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中国周刊》2014年3月
2014-09-22
学习博览 2014年4期
52年前的这一天,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了《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首次提出了著名的消费者的“四项权利”。 21年后,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将每年的这一天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3年后,中国的普通消费者们开始知道这一天和自己的特殊关系。
5年后,当这个日子被搬到了电视荧屏上,以晚会的形式予以彰显,围绕着这一天的江湖才真正风起云涌起来。23年来,每到这一天,有些人提心吊胆,有些人望眼欲穿,有些人幸灾乐祸,有些人义愤填膺。很多企业因这一天而倒下,很多行业因這一天而黯淡。很多人因这一天灰头土脸,甚至锒铛入狱;也有很多人在这一天里成为了英雄。
在这一天,我们到底是观众,还是主角?在那江湖的尽头,到底谁会是胜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