强对执法办案的流程管理和动态监督,促进公正执法、廉洁执法。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0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