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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两类书,成一个人

2014-10-14黄耀新

语文世界(初中版) 2014年5期
关键词:同学英语老师

二十四年前的十六七年,是我的学生时代。

我生于“名门”——名闻乡里的特困户。我的学生时代开始于西沟分校。这里复式教学,两个班四个年级。

上学,于我实在是个大事。我的父母和父母的父母都是文盲。而我,赶上了好社会,那样一个家庭也可以上学了。上学的第一天,虽然是我的大日子,也不可能“著之竹帛”,天气如何心情啥样学点什么,已经“如烟”了。好在有一件事让这个日子留下了重重的痕迹。

那天早上,大约是高兴还有点忐忑地来到学校。曹老师登记新生,问我:“你叫什么名字?”我知道问的不是乳名,就如实回答“不知道”。老师看看我,提笔写下了“黄耀新”三字,前两个字是我的姓氏和辈分,都住在一个山沟里,老师当然知道,第三个字就是老师恩赐的了。

没有名字好解决,没有“银子”就难解决了。办法只能是自力更生。“靠山吃山”,上山挖药材。穿地龙、桔梗、龙胆草、细辛等等都挖过,虽然只能卖出微薄的几角,顶多几元钱,但那时笔和本几分钱也能买来,且“用之尽锱铢”,也就勉强维持下来了。记得铅笔用到小手都无法捏住笔头也舍不得扔,练习本是用特别廉价的用于上坟的“烧纸”(粗制的包装纸)裁成小张订成的。这穷不是我的过错,也许成绩好可以一俊遮百丑,我穿戴用度和同学差了一大截,但笑话我的少,可怜我的多,甚至还有的家长拿我当励志的榜样。

我赢得了“老黄家那小子书念得挺好”的口碑。这口碑不仅为我遮丑,也使我辍学的可能性小了,还让我从中体会到难得的尊严和自信。

我学得很难说刻苦,倒不是贪玩,没那福分,是“劳其筋骨”——回到家里放下书包不是写作业,而是干活,最常干的活是捡柴火、捡粪;也不是大脑的沟回多,一学就会,而是对学习知识有一种渴望,学得用心,所以成绩才比较好。

四年之后,来到十几里远的山咀子学校读书,中午常常吃不到饭,开始“饿其体肤”了。而且“心志”也“苦”了,原来同级同班不过十几个同学,这里却有八九十个,看谁都觉得比自己强。不久我们开始学习古文了,第一篇是《黔之驴》。语文老师是主任临时来兼课的,古文读不成句。她就让学生来读,提问几个更不成,叫到我的时候,竟很流畅地读下来了。因此这个溜墙根的穷孩子让人刮目相看了。这也极大地激发了我学习古文的积极性。《黔之驴》《狼》《西门豹治邺》《三峡》《核舟记》等等,只要学过,我都能背下来。

为什么初次接触古文我就能那么流畅地朗读呢?可能是“看大书”的原因。

渴望看“大书”是我愿意克服重重困难上学的最直接的原因。所谓“大书”,是相对于小人书(连环画)说的,就是长篇小说。

想看“大书”是因为母亲。母亲虽是文盲,但会“讲古”(讲故事)。每逢雨雪天气,只能在屋里干些“搓苞米”一类的活,这时我们姐弟几个就央求妈妈“讲古”。于是,“草船借箭”“三打祝家庄”“三打白骨精”“薛礼征东”…… 诸葛亮、曹操、武松、李逵、孙悟空、猪八戒、薛礼等故事和人物就扎进了脑子。妈妈讲的都是片段,我常常刨根问底:“后来呢?”妈说:“我是听那些看大书的人讲的,就听过这些,你要想都知道就得自己看大书。”

读小学四年级,终于自己“看大书”了。细节记不得了,反正是费了好大的劲才借到一本无头无尾的《三国演义》,竖版繁体,借期一周。我如获至宝。开始的时候,一页认识不了几个字,就挨个查字典。渐渐地认识的字变多了,大致的意思也能顺下来了。那时我们那个小山村还没有电灯,晚上我就在油灯豆大的光亮下,整宿地看。继父很不满:“点灯熬油的,看那玩意儿能顶吃能顶穿?”

大概是因为这一周,朗读《黔之驴》就不在话下了;因为这一周,我的繁体字辨识能力到大学中文系里还是强的;因为这一周,我查字典的习惯也养成了。

在山咀子学校,“大书”看得多起来了。不仅因为识字多了,还因为和丫蛋好上了。

丫蛋名叫张岐凤,圆圆的脸,笑眯眯的眼,总是稳稳当当的,哪像个淘气的小男孩?因此得了一个“丫蛋”的绰号。我们俩好缘于一个共同的爱好——“看大书”。丫蛋能看到的书,我也能看到。《烈火金刚》《铁道游击队》《林海雪原》《吕梁英雄传》《风云初记》《万山红遍》等等,就是那时看的。看过之后我们就“侃书”。唠情节,聊人物,说优劣,津津乐道,没完没了。记得一次考前自由复习,我们俩来到河坝树荫下背题。半天过去了,题一点没背,时间都给“史更新”“肖飞”“刘洪”“王强”……了。有人回忆那个时代说,除了毛泽东和鲁迅的书,没有别的。我的感觉是,要是有钱买或者有地方借,毛鲁之外的书,还是有的,当然远没有现在丰富。

后来又从姐姐家借了三卷本的《水浒传》。这是我渴求已久的书,看几页就被迷住了。前两卷读过三四遍,一百单八将的姓名绰号至今还能记得;特别喜欢鲁智深武松那样的英雄人物,常常梦想自己也能行侠仗义。

那时不只喜欢“看大书”,只要带字的都想看,哪怕路边有一块沾满泥的报纸残片,也要捡起来看看。吃得好穿得好的同学我很羡慕,但更羡慕的是有课外书的。有一次借了一本《唐诗三百首》,看不懂多少也能看下去。当初一边“填磨”(往磨眼里放泡好的黄豆或苞米碴子)一边背诵的场景还依稀记得:因为心在背诗上,常常被蒙着眼睛拉磨的驴撞个趔趄。

书看得多了,作文自然差不了。记得一次用“庞大、强大、伟大、巨大”连成一段话,同学们还在冥思苦想呢,我已经一挥而就了。可能有点得意忘形,“为之四顾,为之踌躇满志”,老师皱着眉头把我叫起来,可读完之后,老师眉开眼笑,连连说好。后来到三家子中学,作文还是不错,曾写过一篇作文叫《小议“群鼠议事”》,老师说稍作润色就可以发表了。事实上没作润色也发表了——发表在学校的墙报上。发表期间,我一有机会就假装信步来到板报前。

初中的最后一年,要到二十多里路远的三家子中学就读,得骑自行车。家里有辆“除了铃不响哪儿都响”的自行车,开学前的暑假赶紧学。虽然想象中自己和武松一样,猛虎都能制伏,可现实中连这辆破车也制伏不了。可以怨车破路不平,但坦白地说,还是怨自己动作不协调。开学了,还是不能自如地下车。“没取得驾照就上路”,很快就“创造奇迹”了。

开学不几天的一个早晨,我骑到公社(即今天的乡)供销社门口。这是一段上坡路,当时正是供销社要开门的时间,门口人很多,后面驶来一辆大卡车,我躲躲不开,下下不来,心一慌,摔倒了。司机事后说:“我赶紧刹车,心想‘完了。下车一看,这小子没‘完,竟站起来了,只是头上冒点血;自行车可‘完了,轮子、车座、货架都被压扁了。”人车一起倒下,车损人全,奇迹!周围一些岁数大的人感慨道:“这孩子的爹妈行善积德了。”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福在“后”,“先”当然是祸,我因此辍学了。两三个月以后又上学了,但是断断续续。后来投奔姐姐,转到邵二台中学才稳定下来。一个初三,读了一年半多。所以才有开头“十六七年”的说法。

初三的学习,不那么如鱼得水了,一个重要原因是开了英语课。我不知道为什么,学得一塌糊涂。我这个主要靠学习建立自尊自信的人,英语对我的打击非同小可。多亏早生几年,中考英语只占50分,我的英语成绩是个位数也对总成绩影响不大。“后福”很快在中考表现出来,我考进了全县前20名,考进了市里的重点中学——辽阳市一高中。这个成绩在邵二台中学,几届不出一个。

英语对我的中考成绩影响不大,对以后的学习影响可就大了。高一上学期,复习初中五六册,那些来自城市的同学能背诵的课文,我看书都不知道背诵的是哪儿!苦恼死我了。文理分班的时候,主要是因为英语我选择了学文,学文可以投入更多时间学英语。高二和高三上学期一年半多,我正常学数学,只在课上学语史地政,课余时间几乎都交给了英语。高考英语成绩总算达到了80多分。上大学以后,我这个“差钱”的人很想得到奖学金,但即使三等,成绩也必须在“良”以上,而英语成绩只能答个“中”。于是又苦学了一阵子,无效。后来想考研,也因为英语放弃了。回想起来。英语于我只是升学的敲门砖,此外的作用实在寥寥。如果我把用在英语上的时间精力改用在读课外书上,作用会大多了。我常抱怨,读书的黄金时期,浪费在学英语上了。我也常和别人谈起这个问题,有同感的不少。看现在的孩子们,花多少时间精力学英语?对于多少孩子而言,英语只能是敲门砖、屠龙术。

上高中的苦恼,不只是学英语。住校,又需要“饿其体肤”了。同学的伙食费少的每月也达二三十元,我只有六七元。干体力活人的饭量,一顿四两哪里够吃。一两角钱的菜,也买不起。从家里带点炒豆,用酱油泡上,就是佳肴了。有时看到刷碗水槽里同学倒掉的剩饭剩菜,恨不得抓起来就吃。宿舍里有个同学总在关灯之后吃苹果,听着那清脆的响声,我的口水总是不由自主地流出来,而咽下口水,又觉得声音太大,还怕别人听见,要尽力控制着。放假回家,进屋就奔饭去了。有一次只有剩饭了,妈妈要倒,我赶紧拿过来狼吞虎咽地吃掉,妈妈看得直掉泪。

“饿其体肤”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苦其心志”。高一之后的暑假,妈妈病了,我上学以后,不知道下次回去还能不能见到面。妈是我的精神支柱,我一下子垮了,晚上更睡不着了,落下个失眠症。放寒假,为了早一天到家,乘坐终点离家三十多里的晚车。下车天就黑了,这三十里路要翻三座山,山路上是厚厚的积雪,路旁还有坟地。开始只有饥饿、寒冷、恐惧,不久就爬不动了,腿像灌了铅。下山上山,连滚带爬,哪儿碰一下撞一下,都没有痛感了。这经历让我对红军更崇敬了。

上高中当然不都是苦恼。刚入学的时候,连打扫楼梯都觉得幸福,“到城里读书,住楼房”,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这幸福感随着“生计问题”很快淡化了,但回到农村又会卷土重来。城里的大书店是我最爱去的地方。手里的钱虽然少,但可以自主买书了。曾经想买一套10卷本的《史记》,是用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才从牙缝里挤出来的,又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把“本纪”“世家”“列传”才啃了一遍,至今受益。能啃动《史记》,和读过《东周列国志》有关。这本书是向李晓锐同学借的,至今心存感激。后来又借阅了《红楼梦》,并不像《水浒传》那样感兴趣。上大学前,借书一直是我最上心的事。

高一时结识了挚友霍云福,后来虽然因其学理而不同班,但友情不减。我们两个关系好还是因为都爱看书。他考上大学后,因分高得了奖金,他就把这“外财”分我35元。我没舍得吃进肚里,就花34元5角买了一套16卷本的《鲁迅全集》。(那时,100元是我一个学期的生活费)这套书除日记索引年表外,我大都看了不止一遍。每拿起这部书,都感觉沉甸甸的。

高中文科班的班主任程老师对我们几个来自农村的学生很关照。经常给我疏导鼓励,还常给我理发。英语老师也经常给我们这些英语困难户义务补课。我们这个班高考考得特别好,大一寒假,程老师请我们班全体学生到他家吃饭喝酒。今昔对比,感慨良多。

高三了,省里招生改革,六所师范提前招生,考试在2月份春节前夕进行。主要因为经济问题,我报考了东北师大,可是又不怎么甘心,直到走上考场还在动摇。平时有一点事就失眠,高考因为动摇虽不紧张,但毕竟不是小事,严重失眠就难免了。数学考试最后一道大题一点思路没有,我就趴在桌上休息一下,不料,一会儿就睡着了,直到下课铃响才把我惊醒。这当然成了别人的谈资。成绩下来,有人专门关心我的数学分,看完之后往往面露不解:“不算低呀?”

没经历过高考前酷暑里紧张地复习,甚至做着梦就结束了高考,竟以一个“不算低”的超出录取线40多分的成绩考上了,可见“后福”之说是有的。下学期开学不到一个月,录取通知书就来了。和蔼的刘校长看见我微笑地说:“苦这就算受到头了。”

还没到头,还得“劳其筋骨”。我找个工程队,挖地沟,搬砖头。虽然干活出身,可近三年不干了,这样的重体力活开始真有点吃不消。手上磨出了泡,手指都伸不直了;晚上回宿舍睡觉,费了好大劲才能爬到上铺去,每一个关节都难受。今天一听到有人坑害农民工,我恨得牙根痒。三个月下来,大概挣了260多元,够刚上大学的开销了。

上大学了,苦这才算受到头了。受苦的时候抱怨命运。回忆则“以为人生天地间,大约本来有时也未免要”受苦的。这苦,是一部深刻的无可代替的影响巨大的书,是许多人读不到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倒该感谢命运。

上了大学,生存问题基本解决了,缺书问题彻底解决了。因为英语成绩断了追求高分以获得奖学金的念头,“爱”又一直是“荒原”,我就一头扎进了书海里,不只“大书”,文史哲科普,广泛涉猎。泛读也精读,先秦诸子大都手抄一遍。下了死功夫,悟性虽不高,却“没有心的沙漠”了,再加上“苦”过“劳”过“饿”过,虽没成为担大任的“是人”,但以驽钝之资,也形成了独立思考的能力,浪得一个“有思想”的虚名,教书13年就成了特级教师。今天许多孩子的学生时代,只忙于应试或电子游戏,没有啃几本可以安心立命的“硬书”,更无由读苦难这部书,不能形成独立思考的能力和完善独立的人格,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回忆过往时,人们总是更愿意提自己如何“过五关斩六将”而略去“走麦城”的事,我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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