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分明的盖勋
2014-09-24阎泽川
时代青年(上半月) 2014年7期
阎泽川
东汉时汉阳郡的长史盖勋为人正直,才能出众。当时,汉阳属凉州管辖,凉州刺史梁鹄是盖勋的好朋友,梁鹄在政务上有什么疑难,常向盖勋请教。
凉州管辖的其他几个郡内官吏贪赃枉法,十分腐败。当时武威太守仗着朝廷中有后台,横行不法,鱼肉百姓,弄得百姓怨声载道,对他恨之入骨。
梁鹄手下的刺史从事(即刺史佐吏)苏正和,是个不畏强暴的正直官吏,他依法查办,狠刹了那些贪官污吏的气焰。
梁鹄得知这一情况后,害怕苏正和这样做会触及武威太守在朝中的后台,连累自己,便想杀掉苏正和,以保住自己的地位。于是,他来到汉阳,想找盖勋商量一下,究竟应该怎么办。
正巧,盖勋和苏正和是一对冤家,有人向他建议乘机将苏正和除掉,盖勋断然拒绝,义正词严地说:“为了个人的私怨,杀害贤良的人,这是不忠;乘别人危难的时候去谋害人家,这是不仁!苏正和虽然和我是冤家,但我绝不会乘人之危,落井下石!”
过了几天,梁鹄果然来到汉阳,向盖勋征询如何处置苏正和,盖勋说,喂养鹰鸢,训练它们的凶猛,目的是让它们去捕捉猎物;然而如果你训练好了,却又烹掉它,那你还喂养鹰鸢干什么呢?
梁鹄听了,便放弃了杀苏正和的想法。后来,苏正和知道了这件事,亲自登门道谢,但盖勋却避而不见。因为在盖勋看来,自己劝梁鹄不杀苏正和,这纯粹是公事,跟私人恩怨无关,对苏正和,他依然“怨之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