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产业发展迎来新春天
2014-10-14刘稚亚
刘稚亚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战略地位不断提高,政策和市场环境日益优化,文化产业从探索、起步阶段,开始进入加速发展的时期。自2004年国家统计局发布《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以来,我国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增加值现价年均增速超过23%,平均高于同期GDP增速6.6个百分点以上,根据国家统计局的初步测算,2013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已达20782亿元、占GDP的3.65%。除了经济总量稳步增长外,文化消费日趋旺盛,社会力量投资文化产业热情高涨,新兴文化产业和特色文化产业呈现强劲发展势头,我国文化产业整体呈现出一种蓬勃发展的态势。例如,随着移动互联网技术的蓬勃发展,2013年移动游戏市场规模为128.2亿元,较2012年增长97.2%,基于新技术的数字文化产业发展潜力巨大。
那么在发展文化产业的进程中,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对于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和文化金融合作方面文化部如何发挥自己的作用?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又是什么?带着这些问题,《经济》记者采访了文化部文化产业司司长吴江波,一探究竟。
新重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经济》:最近文化部和财政部联合出台了《关于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您能否谈谈出台《指导意见》主要基于什么样的考虑?
吴江波:特色文化产业是指依托各地独特的文化资源,通过创意转化、科技提升和市场运作,提供具有鲜明区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产业形态。过去几年中,文化部、财政部围绕特色文化产业概念范围界定、发展趋势、政策需求等方面开展了大量深入的调查研究,《指导意见》集中体现了我们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方面的思考和业界的政策诉求。
《经济》:那么文化部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吴江波:一是要引导各地在文化产业发展上结合各自资源禀赋,因地制宜、突出特色,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之路;二是加强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挖掘和利用,生产出承载优秀传统文化精神、更具优秀传统文化元素、更受群众喜爱的文化产品;三是配合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布局,突出地域特色,避免千城一面,通过发展特色文化产业促进地方经济增长、扩大就业和群众增收。
《经济》:发展特色文化产业和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之间有着怎样的关系?
吴江波: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对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有着重要指导意义。我们着力推动特色文化产业发展,从优秀传统文化符号中提取有价值的素材,将优秀传统文化特质融入到文化产品中,开发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产品,既丰富了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扩大了文化消费,既能保障他们基本的文化权益,又能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在潜移默化中实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弘扬。必须注意的是,我们不只是为了追求文化产业发展所带来的经济效益,更要坚持传承文化、科学发展,在产业发展尤其是园区基地、项目建设中,注重保护原始风貌、文化特色和自然生态,突出传统特点,不搞大拆大建,不毁坏古迹和历史记忆。
新扶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
《经济》:今年8月19日,文化部联合工信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您能否介绍一下小微文化企业在文化产业中的作用和地位?《意见》的出台对小微文化企业的发展有何意义?
吴江波:近年来,我国小微文化企业迅猛发展,在活跃文化市场、激发产业活力、促进文化创新、增加社会就业、丰富文化供给、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推动我国文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贯彻落实中央精神,推动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文化部与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过反复论证和不断修改,于2014年7月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对三中全会决定“支持各种形式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做了全面部署。这是在国家部委层面,首次发文对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工作进行专门部署,为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明确了目标、方向和任务。我想,这对于凝聚全社会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共识,营造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推动我国小微文化企业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经济》:企业融资难、成本高也一直是困扰文化产业发展的难题之一。文化部对此有何解决方法?
吴江波: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文化资源相结合”,文化金融合作已经成为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重点方向之一。2014年3月,文化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的意见》,它吸纳了近年来文化金融合作的经验与成果,结合当前金融改革和文化产业发展的新趋势,从充分认识推进文化金融合作重要意义、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创新文化金融产品及服务、加强组织实施与配套保障四个方面,对深入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提出了明确意见。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也积极贯彻三部门文件和会议精神,地方政府、金融机构、文化企业积极按照文件的指引推进文化金融合作。山东、湖北、广东、黑龙江等地出台了贯彻落实的文件,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了若干具体举措: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杭州银行等银行机构组建了文化产业专营支行;南京、宁波等地建立了文化金融服务中心;安徽建立了文化产业直接融资后备企业资源库;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与北京市文资办签署了《文化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可以说,目前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正在建立,这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文化产业发展中的融资瓶颈。下一步,文化部还将继续着力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更好地发挥文化金融助推文化产业发展的作用。
新目标:提高全民族文化素质
《经济》:十八大报告指出,扩大内需是我国发展的战略基点。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的形势下,应该如何扩大文化内需、拉动文化消费,为产业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吴江波:古人曾说“仓廪实而知礼节”,表明了一个朴素的道理,即文化消费的活跃是建立在人们物质生活水平提高的基础之上的。据统计,2012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文化娱乐消费支出1214元、农村445元,分别是2005年的2.3倍和1.5倍,但与同等发展水平国家比较文化消费水平仍然较低,在不同收入、不同区域群体之间,文化消费水平、结构和层次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因此,我们除了需要推出鼓励文化生产的政策,更需要在政策上调动文化消费的积极性,针对城市、农村地区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方面,出台鼓励和引导文化消费的政策措施。
具体怎么做,一方面我们要推动出台文化消费主体刺激政策,例如对城乡居民的文化消费给予财政补贴,对部分文化产品予以价格补贴等,促进城乡居民的支付能力转化为实际的文化消费,扩大文化消费群体和规模;另一方面要着力改善文化消费条件,加强剧院等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合理投资兴建适合群众需求的各类文化消费场所,鼓励发展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组织和流通形式,拓宽面向基层的文化产品流通渠道,为促进文化消费提供基础条件。
《经济》:能为我们描述一下文化产业的发展目标吗?
吴江波:目前,党中央已经将“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这一命题列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指标体系,这是文化产业发展最明确的目标要求。一般认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需具备这样几个特点:一是产业规模较大,占GDP的5%以上;二是发展较快,市场需求高;三是就业涵盖广;四是关联度大;五是节约资源和能源。因此我们在文化产业的发展过程中,不仅要努力扩大文化产业自身总量规模,更要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相关行业的拉动效应,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
综上,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以培育和弘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任务,致力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素质,这也是我国文化产业发展的根本目标所在。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