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开采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及防预措施分析
2014-09-25徐连勇
徐连勇
【摘要】矿山开采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分,本文就矿山开采产生的环境问题和地质问题进行分析,并对相应的防预措施进行探讨。
【关键词】矿山开采;环境问题;地质问题;防预措施
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作用。但矿山开发利用产生的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对矿山区域内生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造成了阻碍。
1矿山开发易引发的环境地质问题
1.1矿山开发易引发的环境问题
1.1.1对植被和土壤的影响。植被和土壤破坏是矿山开采对区域环境最直接的破坏。尤其是露天开采的项目,地表植被被清除,开采过程中抽排地下水使矿区地下水位大幅度下降。加之开采废料废水的污染,和大型采矿设备的重压,土壤逐渐坚硬板结,土壤养分水分越来越匮乏,会形成大面积的人工落地。
1.1.2对水环境的影响。矿山开采对矿区水环境的影响是非常严重的,表现在地上水和地下水两方面。采矿对地上水的影响主要是污染。选矿、采矿活动都会使地表水含酸性,尤其是金属矿开采中,产生的浮选尾矿浆、废石淋浴液、生产生活废水中都含有大量重金属及有毒有害,这些废水会污染矿区的地表水和地下水,降低矿区水环境质量。采矿中的水力开采作业会改变河道和矿床结构,容易造成水土流失,进而导致沿海浅水区、池塘及泛滥平原的泥沙淤积,水质恶化[1]。这种水生环境的恶化还会影响当地的农业生产和动植物生长。采矿对地下水的影响极具安全隐患,很多矿山开采项目都会改变矿区水均衡系统,导致大面积水位下降。这往往是导致地面塌陷、矿井吐水灾害的主要原因。
1.1.3对空气质量的影响。矿山开采中钻孔、爆破、矿石破碎以及矿石、废石运输中会产生大量粉尘,有些矿产项目甚至会释放有毒害的气体,粉尘和有毒害气体严重污染矿区空气,导致矿区空气质量急剧下降。采矿所产生的空气质量下降会危害人的身体健康。
1.1.4废物垃圾对环境的影响。矿山开采产生的废石、废渣、废土这些废物垃圾如果没有科学的处理渠道,堆积在矿区或附近(目前很多矿山开采都没有实施完善的处理方法),植被无法生长,地貌、水质、土壤都被破坏[2]。长期以往,废物垃圾中所含的有害元素不断释放出来,造成更严重的环境污染。
1.1.5对区域生态结构的影响。植被土壤、空气、水这些是动植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矿山开采造成植被土壤破坏、空气水质污染、水量减少,生态环境的改变威胁到动植物的生存繁衍,矿区生物多样性程度下降,生态结构趋于恶化。
1.2矿山开发易引发的地质问题
1.2.1矿石开采引发的地震。采矿引发地震我国矿山开采引发的最主要的地质问题之一。矿石开采改变了地表以下的物质结构,地下矿顶板崩塌、采空区围岩变形等作用导致的地震在我国以往的矿山开采项目中并不罕见。地质环境的变化必须保证在一定范围内才是安全的,采矿活动所产生的地应力和地质结构变化一旦超出限度,就有可能引发地震。
1.2.2冒顶片帮。冒顶灾害是矿山开采发生事故中最普遍的一种,尤其是矿岩稳定性差的难采矿体及软弱夹层。这种坍塌往往发生的很突然,而且发生前没有征兆,很难防范[3]。如果难采矿体或软弱夹层发生大规模垮塌,会造成严重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1.2.3岩爆现象。岩爆是一种岩体中聚积的弹性变形势能在一定条件下的突然猛烈释放,导致岩石爆裂并弹射出来的现象。矿山开发过程中,采矿活动如果导致岩体地应力骤增,超过岩石可承受的限度,而同时岩石足够脆的话,就可能诱发岩爆。采矿活动导致岩层失去平衡,强大的能量将岩石击碎并抛出。一旦发生岩爆,将会给开挖的工作面造成巨大破坏,人员和设备损害难以避免。
1.2.4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近年来,滑坡、崩塌、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给矿区造成了巨大损失。植被破坏、土地荒漠化、松散废弃矿石堆积、部分区域重力侵蚀活跃,以上矿山开采活动造成的现象为滑坡、崩塌、泥石流的发生创造了条件[4]。
2避免采矿引发地质环境问题的措施
2.1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系统检测评价
开矿前,对矿山地质环境进行严格调查评估,掌握矿区乃至附近区域地震、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发生规律,提供防治对策。矿山开采过程中,应用先进的勘查手段进行检测,尤其是易引发灾害的变化参数。即使是采矿完成后,也要岁对矿山地质环境动态变化进行跟踪检测,为预防灾害提供依据,避免重大人员财产损失。
2.2制定科学的矿山开发方案
新的矿山开采项目方案设计之前,要对矿山进行系统的环境地质勘探,对可能造成的环境损害进行评估,严格进行矿山开采的可行性论证。若环境损害超过开采所得效益,则项目终止进行,对矿山资源进行保存。
2.3将环境治理与矿山开发绑定进行
矿山开采必须坚持开发与恢复并行原则。在矿山项目开采设计方案里,就需要有环境恢复的工程部分,为了保障环境恢复落实到实处,可执行地质环境保证金的方法。同时,开采方案要坚固环境保护,以预防为主,尽量将采矿活动对环境的破坏将至最低。一旦采矿工程结束,马上进行生态环境恢复,以及早恢复矿山的生态平衡。
2.4政府发挥监督和引导作用
国家应建立完整的体系,法律对大型矿山的开采许可权。政府加强矿山环境监督与检查,进行全面、系统的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影响评估。对破坏生态环境的小矿、低产能矿场进行坚决关停。对于污染型采矿区,要求制定科学开采和“三废”排放方案,减少次生地质灾害的发生[5]。监督和引导矿场开采后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在矿山开采区应严格禁止私采乱挖和越界开采,减少人为扰动,做好植被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监督与制止开采弃渣胡乱堆弃和不加处理排放。
2.5控制开采过程,进行“绿色”开采
采用先进的采、选、冶工艺,开发低废、无污染的矿山清洁生产技术,实现矿山废弃物的减量化和资源化。加强调查和充实西部矿山生态环境的基础数据和资料,制定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的科技发展计划。涉及火药的开采活动,控制爆破的破碎程度、破坏范围、坍塌方向,控制爆破的危害,尽量消除因矿山开采而诱发的各种地质环境问题。
【参考文献】
[1]刘晓宏,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治理措施探究[J];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4,6: 59.
[2]房长云,李杰;探析矿山开采引发的地质灾害及治理措施[J];能源与节能,2014,3:60-62.
[3]郭飞,刘贺;风茂采石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J];中国科技博览,2014,5: 578.
[4]孙丽,国外矿山开采沉陷的发展及主要研究方法[J];商情,2013,52:359.
[5]徐玉贵,曹祥宇;矿山地质灾害及预防措施[J];华东科技(学术版),2013,12:485.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