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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支持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探究

2014-10-14胡九龙李海波

前线 2014年10期
关键词:金融机构融资金融

胡九龙+李海波

今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北京工作时,明确提出北京要坚持和强化首都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这是科技创新中心作为首都的核心功能首次予以明确。建设科技创新中心亟待大量资金投入,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

北京金融业发展与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具有共生基础

北京金融业优势明显,能够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北京金融业优势主要体现在:一是规模优势明显。2013年末,北京存款余额为9.17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仅低于广东省;贷款余额为4.79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五。二是服务水平较高。业内通常用金融相关率(FIR)指标代表一个地区金融服务水平,是指某一地区全部金融资产价值与该地区经济活动总量的比值,FIR值越大,说明当地金融服务水平越高。根据2013年数据测算,北京FIR值为6.96、全国FIR平均水平为2.22。三是市场化融资能力更强。信托贷款、企业债券和股票融资是市场化程度较高的融资方式,其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重能够体现市场化融资能力。从三种融资模式占比之和看,北京为37.4%,全国平均水平为22.38%。

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离不开金融支持,首都金融优势为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近年来,金融在支持北京科技创新领域发挥了积极作用。人民银行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北京市共有 18家商业银行在中关村科技园区设立40家专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的信贷专营机构和特色支行,专营机构数量、级别和业务规模在国内领先。为科技企业服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也得到迅速发展,中关村担保公司充分发挥政策性科技金融担保机构的平台作用,累计为科技企业提供融资担保837.2亿元,中关村小额贷款公司自成立以来累计发放贷款60亿元。科技型金融创新产品不断增多,北京市银行推出的面向科技企业的信贷创新产品已超过100项。

北京科技创新领域基础雄厚、前景广阔,能够为首都金融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经过多年发展,北京积累了最为雄厚的创新基础和最为完备的创新条件,拥有了国内一流的创新能力。根据北京市科委公布数据,2013年,全市高技术产业、科技服务业、信息服务业实现增加值4520.9亿元,同比增长13.3%。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现总收入3万亿元,同比增长21.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9300家,占全国的20%。技术合同成交额2851.2亿元,同比增长16%,占全国的38.2%;技术交易实现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9.4%。专利申请量与授权量分别为12.3万件和6.3万件,同比增长33.6%和24.1%。

北京科技创新优势突出、潜力巨大,为金融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宝贵的产业基础。当前,相对于富余的金融资源,北京正在面临着信贷需求相对不足的问题。2013年末,北京贷存比指标(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之比)为52.24%,全国平均水平为69.76%,说明有效信贷需求相对不足。这也导致了北京银行业资金回报率偏低,2013年北京利率下浮贷款占贷款发放总额的43.13%。加快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打造“高精尖”经济结构,能够有效带动社会融资需求,为北京金融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面临的挑战

科技创新领域自身风险较大。一是技术研发应用和市场前景不确定性因素多。科技创新企业可能对技术创新本身的难度和复杂性、自身能力与实力的有限性评估不足,进而产生技术风险。市场供需、政策环境等发生变化也可能对科技创新产品市场产生影响。二是企业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会给金融带来风险。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核心要素,技术研发与引进、专利费用支出等也是企业重要的成本支出,为了降低成本,不排除个别企业可能违法违规使用他人知识产权,从而遭受起诉,影响企业正常经营,进而将风险传递给金融领域。三是小企业风险不易把控。科技创新的主体仍然是小企业,小企业天然抗风险能力差的特性给其经营带来了许多不确定性因素,金融机构对科技创新领域中小企业的扶持仍需加强服务模式的创新。

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机制有待完善。一是评级授信体系不能完全适应新兴产业特点。科技创新型产业虽然市场潜力大,成长速度快,但企业历史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有限。而金融机构现有评级和授信体系重点考核企业历史经营指标,企业成长性指标的重要性往往不能充分体现,这就可能将科技创新企业阻挡在金融机构准入门槛之外。二是融资担保方式亟待加强创新。目前,金融机构在企业融资第二还款来源方面,更加注重房地产抵押、母公司担保等传统方式,而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资产主要体现在先进的专业机器设备和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三是考核评价力度不到位。目前对“三农”、小微企业贷款投放主要依据“两个不低于”的考核要求,即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而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领域,金融监管部门尚未提出专门考核意见,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领域的外部压力不足。

信息不对称瓶颈突出。一是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科技创新领域专业性强,不确定性因素多。而金融机构内部行业专家队伍尚不成熟,对具体融资项目的市场前景不能准确把握,对融资主体的信用风险也不能充分了解,不利于金融机构在科技创新领域开展融资合作。二是金融同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科技创新企业历史样本数据少,仅依赖各家金融机构自身的数据库,很难准确测算相关行业的违约概率,不利于金融机构开展行业分析、内部评级和授信等相关工作。三是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新兴产业的市场潜力一旦被一般性投资人所发觉,在缺乏调控指导的情况下,“蜂聚效应”很快就会发挥作用。在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彼此只看到产业需求,却无法全面衡量同业总供给,很可能造成产业结构趋同和恶性竞争的现象,最终传导给金融领域,形成信贷风险。

金融支持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的政策建议

加大金融对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需要各个层面共同努力。

宏观层面,要着力做好以下几点:积极发挥国有资本放大功能。借鉴外地经验:市级财政出资设立风险补偿金,并预先存入合作银行,合作银行对风险补偿金匹配授信额度。贷款风险由市风险补偿金、合作银行按一定比例承担。信用贷款支持的企业需由市科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合作银行对通过评审的项目,放款比例原则上不低于企业数量的85%。

积极完善科技企业信用体系。加强整合工商、税务、海关、银行等部门的基础信息,建立科技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对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和信贷征信三个基础数据库进行科学整合。考虑成立政府公共信用中心,建立权威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逐步将政府出具的信用评价报告推动成为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支持的重要参考。

鼓励新兴股权融资健康快速发展。据统计,中关村示范区中小微企业中能获得银行贷款的仅占20%左右。发展股权融资是解决科技创新企业资金问题的主要渠道。政府应重点围绕搭建资金供需信息平台、借款人信用认定、投资方税收优惠等领域鼓励新兴股权融资模式健康快速发展。

中观层面,需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对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企业加强考核和指导。参照“三农”和小微企业“两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建议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支持北京科技创新企业加大考核力度,要求商业银行对科技创新企业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指导金融机构之间建立新兴产业投融资项目数据库,对新兴产业内的融资风险案例加强信息共享,定期牵头组织论坛、研讨会、洽谈会等研讨活动,加强科技创新项目金融服务模式的宣传和推介。

增强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企业的能力。加快推出高收益债券等适合科技创新企业发展的债券融资工具,加强对还本付息节奏与科技创新企业现金流相适应的债券产品创新。加强对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群体的培养和引导,让更多的资金通过债券融资工具流入科技创新企业。出台相关规定,对科技创新领域的优质客户,适当放宽债券融资比例相关的规定,切实增强银行间债券市场的融资功能。

鼓励外资银行支持新兴产业发展。科技创新企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高回报的特点,外资银行在海外新兴产业市场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风险控制和产品创新领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监管部门要突出利用全球金融资本的重要性,加强外资银行的风险承担,鼓励外资银行在科技创新产业较为集中的地区设立分支机构。

微观层面,需着力做好以下几点:建立合理的评级授信和经济资本计量体系。充分考虑科技创新企业的具体特点,不仅将企业历史经营数据引入模型,更应当充分认识到企业和项目的成长性,将项目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项目所处产业链环节以及项目融资周期与行业发展周期的对比等重要指标纳入评估模型。同时,提高专家评级和专家授信的重要性,客观测评企业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加大对科技创新企业信贷规模配置和经济资本占用的优惠力度,提高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创新企业积极性。

不断拓展融资担保渠道。金融机构应当在信贷担保方式上加强创新,加强对专利、商标权、版权等无形资产的评估能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担保模式。对处于产业集群或产业链中的中小企业,商业银行要探索联保联贷等金融模式,不断拓宽科技创新企业的信贷担保渠道。

重点向依靠综合收益还款的项目提供信贷融资。科技创新项目本身不确定性因素多,单纯依靠项目自身现金流偿还金融机构债务的融资风险较大。如果企业运作创新项目的同时,在传统产业领域具有较为稳定的现金流,企业还款资金来源多元化,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银行信贷风险,因此,银行信贷资金应当重点支持依靠综合收益还款的企业。

通过多元化主体融资模式规避市场风险。金融机构在介入该领域的初期,可以采用银团贷款、债券融资等多元化融资模式。银团贷款相对双边贷款来说是分散风险、提高银行与企业谈判地位的有效途径,各家银行可以从资金投入环节了解并影响企业整体投资路径和发展进程,从而避免企业过度投资和融资。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超短期融资券、企业债等直接融资工具也是分散银行风险、降低企业融资成本的有效产品,而且还能扩大企业在资本市场知名度,有利于企业长远发展。

(作者:胡九龙,北京市政府研究室副主任;李海波,北京市政府研究室产业经济处副处长)

责任编辑:魏晔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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