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迹·变迁
2014-10-14林龙胡国强史巧云
林龙+胡国强+史巧云
60年来,浙江人大一路栉风沐雨,在中国民主法治建设的浪潮中,擎起了人民当家作主的大旗,以“改革、创新、实效”为航线,乘风破浪,奏响了一曲曲嘹亮的人大乐章,留下了一个个生动的人大印迹。在此,我们撷取浙江人大发展历程中的部分典型事件和特色工作,作一简要回顾,借以重温浙江人大建立之初的难忘岁月,倾听人大前行的脚步声响,品味波澜壮阔的人大画卷。
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大会
在余姚梁弄正蒙街上,有一所百年老学校,旧称“正蒙学堂”。它曾是四明山上的最高学府,也是余姚三座老校之一。
1945年1月21日至31日,浙东敌后临时代表大会正是在正蒙小学礼堂召开,实到代表108人。这些代表来自浙东根据地各个地区、各个方面。从政治上说,有共产党员,有国民党员,有其他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从阶级上说,有工人代表,有农民代表,有地主等各阶层人士。
会议听取浙东临时行政委员会主席连柏生所作的《民国三十三年(1944年)施政工作总结报告》。会议经过讨论,通过并颁布《浙东地区施政纲领》。《施政纲领》分别提出了浙东地区各个领域的政策和任务,共21条。会议收到代表建议案97件,其中包括关于制定临时参议会与各级政府组织法、惩治汉奸条例、惩治贪污条例,扩大主力军与地方军,广泛建立自卫队,发行抗币,实施新民主主义教育等重要议案。会议责成临时参议会与行政公署负责办理,号召浙东全体人民检查督促,防止决而不行的官僚作风。
大会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根据“三三制”原则,选举产生浙东行政委员会,决定成立浙东行政公署委员会。为适应游击战的特点和需要,贯彻“精兵简政”原则,行政委员会与行政公署委员会合二为一,由9人组成,连柏生当选为主任。大会还选举产生浙东临时参议会。
浙东敌后各界临时代表大会是浙东历史上真正的人民当家作主的会议。会议通过的法令、政策,使根据地的各项工作有法可依,社会秩序逐渐稳定。
岁月悠悠。如今108岁高龄的学堂,校舍仍在,但已听不到琅琅的读书声(新校舍建于距老校200米处)。这里成为余姚的一个旅游景点和对青少年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的场所。昔日的红色印迹,正在以新的形式传递着历史的能量。
毛泽东在杭州主持起草宪法
位于杭州西湖西面杨公堤上的刘庄是西湖最美丽的园林,也是新中国第一部宪法的孕育之地。
1953年12月,毛泽东率领刚成立的宪法起草小组成员胡乔木、田家英等来到杭州,住进了刘庄一号楼,办公室设在北山街84号大院内30号楼,主持起草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1954年1月7日,在宪法起草工作会议上,毛泽东提出:“用宪法这样一个根本大法的形式,把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原则固定下来,使全国人民有一条清楚的轨道,使全国人民感到有一条清楚的明确的和正确的道路可走。”他强调了宪法起草的指导思想和编写原则,“一要坚持人民民主的原则,二要坚持社会主义的原则,在具体条文上又要体现原则性和灵活性。”“要简单、明了。”
1954年3月15日宪法起草小组离杭返京。6月11日,宪法起草委员会召开第七次会议,一致通过了宪法草案。之后,讨论持续两个多月,参加讨论的人数达1.5亿人,占当时全国人口总数的1/4,各个方面前前后后提出的意见共有118万多条。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宪法起草委员会对草案又作了修改。
9月20日,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新中国第一部宪法正式诞生。
设立人大常委会
1979年,是拨乱反正、百废待兴的时间节点。1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人大停止工作,公检法机构被“砸烂”,法制大堤被冲垮,社会秩序陷入混乱状态……在这种情况下,民主法制建设至关重要。而恢复人大工作,成立人大常委会,是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步骤。
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修订了宪法,制定了地方组织法,第一次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的设立过程中,中共浙江省委做了许多深入的工作,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候选人中,既要有中共党员,又要有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也要把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的同志安排好。
1979年12月18日上午,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铁瑛为浙江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选举王芳、刘丹、刘子正、夏琦、林辉山、厉矞华(女)、李蓝炎、王启东、朱祖祥为副主任;选举决定李丰平为浙江省人民政府省长,陈作霖、袁芳烈、翟翕武、王博平、李克昌、汤元炳、刘亦夫为副省长。当宣布选举结果时,代表们热烈鼓掌,庆贺省人大常委会、省人民政府新的领导机构和负责人的产生,庆祝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在新长征途中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作用。
同时选举产生的,还有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其他43名组成人员。
公民旁听
2003年8月29日,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如期举行。与往常不同的是,这次会议多了15名特殊与会者,他们都是首次报名旁听常委会会议的普通公民。
这是他们第一次目击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现场,不仅可以亲耳听见时任省长吕祖善向人大常委会作的当年上半年全省经济运行情况的报告,还能旁听其他全体会议和联组会议。“像这样身临其境体验人大常委会会议,以前从没想过。”前来旁听的杭州桃园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经理金德意说。
从此次会议开始,浙江省开始实施公民旁听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
事实上,从1989年起,浙江人大就开始探索公民旁听制度,但仅限于旁听人代会。1989年5月,省人代会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对大会公开举行和公民旁听相关内容做了规定。直至2003年6月,在组织专家学者反复推敲和常委会会议认真讨论、表决后,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建立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的决定。每次会议公民旁听的人数一般不超过15名。同时对涉及国家机密或临时召集的例会,可不实行公民旁听。旁听公民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事项有意见、建议的,可在会外向省人大办公厅提出,省人大办公厅在为旁听公民提供免费的会议材料和其他便利条件的同时,将受理旁听公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已有600多名普通公民通过电话、传真、现场报名等方式自愿报名旁听了常委会会议。
颁发任命书
1986年11月7日,浙江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首次颁发任命书仪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丰平向被任命的副省长许行贯、省交通厅厅长邵尧定、省水产局局长毕定邦颁发任命书。3位被任命干部分别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1999年12月28日,浙江省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明确提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任命人员,除代理职务的以外,由省人大常委会颁发任命书。任命书由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签署,主任或其委托的副主任颁发。2005年7月29日,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还对该条例作了修订。
时隔27年的春暖花开之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又在西子湖畔举行了一次庄重的颁发任命书仪式。
2013年3月28日10时许,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室里回荡着《走向复兴》的铿锵乐曲。深色的西装,素净的衬衫,明亮的眼神,26位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精神抖擞地列队候在常委会会议室的门口,等待接受任命。在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茅临生宣读完任命决定后,在所有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监督下,26位被任命的同志依次从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夏宝龙手中接过任命书。省政府秘书长李卫宁代表接受任命的26 位同志,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2013年 5月 29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再次对《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作了修改,使干部任免工作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网络直播
2005年7月下旬,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在杭州召开。与以往“封闭式”开会有所不同,本次会议通过网络视频向全社会现场直播了3次全体会议。
会场内,常委会组成人员一如既往地认真听取、审议有关报告;会场外,无数网民在家里,或在办公桌前,通过网络视频,用一种特殊的方式“旁听”了人大常委会会议。
在当时,通过网络视频进行直播人大常委会会议,在全国并不多见。这一举措,既增强了省人大常委会工作的公开度和透明度,又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实现了所有公民集体实时“旁听”常委会会议。
两个直播网站的论坛区内热闹非凡。网友“想要就说”中午抽空看了25日上午的报告,他个人感觉,“蛮尖锐,特别是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志雄的报告,谈问题毫不留情”。网友“浙江牛牛”很欣赏副省长的报告,认为报告“敢于直面浙江目前存在的环保治污难题,很客观”。对于网络直播一事,网友“空镜子”则认为,它实现了“人大监督政府,人民监督人大”。
而对于会议参加者来说,网络直播感觉到的则是压力。这样一来,会议质量怎么样,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否认真履行了职责,市民们可以通过网络一览无余。
自那以后,每年年中的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都会通过网络进行视频直播。而且,网络直播这一传播方式,还被广泛运用到专题询问会、新闻发布会等重要场合。
立法听证会
2000年 7月 29日, 浙江省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 听证会在杭州大华饭店多功能厅举行,这也是立法法施行后我国举行的第一次立法听证会。
听证会由时任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苗铨主持。听证人为:常委会秘书长, 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财经委、内司委、教科文卫委、农资环保委等有关专门委员会的负责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建设厅、卫生厅、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和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有关负责人应邀参加旁听。参加听证会的各方面人士有近 300人,其中有 70多岁的老年人,有十几岁的学生。除杭州市民外,还有特地从宁波、金华、衢州、台州、湖州、嘉兴、绍兴等地来参加听证会的。
举行立法听证会的通告发布后,社会各界反响热烈, 踊跃报名要求参加听证会。根据报名发言的主要观点、内容和报名先后顺序, 以及支持、反对意见人数基本对等的原则,确定24人作为听证会参加人。这24人中,有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有医生、律师,有法学教授、 高级工程师,有政府官员和个体户,其中有的人是作为单位的代表在听证会上发言的。
听证会上,24名听证会参加人和 28名旁听人员共 52人发了言,还有人提交了书面意见。省内外 23家新闻单位的69位记者到会进行采访报道。
通过立法听证,拓宽了民主渠道,提高了民主程度,激发了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这次立法听证会的成功举行,为今后省人大及地方人大开展立法听证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据统计,截至目前,省人大共开展了3 次,而杭州、宁波两地就物业管理条例等也启动了该项工作。
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
“从即日起至3月28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面向全省公开征集2013—2017年五年立法建议项目。公众可以就这个时期需要制定、修改或废止的地方性法规提出建议。”
2013年初,一则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新闻,在浙江的许多媒体刊登。
实际上,浙江省人大开展“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工作已有近10年。2004年11月11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宣布,首次面向全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让更多的公民参与立法,广泛吸纳公众意见,使人大立法更具针对性、更加完善。
2000年立法法颁布以来,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听证、登报公布、设立网站、公民旁听常委会等多种形式,不断拓展公民参与立法的广度与深度。但是在全省范围直接向公民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在我省还是首次,在全国也不多见。
从2004年开始,省人大常委会在编制下一年度的立法计划时,都向全省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对事关全省政治、经济、社会发展等各方面需要通过立法来解决的问题,或现行地方性法规不适应形势需要修改的,老百姓均可以提出立法建议。
以往地方立法建议的征集,主要来自人大代表、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浙江省直接面向群众征求立法建议,体现了立法民主、立法公开,拓宽公民参与立法的渠道。
创新联系代表机制
代表工作是联系代表与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桥梁,关系着代表作用的发挥。浙江省人大常委会一直把联系代表工作作为人大工作重点,联系代表各项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
1980年6月,省五届人大常委会制定了加强与代表联系的暂行办法;1990年4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建立了重大事项向省人大代表通报、省人大代表接待室和常委会负责人召集省人大代表座谈会等制度;1993年5月,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建立常委会负责人接待代表日制度;1998年4月,省九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2008年10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制定了常委会联系代表办法,对多年来一系列常委会联系代表的各项制度进行了整合;2009年6月,浙江省委召开全省人大工作会议,要求“一府两院”探索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代表、接待代表日、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等制度,进一步扩展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2014年建立健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委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是2014年省委确定的民主法制领域需重点突破的改革项目。根据改革的要求,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关于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省人大代表的意见》等两个加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代表联系的制度。目前,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直接联系的省人大代表共51名,平均每人联系5名以上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委员联系省人大代表共261名,基本覆盖了基层一线人大代表。主任会议成员和常委会委员均已陆续通过走访座谈或者电话联系等方式与代表进行联系沟通。
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的示范引领下,全省各地纷纷参照有关做法,制定和完善了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的制度规定。
上下配合开展执法检查
1987年,以实施宪法为主要内容的执法检查活动首次在我省范围内开展。
1994年5月至7月,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的方式,组织开展了农业法和农业技术推广法的执法检查。由于全省各级人大常委会密切配合,同步开展,增强了监督力度,提高了监督实效。多年来,省人大常委会先后对土地管理法、食品卫生法、安全生产法、产品质量法和劳动法等许多部法律及相关法规开展了检查。
全省统一部署、上下配合开展执法检查,这是我省在执法检查过程中的有益尝试。经过多年实践,一套卓有成效的规范建立起来:年前广泛征求意见,找准选题;在主任会议领导下,制定方案,明确重点;成立执法检查组,召开全省电视电话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级政府逐级自查,有关专门委员会组织重点调研,掌握面上情况;在各地自查基础上,常委会领导带领检查组,赴各地开展集中检查;召开常委会会议,听取省政府法律实施情况和常委会执法检查两个报告,进行分组、联组审议,提出审议意见,并抓好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
探索开展“两项评议”
“一个市里竟有800多家企业未年检,这说明了什么?从一个角度说明,职能部门对企业的服务只是‘坐堂式等候他人上门,而主动服务意识不强。”“工商行政机关监管市场的方式方法上,重形式轻实效,喜欢搞大呼隆的专项集中整治,忽视经常性、长效性的制度建设。”
2003年11月12日,浙江省人大对省工商局行政执法工作评议会在杭州举行,来自全省各地的12位省人大代表,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热烈而坦诚的评议。
据悉,浙江省人大开展工作评议和对常委会任命干部开展述职评议(简称“两项评议”),开始于1994年。当年,省人大常委会对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省土地管理局局长进行了述职评议,并组织省人大代表对两局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了评议。1995年省人大常委会又对省林业厅、省司法厅和省教委、省侨办的厅长、主任开展了书面述职评议试点。
1998年下半年,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省人大代表对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工作进行了评议。评议紧紧围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这一主线,正确处理依法监督与法院独立审判的关系,体现了依法有据、实事求是的原则。
“两项评议”工作开辟了地方人大监督的新领域和新途径,10多年的探索运行,累积了不少经验。2007年开始施行的监督法,总结了全国各地人大常委会的实践经验,把述职评议统一纳入到工作评议,对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做了规范化、程序化的规定。
德清县人大的质询案
1998年8月7日至9月24日,德清县规模较大、设施较好、档次较高的3家酒店先后连续发生了4起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中毒者多达135人。对此,群众反映强烈,也引起了县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10月5日,县人大常委会4名委员根据地方组织法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提交了《关于我县连续发生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的质询案》,要求县卫生局答复:为什么在食品卫生法执法检查后连续发生4起群体食物中毒事件?事件发生后,采取了哪些措施?今后如何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县人大常委会接到质询案后,经主任会议研究决定,由受质询机关县卫生局负责人在常委会上作口头答复。按照决定要求,县卫生局局长及分管副局长进行了认真答复,详细回答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质询。
县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机关行使质询权以后,社会各界反响强烈。增强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食品卫生意识,全县食品卫生面貌有了很大改观。
值得一提的是,当年,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在质询案实施的过程中,重视新闻舆论的支持和配合。有关消息、评论不仅在《人民日报》、《人民政权报》等报纸上刊登,而且通过电视、广播连续报道,在全县上下造成强烈的舆论氛围,对质询提出的整改意见,作了跟踪报道,把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公开曝光。一时间“食物中毒、人大质询”成为百姓关注的焦点,报社电台报道的热点。
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
2013年2月,在浙江省宁海县召开的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上,除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和选举,237名人大代表还有个特殊议程:代表们将从一张写有15个候选实事工程备选项目的名单中以无记名方式挑出2013年县政府应该率先要做的12件。
2009年12月,宁海县委发文《关于全面推行乡镇政府实事工程代表票决制的指导意见》,2010年票决制推行到了宁海县所有乡镇。2012年10月,宁海县委又做出一个重大的决定,在2013年初开展县级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政府通过人大代表票决办实事的过程,形象地称为“做菜”,以乡镇为例,分为六个环节:
“议菜”,即项目征集阶段。广泛地听取县镇两级人大代表及当地群众意见。
“配菜”,即初定工程项目阶段。镇长办公会议和镇人大主席团会议讨论,将征集来的意见分类、归纳和打包进行筛选整合,确定一定数量的可行性项目,提交镇人代会表决。
“点菜”,即代表表决阶段。召开镇人代会,人大代表听取建议项目名单形成过程和说明之后,安排代表分组讨论,最后由代表打分,确定当年政府实事工程项目。
“炒菜”,即政府组织实施阶段。镇政府负责分解落实,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定完成时限,并通过各种形式公布,确保村民的知情权。
“验菜”,即代表督查、评估阶段。
“用菜”,即群众享用阶段。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宁波、嘉兴、绍兴、台州等地一些乡镇也纷纷开展了实事工程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
温州“1+1”监督
长期以来,温州媒体对人大的报道多限于对人大会议和人大常委会的程序性报道,“不是‘豆腐块式的报纸版面,就是一晃而过的电视屏幕”,人大常委会有关领导很不满意,认为“人大的权威仍然没有真正树立起来”。
为了将媒体所需的制度资源和人大需要的沟通平台有机结合在一起,2003年上半年,温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决定,由人大常委会和新闻媒体合作,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创造新平台,扩大影响力。
2003年9月,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联合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新闻综合频道和温州日报报业集团温州都市报、温州新闻网分别创办《实事面对面》(2012年9月改为《人民问政》)和《代表在线》栏目。
这两个栏目,都是当地名声很响的舆论监督栏目,温州人说,它们辛辣尖锐的程度不亚于《焦点访谈》,因此有温州“焦点访谈”之称。
截至2014年6月底,《人民问政》(《实事面对面》)共播出564期,参与代表820人次,嘉宾770人次;《代表在线》温州都市报共刊发293期,代表参与251人次;温州新闻网举办访谈321期,参与代表380人次,嘉宾356人次。
据初步统计,两个栏目播出、刊发所涉及的主题,解决和促进解决率达到70%以上,在市民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成为广大民众诉求的重要渠道和窗口,也成为温州市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重要“利器”。
乐清的人民听证
“工业污水管理不到位,直排、偷排现象依然存在。”“我市现有各类食品加工小作坊、小加工店1000多家,已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只有117家。”
2014年,乐清市人大常委会将人代会期间提出的河道整治、城乡清洁、食品安全、交通治堵继续作为贯穿全年“人民听证”的4个议题,以“年头年尾大听证,年中小听证”的方式进行监督。4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行今年第一场“人民听证”会议,就4个议题与政府及部门进行协商。
2007年以来,乐清人大在怎样落实条款规定及采取什么样的方式方法进行了一些探索,建立和实行了“人民听证”制度,有效改善了人大监督,对被监督方也有了刚性要求和约束。同时,也扩大了公众有序参与,推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从最初的“一年三考副市长”,到2009年听证对象向部门延伸、突出“辩论式议政”,到2011年听证议题由人代会确定,到2013年强调协商民主、促成社会共治,再到2014年的“议行一致”、 协商民主,随着认识和监督实践的发展,人民听证一直在探索、规范、提升中。
乐清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强指出:“这一举措,一方面,丰富民众有序政治参与的形式,有利于社会矛盾的缓和,社会压力能提前释放;另一方面,也能有序疏导民间力量,有效发挥其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积极性,形成政府和民间力量合作共同解决社会难题的机制,体现协商民主的要求。”
温岭的参与式预算
在2014年2月21日上午,温岭市新河镇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颜玮钧等5名代表认为温岭发生了“1.14”火灾后,新河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繁重,而每年消防支出只有100万元,且大多用于镇消防中队的人员工资,因此在“预算修正案”中提议增加消防设施、消防培训费用100万元。
在温岭每个镇召开的一年一度的人代会会场内,都可以看到因为资金流向,代表们唇枪舌剑的场面。据悉,从2005年开始,温岭市在新河、泽国两镇率先“试水”公共预算改革,积极将人大代表、民众代表的民主恳谈引入到为基层人代会审查预算服务,形成了对预算进行实质性审查监督的“参与式预算”,在国内首开先河。2008年以来,温岭市人大常委会按照“由下而上”、“由点到面”、“由表及里”、“由软变硬”的路径有序推进,逐步将参与式预算引向深入。
公开透明是预算改革的必由之路。从2008年开始,温岭市人大就将预决算审查监督的所有信息在网上公开,特别是在网上全文公布了审计工作报告,毫无保留地将审计发现的财政预算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公之于众。2009年7月份,在温岭人大网和温岭新闻网上公布了人代会审查的8个部门预算,并通过《温岭日报》和温岭广播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开提供市民查阅并下载,开了全国之先河,引起了全市各界以及国内有关专家、学者、媒体的高度关注。从2011年起,公布的部门预算、乡镇预算,均包括了出国(境)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
目前,温岭的参与式预算在全省许多地方及全国其他一些地区被复制和推广。
云和:特定问题调查
“2012年,政府性资金年末结余110752万元(社保资金专户结余21840万元)……”报告中的这些巨额数字,令云和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大为震惊,一边是每年10多亿元的刚性支出,压得县财政喘不过气,年年还得支付高额的利息向银行融资,另一边却有如此大笔资金“趴”在财政账户里“睡觉”。
“看来得下些猛药,否则依然很难见成效。”“如果连政府有多少‘家底都不知道,谈何管好政府‘钱袋子?”在2014年2月11日,县人大常委会作出了《关于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对财政存量资金开展调查的决定》。
2014年3月份开始,经过两个多月的深入调查,调查委员会基本摸清了云和县财政的家底。调查委员会还发现,造成大量资金积淀、闲置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预算执行率偏低。
5月29日,云和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听取审议了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关于财政存量资金的调查报告,并作出了《关于盘活存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决议》。
7月7日,县政府为落实决议精神,专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的意见》,出台了一系列“理财”举措。
监督法实施以来,特定问题调查这一刚性监督手段在实践中鲜有被使用。云和县人大常委会此次启用特定问题调查,这在全省,乃至全国都很鲜见,在激活10余亿“沉醒”资金的同时,也为人大依法行使特定问题调查权积累了宝贵经验。
外来务工人员当选镇人大代表
2001年12月7日,浙江省义乌市大陈镇浙江傲哥服饰有限公司、丝绸制衣有限公司、黑马制衣有限公司等企业门前,人头攒动,热闹非凡。4000多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外来务工者,在4个选区、5个投票点,按照自己的意愿推选出开化籍务工青年傅兴忠、江山籍务工女青年王小君等7名外来务工者为大陈镇十三届人大代表。随后,各选区相继完成选举工作,共有11名外来人员当选市人大代表。
有着“华夏第一市”美称的浙江省义乌市,近10多年来随着市场经营环境的改善和地方知名度的提高,吸引了众多的国内外经营人才和有志之士前来创业。据统计,2001年,全市实有人口超过120万,其中外来人口57万,占46%(2013年年底,流动人口规模为133.17万人)。这支队伍已成为义乌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力军。
如何保障外来人口的政治权益,根据《浙江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规定,义乌市人大常委会经过研究,决定在2001年乡镇人大换届和2002年底选举义乌市人大代表工作中,把有选举权的外来人员纳入选举范围。
在这次换届选举中,大陈、廿三里等镇,单独划分选区、分配代表名额,组织7699名外来人员参加当地人大代表选举。这标志着义乌这座新兴的移民城市真正敞开大门接纳五湖四海的有志创业者。
如此大规模的外来人员参加人大代表选举在浙江是第一次,在全国也属罕见,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此事被载入全国人大年鉴。 摄影 蔡荣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