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发展困境分析
2014-09-24车今善
车今善
1 问题的提出
公共图书馆是一种社会组织形式的存在,是整个社会的一部分。它不仅有其内部的独特结构、内容和特征,同时与整个社会的其他因素如政治、经济、文化和教育等因素相关联,因此图书馆的变迁与社会的变迁是紧密相联的。图书馆发展到现代社会,因为工业化与专门化的经济结构、民主政治与公民社会的形成,图书馆的公共性以及围绕公共性所带来的问题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公共性强调公共图书馆存在的公益性和平等性,即图书馆的社会作用必须惠及社会大众,各利益主体享受图书馆的权利和地位是平等的。基于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性质,现代图书馆的发展都强调与民主、公民社会价值观一致的核心价值观。2003年国际图联对图书馆的核心价值规定为获取信息自由和表达自由、公平获取信息、无歧视无差别对待。图书馆核心价值观应该与社会价值观一致,但是由于社会成员价值观的不同,不同国家和不同社会团体拥有的图书馆核心价值观是有差异的。我国因为长期以来独特的历史背景和政府主导的社会发展模式,个人在公共领域的政策制定与利益博弈方面始终是弱势的。这个问题反映到公共图书馆的公益性和平等性问题上,就形成了长期以来公民个人权利的失落以及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面临着诸多困境并且遭遇了社会公众的质疑与挑战等问题。
一些学者提出了“图书馆权利”一词,虽然存在争议,但是说明学术界已经开始注意个人,或者说公民的图书馆权利,开始重视全体人民平等、自由地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权利。不过,由于人们对公共图书馆的公共性产生过程存在误解,所以提出的关于解决当前中国公共图书馆遭遇困境的理论以及方案,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不可执行性和抽象性。只有从根本上理解公共图书馆公共性产生的过程,才能制定出破解当前中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困境的策略和对策。
2 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含义
公共性和私人性是相对的概念,它的含义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指与国家、民族整体范围有关的事物,如公共权力;二是指与特定集体相关的日常事物,如公共管理;三是指能够为人们所知道的人们不同意识和不同意志的相同部分,如公共意志;四是指政府处理的社会事物,如公共事务[1]。公共性还可以从它包含的维度来理解其内涵,公共性具有如下几个维度:一是空间,一种特定的领域,公共生活在其中得以展开,这个领域可以是动态的,也可以是相对静态的。二是实体,一种实体化的、静态的共同体,由此可以引申至国家乃至全球的层面。三是主体,与公共性相关的行为主体包括两方面,一是作为集合体的公众,二是与私人相对应的公民。四是情操,公共性对公共领域中的行为主体提出了特定的德行上的要求,即公民美德或公共精神。五是过程,公共性意味着与私密性相对应的公共参与、公开讨论的行动过程与言说方式。
从以上几点含义来看,公共性是在特定空间内主体们为某个实体的公共精神或者规则的达成共同参与、公开讨论的过程。它是超出私人领域的社会群体共同意志和行为规则达成的过程。这些公共精神和规则的达成表现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包括经济领域,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等。公共性形成的基础在于社会公共领域的不断扩大和利益主体的多样化以及特定范围内各利益主体利益的普遍联系性,而公共性的形成则是不同利益主体不断博弈最后达成利益妥协的过程。不过作为中国中古时期哲学思想主流的宋明儒家,对于公私之分的看法与西方是不同的。如果仅仅从思想的形式特征上看,中国人也强调公私关系对于权力体系运转的重要性。不过与西方相比,存在的一个非常明显的差异是,公指的是皇权代表的“义”或宜,而私指的则是臣下的私下盘算或个人内心的私下图谋。没有西方公私论断中公所蕴涵保护个人之共同的含义,也没有私之包含的尊重个人的意思[2]。也就是说,现代西方围绕私人领域展开的公共与国家的抗衡意义的公,当然在中国的古代是不存在的。
所以从以上公共性的含义和维度看,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内涵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是一个实体存在,是与特定集体相关的实物,这个特定集体可以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或者一个社区。第二,公共图书馆一定是特定空间内的图书馆,在这个空间内公共生活能够得以展开。第三,公共图书馆公共空间内的主体是多元化的,存在不同的利益主体。这些利益主体有的代表集体利益,有的代表私人利益,有的代表政府意志。第四,公共图书馆一定有公共精神、核心价值或行为规则,而且精神、价值或行为规则是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共同参与、公开讨论的行为和话语方式达成的。
3 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发展的困境
我国公共图书馆现代意义上的发展历史是短暂的,从已有的调查和新闻媒体的报道看,无论是公共图书馆这个空间的利用度、参与度还是公民的满意度,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发展一直面临着困境。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权利意识的觉醒以及利益主体的日趋多元化,图书馆公共性的问题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注和质疑,这些困境和质疑从媒体的报道中就可窥见一斑。下面就公共图书馆存在的五个维度,以媒体报道内容为数据基础,论述一下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发展的困境。
3.1 实体稀缺
每一个图书馆都是一个具体的实体存在,图书馆由建筑、图书、报纸、内部设施、馆员和技术等组成。图书馆实体的存在是其他公共性因素展开的前提,没有这个实体的存在,其他一切因素的讨论都是没有基础的。首先从实体存在的数量上看,根据文化部最新统计数据[3],2012年,全国共有县级以上独立建制的公共图书馆3076个,藏书7.89亿册,人均拥有0.58册,人均购书经费1.09元,而国际图联规定,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应为1.5册到2.5册,公共图书馆资源总量的不足与配置的不平衡,使免费开放效益的发挥受到局限。中西部欠发达地区的一些基层图书馆办馆条件相对落后,资金短缺,藏书量少,新书不足,也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而资金缺乏是制约公共图书馆建设的首要问题,从近年的统计数据来看,而网络环境下建设现代化图书馆需要更多的技术支持和资金投入,图书馆有限的资金投入远远达不到要求[4]。从具体层面看,一些县市公共图书馆的存在更是欠缺,一些欠发达的小县,公共图书馆每年投入资金只有几千块,还有一些区县根本就没有公共图书馆。
3.2 空间分布不均衡
公共图书馆的空间,可以指静态的地理上分布的总体容量空间,也可以指个体图书馆内部公共性展开的动态空间。公共图书馆的设置一般要求在一定的空间距离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图书馆为特定地区内的民众提供获取信息的可能性。图书馆的空间也是公共性实现的基础性条件,如果没有这个基础,即使有了实体,公共性也不能很好的实现。中国的现状是,资源多、条件好的图书馆往往人满无患,而另外一些地理位置偏僻或者县市的图书馆则遭遇门庭冷落。去过国图的人都知道,每天不论是阅览室还是外借处,楼上楼下到处人满为患。
据2011年人民网提供的数据来看,333个地级行政区划中,有41个地市没有图书馆;2859个县级行政区划中,有445个县没有图书馆;2414个县级图书馆中,不具备基本服务条件的有675个。不少县级图书馆成了网吧、茶室,甚至只是堆放旧书的仓库[5]。大部分基层图书馆因图书数量少、品种少、硬件条件较差,变成乏人问津的“鸡肋”。部分社区、街道图书馆位置隐蔽,宣传不到位,“养在深闺人不识”,辛辛苦苦建起的图书馆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6]。也就是说,中国公共图书馆从静态空间容量分布上存在不均衡状态,首都或者省会城市的一些大的、条件好的图书馆垄断资源严重,利用者众多,削弱了公共性利益实现的基础。那些门庭冷落、无人光顾的图书馆则因为实体性因素和利益主体缺失,失去了公共性达成的可能性。这样的困境跟图书馆在一个特定的空间容量分布是密切相关的。
3.3 主体沟通平台缺失
公共图书馆语境中的主体主要包括公民个人、公民组织、图书馆和政府等几个主体。每个主体的利益有所区别,同时在一定程度上互相关联。在我国的公共图书馆语境中,公民组织基本是一个空白的地带。我国公共图书馆在利益主体上遭遇的困境是:公民个人权利的失落、公共图书馆身份的尴尬;各个利益主体沟通机制缺失、信任缺失,图书馆的公共性受到侵蚀。各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撞在当前中国公共图书馆的空间里比较明显。
文化部、财政部出台的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2011年底之前国家级、省级美术馆全部向公众免费开放;全国所有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实现无障碍、零门槛进入,公共空间设施场地全部免费开放,所提供的基本服务项目全部免费。这个文件说明,2011年以前,公民个人进入公共图书馆不全是免费的,是有条件和门槛的。这些条件和门槛包括身份认证、经济收费以及获取信息的诸多限制。公共图书馆服务应该奉行的理念是“平等、开放、零门槛、无障碍”,但是这个理念的倡导在中国才刚刚开始,公民个人的公共性权利一直没有得到很好的保护。与此同时,图书馆在遭受社会民众质疑的时候,也有自己说不出的苦衷:资金不足,图书馆容量有限,想出了不少招儿,或出租馆舍做教室,或办培训班,或利用馆舍开办幼儿园,还有的图书馆干脆出租馆舍做门面。公民权利得不到保证,图书馆与馆员生存困难,加之缺少沟通的平台,二者之间难免产生误解。
在中国的语境中,制定规则的不是各个利益主体共同参与、公开讨论的过程,而是由政府部门主导制定,公民个人在公共领域里是没有话语权的,因此也就缺少了公共规则形成的基础。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政策是根据文化部和财政部出台的意见才得以实施。不过虽然有这样的进步措施,公众未必买账。公共图书馆免费向公众开放的消息自发布以来,舆论叫好声不绝。但事实上,图书馆免费开放只是铲除了公众通往图书馆路上“门票”这块小小的顽石,要想真正让文明惠泽民众,经由自由阅读而培育出现代公民精神,眼下的公共图书馆里还缺了不少东西[7]。可见在中国的语境里,各个利益主体缺少一个沟通、议事的平台,因此就缺少了公共规则和精神建立的基础,难免造成各个利益主体相互指责、抱怨,不能达成共识。
3.4 公共精神和规则的失落
在一个缺少空间和实体的社会里,或者虽然有空间和实体,但却缺少公共精神和规则达成的平台,公共图书馆的精神和核心价值的形成就变成了一件奢侈的事情。2011年3月3日,《中国青年报》有这样的评论:在一个城市建设越来越“趋大趋洋趋商”的时代,图书馆之类的文化设施,只能越来越边缘化。即便建起一些高楼,楼内也是空洞无物,不过是地方上的一处“标志性文化建筑”而已。很难设想,一座座散发着陈旧气息的破败的图书馆,能够让人神清气爽沉迷其间,更不要说承担教育社会大众的职能了。在当前的图书馆公共服务领域,还没有一个图书馆制定出一套明确的,系统化的公共服务政策,为图书馆的服务活动提供管理的规范和依据。大部分图书馆的服务政策都是用图书馆的规章制度代替。制度也只有供阅规则、读者须知、开放时间等内容,并没有涉及图书馆服务制度,还停留在初级阶段[8]。也就是说,在图书馆各项业务飞速发展、社会法治逐渐完善、服务主导的理念已经确立的今天,图书馆规章制度的创新却仍然基本停留在呼吁、研究或小修小补的层面上。事实上,图书馆规章制度中的不少内容已经不再适应工作实务,个别的甚至与法律不相适应。从某种层面上说,规章制度的滞后已经成为图书馆发展的制约[9]。中国关于公共图书馆规则的制定主要是政府主导模式,学者和官员参与其中,缺少了公共图书馆这个公共领域内占大多数公民的参与。根据公共性达成的原则,精神、价值或行为规则一定是不同利益主体通过公共参与、公开讨论的行为和话语方式达成的。但是,中国公众缺少对规则的认同,或者不想或不愿参加规定的制定,却对公共图书馆提出各种质疑。一些读者提出为什么作为公众图书馆,读者连存包都要付费?为什么借阅经典书籍,还须办理繁琐的手续,交纳不菲的费用?把图书馆看成藏书馆的代称而已。也就是说,由于公众图书馆的规则制定是图书馆单方面完成的,所以不能得到公民的理解。在缺少公民参与的情况下倡导的精神或规则,难免碰到执行上的困难和缺少共鸣。因此目前这种通过权威部门制定的规则和倡导的精神并力图达成公意的方式,注定在执行中因为缺少共鸣遇到困难。
4 公共图书馆公共性探索的理论努力与困境
公共图书馆的核心精神是公益性和平等性,保障公民入馆的权利和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中国近年来对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探索与努力取得了不小的进步,特别是中国图书馆学会2008年制订并公布的《图书馆服务宣言》,反应了中国公共图书馆精神的觉醒。宣言指出:“图书馆向所有读者提供平等服务。图书馆,特别是公共图书馆,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阅读权利为职责,通过对全社会成员实行平等服务,维护公民享受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这一宣言强调了公共图书馆从服务方面为公民提供阅读权利,接受平等服务的权利和享受图书馆的权利。虽然公民的权利得到强调,但是对于这种权利如何得到保障、公意是如何达成却少有提及。
学术界提出了“图书馆权利”一词,显现了国内学界对公共图书馆公共性意识的觉醒。最早提出“图书馆权利”一词的程焕文先生认为,“图书馆权利”是一种社会权利,侧重全体人民平等和自由地获取知识和信息的保障机制[10]。另一种观点则认为“图书馆权利”是指读者利用图书馆的权利以及馆员职业集团完成其社会职责所必需具有的职务权利,这忽视了图书馆作为权利主体的重要意义,削弱了图书馆在推进知识自由进程中的作用[11]。认为图书馆之所以需要这样一种权利,是因为现代图书馆原本就是“社会基于知识自由的保障需要而选择的一种制度产品”。
对“图书馆权利”一词含义的界定在当前中国学界还是有些争论,但无论什么样的定论必须要回答这样的问题:第一,“图书馆权利”的利益主体是谁?是公民还是图书馆集团?显然这两个主体在使用范围和含义上是有区别的。第二,“图书馆权利”的本体是什么?是保障机制?一种权利还是图书馆的“自觉意志”?第三,“图书馆权利”追求的价值是什么?是个人权利的实现还是图书馆责任的尽职?第四,“图书馆权利”实现的方式是什么?如果是图书馆权利是公民个人权利的话,仅仅是公民静静等待权威部门颁布保障他们权利的文件吗?显然,由于没有界定清楚“图书馆权利”的利益主体、本质和价值指向,关于“图书馆权利”的倡导和使用还存在困难,也就使得这一公共性的理念难以在实践中得以推广。作为公共图书馆这一公共空间内的利益相关者,公民和图书馆都是“图书馆权利”的主体,但是二者追求的价值和价值实现的方式是不同的。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意义不仅仅在于团体或个人权利的实现,而且需要在各个利益共同体通过共同参与、公开讨论的方式达成大家彼此认同的价值和规则,以更好实现和保障大众的利益和权利,确保公共性的健康发展。还有一点必须看到,公共性的价值和规则是随着社会发展变化的,静止和理想的权利宣言如果没有一个动态的外部机制保障,理想的宣言必定老化,受到公民新的公共需求的冲撞。
5 结语
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困境是社会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结果的反应。公民个人权利的流失,公共图书馆实体和空间不足固然与财政投入不足有关系,但是公民个人以及公民组织在制定政策、规则达成的过程中缺少话语权、公共性达成的机制不健全也是当前公共图书馆面临困境的重要原因。媒体的角度代表着公民的意志,从媒体报道的普遍内容看,我国公共图书馆目前所面临的困境包括:实体的稀缺、空间分布不均衡、个人权利流失和主体沟通平台的缺失、公共精神和规则的失落以及公意达成方式的缺位。目前无论从政策的努力还是理论建构方面的努力,都没有充分认识到公民参与其中的重要性,没有认识清楚利益主体多样性存在和规则达成方式的重要性。我国公共图书馆的实体建设和开放程度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公共图书馆公共性的建设除了实体和空间的基础外,各利益主体公共参与,以公开讨论的方式则是保证公共性规则和价值达成公意的根本。公民个人和组织、图书馆以及政府各个利益主体只有在一个平等的平台上,针对有争议的问题进行公开讨论,最后达成的价值观和规则才能得到多方的认同。这是确保实现我国公共图书馆公共性持久、灵活和公益的基础,也是保证公民个人的公共权利不被侵犯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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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任剑涛.公共与公共性:一个概念辨析[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1(6):58-68.
[3]王珏.中国县以上公共图书馆达3076个人均藏书0.58册[N/OL].人民日报海外版,2013-08-14[2014-03-10].http://www.chinanews.com/gn/2013/08-14/5159237.shtml.
[4]王先飞.浅谈信息化时代公共图书馆的建设[J].读与写,2014(16):23.
[5]宋石男.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的冷思考:天堂何在?[N/OL].人民日报,2011-02-22[2014-03-10].http://book.people.com.cn/GB/69877/13974251.htm l.
[6]吴晓颖.辛辛苦苦建起的图书馆成了可有可无的“摆设”[EB/OL].[2014-02-11].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04e3970100l5bb.html2010-08-14.
[7]胡印斌.免费公共图书馆里缺啥[N].新晚报,2011-03-02(18).
[8]冯博.我国图书馆公共服务政策改革发展研究[J].现代营销,2011(11):153
[9]陈依娴,王琏亮,顾江.图书馆读者规则的修改和完善[J].大学图书馆学报,2007(6):65-69.
[10]程焕文.图书馆权利的由来[J].图书馆论坛,2009(6):30-36.
[11]郑敬蓉.知识自由进程中图书馆权利内涵的重新审视[J].四川图书馆学报,2013(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