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用渔药的使用注意事项(一)
2014-10-14胡升翔
水产养殖是一个投资周期短的致富好项目,但由于协调养殖的各种因素都是在水下进行,具有很强的隐蔽性,容易受到水质、病毒等因素的干扰,一旦出现意外往往难以挽回损失,所以水产养殖的风险也比较大。正确使用渔药是保证养殖顺利必不可少的环节,但在养殖过程中许多养殖户却很难做到正确使用渔药。为了帮助水产养殖户提高对渔药的认识,尽量做到高效合理使用渔药,我们将分两期系统介绍常用渔药的使用注意事项,供广大水产养殖户参考。
一、渔药使用中要注意的主要药物
主要有菊酯类杀虫剂、有机磷杀虫剂、液体消毒剂和水改产品、二氧化氯、微生物制剂等。
1.菊酯类杀虫剂有:4.5%氯氰菊酯溶液、1%溴氰菊酯溶液、8%和14%氰戊菊酯溶液四种。菊酯类杀虫剂使用注意事项主要有:
(1)水温低于20℃时慎用(或禁用)。
(2)虾、蟹等甲壳类水产品禁用。鱼苗禁用(或慎用)。
(3)溶氧低、水质恶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禁用。
(4)水深超过2米,按2米计算用药量,并分两次泼洒,中间要间隔6~8小时。
(5)药物应充分溶解稀释,全池均匀泼洒。
(6)不能与碱性药物合用。
2.有机磷类杀虫剂目前有:精制敌百虫粉、辛硫磷溶液(兼有消毒作用)、马拉硫磷等。有机磷类杀虫剂使用注意事项主要有:
(1)虾、蟹、淡水白鲳、蚌等禁用。
(2)溶氧低、水质恶化、天气异常等情况禁用。
(3)水深超过2米,按2米计算用药量,并分两次泼洒,间隔时间为4~6小时。
(4)水质较瘦,透明度超过30厘米时,要按使用说明的低量使用;苗种减半使用。
(5)药物应充分溶解稀释,全池均匀泼洒。
(6)不能与碱性药物合用。不能用金属容器溶解及泼洒药物。
3.液体消毒剂和水改产品有:聚维酮碘、10%戊二醛溶液、45%苯扎溴铵溶液、硫代硫酸钠、硫酸铝钾、聚合铝等。液体消毒剂和水改产品使用注意事项主要有:
(1)溶氧低、水质恶化、天气异常等情况下禁用,水质较清的瘦水塘慎用。
(2)勿用金属容器盛装;勿与强碱类物质混用(pH值超过9.0时,戊二醛会迅速聚合失去杀菌能力)。
(3)软体动物、鲑等冷水性鱼类慎用。
(4)对皮肤有刺激性,避免接触皮肤和黏膜。
4.二氧化氯消毒剂使用注意事项有:
(1)二氧化氯释放的速度与酸碱度有一定关系,酸性条件下释放迅速,pH值大于5.0时二氧化氯消毒剂释放速度减慢,活化不完全,杀菌作用较弱。
(2)二氧化氯消毒剂随浓度的增加,杀菌作用增强。
(3)随温度的升高,二氧化氯杀菌作用增强。
(4)有机物对二氧化氯消毒剂灭菌效果有明显影响。
(5)不宜与其他消毒剂混用。
5.微生物制剂使用的注意事项有:
(1)光合细菌制剂:光合细菌制剂是活体细菌,药物对它有杀灭作用,不可与消毒杀菌剂同时使用。水体消毒后须经1周后方可使用,使光合细菌在水体中产生优势竞争性,抑制有害菌生长。阴雨天勿用。
(2)芽孢杆菌:可与低浓度抗生素同时使用,不得与杀菌剂、消毒剂、化学药品、农药等同时存放和使用。阴雨天勿用。
(3)EM:打开后有酒曲香味,如有臭味则证明质量太差,最好不用。
微生物制剂不能与各种抗生素和杀菌剂等药物同时混用(非用不可时,应间隔4~6天)。阴雨天勿用。(未完待续)
(湖北省武汉施瑞福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胡升翔 邮编:430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