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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关切:广开言路听民意

2014-10-14陈波

浙江人大 2014年10期
关键词:公听会联系点民意

陈波

人大工作的本质决定了人大天然地需要听取和吸纳民意。近几年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广开门路,在坚持公民旁听、网络视频直播的同时,通过召开公听会,组织网议、治水面对面等活动,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百姓关切,不断“加码”民意在人大工作中的分量。

2014年6月26日下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座谈会在杭州召开。会上,宣布了立法基层联系点名单,向各联系点颁发了证书。

“建立立法基层联系点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情,是省人大常委会落实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也是人民群众参与立法、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途径。”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永昌强调。

“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制度的建立,体现了省人大常委会对基层群众立法参与的重视,为基层群众发表立法意见和建议提供了重要平台。”正如出席会议的部分联系点代表所说的那样,立法基层联系点的建立,为推进人大工作公开化、透明化,夯实人大工作的民意基础又增加了一途。

火爆“公听会”的民主气息

2008年7月1日下午,15位来自各行各业的普通公民,被邀请到省人民大会堂杭州厅,就百姓关心的教育话题,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持续3个半小时的座谈中,大家敞开心扉、各抒己见,围绕教育投入、农村教育、职业教育发展等问题发表自己的看法。

这是省人大常委会为审议教育专项工作报告而首次举行公民座谈会。

人大工作事关方方面面,只有准确地判断和把握民意,摸准老百姓的想法,开展人大工作才会有的放矢,人大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也才有保证。

如果公民座谈会显得还有些温和的话,那么2010年9月6日下午在杭州新侨饭店举行的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执法工作公听会,则多了些“火药味”。

“交警支队长连自己家门口都管不好,如何管得好杭州交通?”在杭州摆报摊的市民张利兔拿起话筒就“开炮”。浙江省公安厅和杭州市公安局领导就坐在张的对面。

张利兔住在杭州市交警支队后面。张利兔说,这里每分钟都有违法停车,每5分钟就有汽车停在马路中间,交警说他们管不过来。

“气人的还在后面。”张打着手势,声音因生气而沙哑,“杭州市交警支队信访办明确告诉我,这个问题是解决不了的。那要谁来解决?有法可依的情况下,还有解决不了的事?”

围绕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酒驾、超速超限超载等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浙江建立和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救助基金的情况等4个议题,浙江省政府14个部门和杭州市3个部门的官员接受包括张利兔在内的27名公民面对面询问。

执法工作公听会在省人大历史上虽为首次,但发言人的积极性与现场的民主气息并不亚于以往任何一次听证会。为了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主办方严格规定了发言时间:每个陈述人发言8分钟,旁听者发言3分钟,相关部门负责人回应3分钟。有旁听者几次没有被点到,急着站了起来。

公听会召开之前,省人大常委会在媒体上广发公告,在全省征集16名公听陈述人。反响之热烈令人始料不及。设在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办公室的报名电话被打爆,只好求助媒体。杭州《都市快报》专设了一个报名电话,接受报名。

公听会与以往的立法听证会、价格听证会有何不同?

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公听会与听证会比较接近。拿人大熟悉的立法听证会来比较,如果说立法听证会要争辩的是制度如何设定的问题,那么公听会所要讨论的便是制度设立之后执行效果如何。”

由于公听会还没有相关的制度规定,所以在形式与程序上的创新空间很大。例如,在此次公听会正式开始之前,会场的大屏幕播放了有关4个公听事项的背景影像材料,一下子让在场的所有人员的注意力都聚焦到了公听会的核心主题当中。

“公听会为公民直接监督政府提供了平台和机会,让公民与人大、政府直接互动,有利于消除分歧,达成共识,提高监督科学性、准确性和监督时效。”在公听会的最后,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奇说。

网议,倾听民意快速道

“工程车事故接二连三发生,是什么原因导致惨剧不断?人大在执法检查时要好好管管。”

“杭州的交通状况改善还要多久啊?交通是最大的民生,不惠民生难得民心。党委人大政府等要再加把劲啊!”

2010年9月8日上午9点30分,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副主任郑军、省经信委轻纺办副主任杨明贤、省公安厅交管局副局长郑小林和省社会科学院调研中心主任杨建华做客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和浙江人大门户网站,就浙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与网民进行互动交流,听取大家的意见和建议。

这是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就百姓关切的话题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家与网民进行对话。

举行网议不仅为网民提供了参政议政平台,还拓宽了人大在监督工作中的广度和深度。在1个多小时的网议活动里,相关人员对网民提出的10多个问题进行了回应。直至访谈结束,还有不少网民提出意见建议。

其实,作为倾听民意的快车道,人大通过网络征求民意的做法在立法工作中已渐成风气。

2009年6月3日,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二审顺利通过。该条例首次将网民建议直接吸纳进地方性法规,在浙江立法史上写下精彩的一笔。

2009年3月25日,浙江在线与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联合发出消息,向网民公开征集对条例草案的建议、意见。

网民“说长道短”建议:“给持居住证者给予优先落户,不然居住证有什么用呢?永远只是居住。”对此,条例修改稿新增一条作为第二十一条,规定《浙江省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转办居住地常住户口。

网民“circle911”说,打工的本来钱就不多,还要换一次证,交一次钱,很不合理。对此,修改稿将原来规定的“流动人口重新申领、换领、补领居住证的,可以收取工本费”修改为“居住登记和《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的颁发或者申领、换领以及变更登记,不得收取费用”。

此外,针对不少网友反映办暂住证时,有些地方趁机搭车收费现象,修改后的条例草案新增一条作为第二十五条,规定,“任何部门和单位在办理《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浙江省居住证》时,不得附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立法吸纳网民建议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反响。浙江本地以及上海的媒体纷纷致电,了解和采访此事;新华网、人民网、新浪、搜狐等30多家媒体转载这一消息。

“网络是一个开放、自由的平台,这里充满了智慧,立法听取网友意见,对法规更加完善、贴近民意、科学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值得探索和提倡。”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随着“浙江人大代表履职平台”的启用,网络再次成为征集监督议题、征询立法意见和建议的“神器”,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双方均为农村居民,已生育一个女孩的,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我们认为这项规定的出发点是为了计划生育国策,控制人口数量,但是现在社会实行的是男女平等,只有先生女儿才可以生第二胎的规定不仅存在一定的性别歧视,更甚至会造成男女性别比例的失衡。”

“目前只有《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指导社区矫正工作,关于社区矫正的立法比较滞后,造成社区矫正工作无法可依。建议对社区矫正的任务、对象、基本原则、主管部门(执法主体)、工作人员任职资格、经费保障、社区矫正程序、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矫正等内容进行立法。”

…………

类似意见建议,举不胜举。据统计,自2014年4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全省各级人大代表中开展的“查找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要求的法律法规条文”主题活动以来,截至7月上旬,各级人大代表结合自身生产、生活、工作实际,共提出意见建议4200多条。

公众参与,未竟的课题

“刚刚片子里治革企业负责人说,温州不让办,他找了退路来到丽水。在下游被禁止的企业,为什么作为上游的丽水还把他们引进来?”浙江省人大代表陈荣昌在看完浙江卫视制作的《丽水:皮革厂“异地重生”,河流成了“五彩溪”》专题片后,第一个起身发问。

面对温州市有关部门领导在治理污水上的“闪烁其词”,“摇摆不定”,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卫视首席主播许婷步步追问:“为什么之前你们的承诺没有兑现?那么计划何时兑现,请明确告知截污纳管时间表?”

…………

2013年12月11日,由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和浙江广电集团联合主办、浙江卫视承办的大型电视问政节目——《问水“面对面”》播出,现场的火辣提问和官员的紧张冒汗,在社会上引发热议。

问政现场,代表们不时打断对方的成绩汇报演说,一个个话题直接触及职能部门的工作短处,所提的问题也都一针见血、十分尖锐,问得“一把手”直冒冷汗。

如何将人大、社会组织以及普通公民对政府的问责落到实处,督促政府部门推进工作,省人大常委会以实际行动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公开是监督法规定的一项基本原则,公众参与是人大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一环。虽然在提高人大工作透明度、扩大公众参与方面,浙江省人大常委会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实践,但仍存在一些亟待改进和完善的地方。

“在监督议题确定的环节,公民参与度不够高,每年向社会发布公告后,公民的反馈率比较低,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不够多;组织公听会、公民旁听常委会会议有积极作用,但参加的人数有限,广泛性和代表性还不够强,特别是如何通过相互辩论和交锋,让不同利益诉求充分表达,各种矛盾和问题充分暴露,还缺乏更有效平台和途径。”省人大2012年主任会议成员重点研究课题报告《坚持规范创新,注重监督实效——本届以来监督工作的回顾与思考》指出。

该研究报告提出,要着力提高公民参与度。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征集监督议题渠道,在充分运用主流媒体、门户网站、人大杂志等载体,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改进公告的内容和方式,做到更加通俗化和大众化。

“可以梳理出若干项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议题,作为公告的内容和范围,并采用类似‘菜单式、‘打钩式的征求意见方式,简便易行,便于操作;同时,能够配发相关的背景知识和信息资料,必要时建立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实现人大需求与公民意愿的有效对接,提高公民参与人大监督的积极性。”

该报告也指出,公民旁听、公民座谈会、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等做法已坚持了多年,对提高常委会审议质量有一定作用,但其优势还未得到充分发挥。

“建议扩大旁听公民的范围,省人大可考虑从目前杭州市扩大到全省,增强旁听公民的代表性,并通过筛选确定政治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公民参加旁听。扩大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的人数,原则上每位代表一届当中至少能列席一次。同时,要认真听取吸收旁听公民和列席代表的意见建议,必要时以参阅资料形式书面印发,作为整理审议意见的参考。”

此外,还要加强常委会审议情况的公开力度。调研报告提出,常委会审议意见连同会议简报,除了在人大刊物上公开刊登外,还可以刊登在人大门户网站,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发言的情况和履职水平。“对重要审议活动,像联组审议、专题询问会等,在电视、网站录播的基础上,条件成熟时可实行直播。”

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日常监督工作的深度报道。“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在全省共同开展执法检查或专项审议时,要组织媒体记者更多地参与到活动中来,特别是对群众举报、严重违法的典型案例,要及时公开曝光,扩大社会声势,营造人大监督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上述报告说。

天大地大,民意最大。正如一些人大制度观察者所言,而相比认真倾听民意,科学吸纳民意、及时回应民意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只有当每一种正当的民意都能得到有效的表达,每一种权利的诉求都得到积极的回应,每一项工作都接受民意的监督和问责,才不至于形成民意的“堰塞湖”和“断头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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