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等

2014-09-21

当代贵州 2014年6期
关键词:问政失灵上门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文Ⅰ周其仁

改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这个社会在各种动力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管原来主张什么,社会纲领是什么,它总要有一些新的事物出来,对于这个部分,无论是老30年还是新30年,都是有的。另一部分就是社会当中冒出一些新的东西、新的权利,如何使其合法化,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说,改革就是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但是一直不被承认,是1981年以后才真正承认的。那么我相信其他方面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其实到社会基层去看一看,什么做法都有。问题是哪一部分被纳入到国家的合法体系,它对未来发展的意义就一定重大。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为这10年或者20年社会当中发生的很多新的变化上升到合法化阶段提供了很大可能性。我们应该抓住这次机会,使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些新事物、新做法获得合法地位。合法地位能够增加各方的预期,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持久性,也使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会随便被逆转,所以这个阶段是很要紧的。

其实一个国家要搞好,基本的东西并不多,就是那么几条:保护市场的权利,坚持民主,坚持法治,保护民企……问题是怎么把这些关键词落实到国家和百姓的实际生活当中去,这个不容易。有的东西永远就在上层建筑里喊,它落不下去,实际的做法跟法律、跟主流意识形态咬合不起来。那么有一种办法就是,过十年咬合一口,过十年再咬合得紧一点,然后让它形成不可逆之势。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60条提供了大量的这种题材。我相信,我们这样一步步往前走,完全有希望把中国推向一个现代国家。(来源:2月18日《北京日报》)

警惕反腐败可能出现的三种失灵

文Ⅰ刘力锐

当前在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要警惕反腐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失灵。

“支柱坍塌”导致的失灵。根据透明国际组织的国家廉政体系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监察部门、反腐机构、大众传媒、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等主体是支撑国家廉政大厦的支柱。其中的每个支柱都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支撑能力,并且各个支柱互相依赖。如果过分倚重某一根支柱,即便它原本很强大,最终也难免被压垮。从长期趋势看,纪委主导的“打老虎”、网络横扫的“拍苍蝇”都将可能经历反腐边际效应递增到边际效应递减的过程。自上而下的权力反腐、自下而上的社会反腐都难以单刀斩除当前中国腐败的毒瘤。

“孤岛效应”导致的失灵。一个或几个有效的反腐措施被孤立地、突出地推到反腐前哨,就恰似海洋中的孤岛。在西方国家被誉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难以承受当前中国的反腐之重。官员财产公示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但试行的实际效果并非理想。没有公民不动产登记制度、法人财务制度、公民收入纳税制度等配套,腐败分子可以轻易地将非法收入藏匿、转移,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只不过是“扭曲的透明”。有效的反腐措施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作用的,缺少成熟的条件和完善的配套,则会出现“龙游浅水遭虾戏”的窘迫。

“反腐悖论”导致的失灵。亨廷顿指出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败举措反而可能增加腐败的机会。一方面,政府权威的扩大会增加腐败的可能性。现代化涉及政府各种规制的扩大、深化和公共部门规模、范围的扩大,这就导致政治系统输出的法令和制度的增多。每一项法令、制度都可能形成或增加新的权力和资源,腐败的动机和机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另一方面,反腐机构强化了的权力存在被滥用、收买的危险。位于反腐链条上的每个机构或群体都有可能榨取贿赂,反腐链条越多,榨取贿赂的可能性就越大。屡见报端的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腐败案足以证实这一点。(来源:2月17日《学习时报》)

分权,是为了干净用权

文Ⅰ刘哲昕

近日,中纪委研究室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要切实强化权力制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积极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

“主要领导干部”俗称 “一把手”。要制衡“一把手”执掌的权力,首先就要认识“一把手”。所谓“一把手”,其实并非一个简单的“有权领导”的范畴,“一把手”的设置乃是我国党政权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缩影与着力点,是当前权力体制演进的必然逻辑结果。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并不是要否定“一把手”的权力。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一把手”权力的更好赋予和分割,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一些弊端,如腐败、权力滥用等。尤其在目前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一把手”腐败案件高发的情况下,先行出台若干分权制衡的机制很有必要。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抑制权力的腐败不能仅靠道德自觉,必须用权力来制衡权力,这就是分权制衡的基本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目前“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条件下,探索将“一把手”的“绝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分解,乃是实现制衡的前提。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也不意味着“一把手”责任的分解。不直接分管之后,需要对相关干部的权责利进行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一把手”对“人财物”的“不分管”并不是“不管”,而是“不直接管”,在超脱利益纠缠的大原则、大方向上还是要管的。这种“间接管”属于统管,即“统揽全局,总负其责”。因此,“分权”之后,“一把手”责任不减,工作落实不到位,还是要被问责的。(来源:2月12日《解放日报》)

网络问政不能用上网代替上门

文Ⅰ吴胜武

作为比较新兴和推崇的网络问政方式,政务微博近几年在全国遍地开花,@南海微力、@海曙小微、@海盐12345、@成都服务等,都已成为很有影响力的网络问政平台。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这些政务微博也正努力从信息发布向务实应用转型,不断实现生活化、亲民化和实用化,朝着以民为本、服务大众的方向发展。

以政务微博为代表的网络问政的确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大大方便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但现实中,也有少部分干部因此对网络问政产生认识误区,认为有了网络就万事大吉,跑基层、搞调研都不重要了,在办公室的电脑桌前点点鼠标,社情民意就能尽收眼底。

上网与上门,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差别却不小:上网,百姓看到的只是一系列表情符号,上门,百姓看到的则是官员真实的表情;上网,很多事情语焉不详,难免在理解上会有偏差,上门,事情则可以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上网,尽管只隔了一个屏幕,但还是有距离,上门,群众和干部是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那才是真正的零距离互动。

因此,网络问政,上网固然重要,但上门仍然必不可少。网络只是一种载体,尽管它能突破时空限制,汇聚一些社情民意,但网络绝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干部了解社情民意,除了上网,仍然需要借助上门这种最原始、最直接、最质朴的问政方式。

网络问政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无论网络问政有多大优势,问题解决途径主要还是在网下,最终还得靠上门。只有通过不断上门,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群众基层基础牢固了,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如此,就能真正形成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网络问政才真正体现它长久的生命力。(来源:2月18日《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蒋叶俊)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文Ⅰ周其仁

改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这个社会在各种动力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管原来主张什么,社会纲领是什么,它总要有一些新的事物出来,对于这个部分,无论是老30年还是新30年,都是有的。另一部分就是社会当中冒出一些新的东西、新的权利,如何使其合法化,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说,改革就是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但是一直不被承认,是1981年以后才真正承认的。那么我相信其他方面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其实到社会基层去看一看,什么做法都有。问题是哪一部分被纳入到国家的合法体系,它对未来发展的意义就一定重大。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为这10年或者20年社会当中发生的很多新的变化上升到合法化阶段提供了很大可能性。我们应该抓住这次机会,使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些新事物、新做法获得合法地位。合法地位能够增加各方的预期,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持久性,也使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会随便被逆转,所以这个阶段是很要紧的。

其实一个国家要搞好,基本的东西并不多,就是那么几条:保护市场的权利,坚持民主,坚持法治,保护民企……问题是怎么把这些关键词落实到国家和百姓的实际生活当中去,这个不容易。有的东西永远就在上层建筑里喊,它落不下去,实际的做法跟法律、跟主流意识形态咬合不起来。那么有一种办法就是,过十年咬合一口,过十年再咬合得紧一点,然后让它形成不可逆之势。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60条提供了大量的这种题材。我相信,我们这样一步步往前走,完全有希望把中国推向一个现代国家。(来源:2月18日《北京日报》)

警惕反腐败可能出现的三种失灵

文Ⅰ刘力锐

当前在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要警惕反腐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失灵。

“支柱坍塌”导致的失灵。根据透明国际组织的国家廉政体系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监察部门、反腐机构、大众传媒、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等主体是支撑国家廉政大厦的支柱。其中的每个支柱都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支撑能力,并且各个支柱互相依赖。如果过分倚重某一根支柱,即便它原本很强大,最终也难免被压垮。从长期趋势看,纪委主导的“打老虎”、网络横扫的“拍苍蝇”都将可能经历反腐边际效应递增到边际效应递减的过程。自上而下的权力反腐、自下而上的社会反腐都难以单刀斩除当前中国腐败的毒瘤。

“孤岛效应”导致的失灵。一个或几个有效的反腐措施被孤立地、突出地推到反腐前哨,就恰似海洋中的孤岛。在西方国家被誉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难以承受当前中国的反腐之重。官员财产公示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但试行的实际效果并非理想。没有公民不动产登记制度、法人财务制度、公民收入纳税制度等配套,腐败分子可以轻易地将非法收入藏匿、转移,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只不过是“扭曲的透明”。有效的反腐措施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作用的,缺少成熟的条件和完善的配套,则会出现“龙游浅水遭虾戏”的窘迫。

“反腐悖论”导致的失灵。亨廷顿指出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败举措反而可能增加腐败的机会。一方面,政府权威的扩大会增加腐败的可能性。现代化涉及政府各种规制的扩大、深化和公共部门规模、范围的扩大,这就导致政治系统输出的法令和制度的增多。每一项法令、制度都可能形成或增加新的权力和资源,腐败的动机和机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另一方面,反腐机构强化了的权力存在被滥用、收买的危险。位于反腐链条上的每个机构或群体都有可能榨取贿赂,反腐链条越多,榨取贿赂的可能性就越大。屡见报端的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腐败案足以证实这一点。(来源:2月17日《学习时报》)

分权,是为了干净用权

文Ⅰ刘哲昕

近日,中纪委研究室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要切实强化权力制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积极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

“主要领导干部”俗称 “一把手”。要制衡“一把手”执掌的权力,首先就要认识“一把手”。所谓“一把手”,其实并非一个简单的“有权领导”的范畴,“一把手”的设置乃是我国党政权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缩影与着力点,是当前权力体制演进的必然逻辑结果。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并不是要否定“一把手”的权力。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一把手”权力的更好赋予和分割,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一些弊端,如腐败、权力滥用等。尤其在目前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一把手”腐败案件高发的情况下,先行出台若干分权制衡的机制很有必要。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抑制权力的腐败不能仅靠道德自觉,必须用权力来制衡权力,这就是分权制衡的基本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目前“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条件下,探索将“一把手”的“绝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分解,乃是实现制衡的前提。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也不意味着“一把手”责任的分解。不直接分管之后,需要对相关干部的权责利进行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一把手”对“人财物”的“不分管”并不是“不管”,而是“不直接管”,在超脱利益纠缠的大原则、大方向上还是要管的。这种“间接管”属于统管,即“统揽全局,总负其责”。因此,“分权”之后,“一把手”责任不减,工作落实不到位,还是要被问责的。(来源:2月12日《解放日报》)

网络问政不能用上网代替上门

文Ⅰ吴胜武

作为比较新兴和推崇的网络问政方式,政务微博近几年在全国遍地开花,@南海微力、@海曙小微、@海盐12345、@成都服务等,都已成为很有影响力的网络问政平台。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这些政务微博也正努力从信息发布向务实应用转型,不断实现生活化、亲民化和实用化,朝着以民为本、服务大众的方向发展。

以政务微博为代表的网络问政的确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大大方便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但现实中,也有少部分干部因此对网络问政产生认识误区,认为有了网络就万事大吉,跑基层、搞调研都不重要了,在办公室的电脑桌前点点鼠标,社情民意就能尽收眼底。

上网与上门,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差别却不小:上网,百姓看到的只是一系列表情符号,上门,百姓看到的则是官员真实的表情;上网,很多事情语焉不详,难免在理解上会有偏差,上门,事情则可以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上网,尽管只隔了一个屏幕,但还是有距离,上门,群众和干部是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那才是真正的零距离互动。

因此,网络问政,上网固然重要,但上门仍然必不可少。网络只是一种载体,尽管它能突破时空限制,汇聚一些社情民意,但网络绝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干部了解社情民意,除了上网,仍然需要借助上门这种最原始、最直接、最质朴的问政方式。

网络问政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无论网络问政有多大优势,问题解决途径主要还是在网下,最终还得靠上门。只有通过不断上门,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群众基层基础牢固了,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如此,就能真正形成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网络问政才真正体现它长久的生命力。(来源:2月18日《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蒋叶俊)

改革要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文Ⅰ周其仁

改革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这个社会在各种动力下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管原来主张什么,社会纲领是什么,它总要有一些新的事物出来,对于这个部分,无论是老30年还是新30年,都是有的。另一部分就是社会当中冒出一些新的东西、新的权利,如何使其合法化,这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说,改革就是解决新事物的合法化问题。

比如农村的包产到户,在20世纪50年代中期就出现了,但是一直不被承认,是1981年以后才真正承认的。那么我相信其他方面的变化也是这样的。其实到社会基层去看一看,什么做法都有。问题是哪一部分被纳入到国家的合法体系,它对未来发展的意义就一定重大。

从这个角度看,这次三中全会决定是非常重要的,它为这10年或者20年社会当中发生的很多新的变化上升到合法化阶段提供了很大可能性。我们应该抓住这次机会,使推动社会进步的一些新事物、新做法获得合法地位。合法地位能够增加各方的预期,增加社会的稳定性、持久性,也使已经发生的变化不会随便被逆转,所以这个阶段是很要紧的。

其实一个国家要搞好,基本的东西并不多,就是那么几条:保护市场的权利,坚持民主,坚持法治,保护民企……问题是怎么把这些关键词落实到国家和百姓的实际生活当中去,这个不容易。有的东西永远就在上层建筑里喊,它落不下去,实际的做法跟法律、跟主流意识形态咬合不起来。那么有一种办法就是,过十年咬合一口,过十年再咬合得紧一点,然后让它形成不可逆之势。

这次全面深化改革60条提供了大量的这种题材。我相信,我们这样一步步往前走,完全有希望把中国推向一个现代国家。(来源:2月18日《北京日报》)

警惕反腐败可能出现的三种失灵

文Ⅰ刘力锐

当前在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保持反腐高压态势的同时要警惕反腐败进程中可能出现的失灵。

“支柱坍塌”导致的失灵。根据透明国际组织的国家廉政体系理论,立法、司法、行政、监察部门、反腐机构、大众传媒、公民社会、国际组织等主体是支撑国家廉政大厦的支柱。其中的每个支柱都必须有足够的强度和支撑能力,并且各个支柱互相依赖。如果过分倚重某一根支柱,即便它原本很强大,最终也难免被压垮。从长期趋势看,纪委主导的“打老虎”、网络横扫的“拍苍蝇”都将可能经历反腐边际效应递增到边际效应递减的过程。自上而下的权力反腐、自下而上的社会反腐都难以单刀斩除当前中国腐败的毒瘤。

“孤岛效应”导致的失灵。一个或几个有效的反腐措施被孤立地、突出地推到反腐前哨,就恰似海洋中的孤岛。在西方国家被誉为反腐利器的官员财产公示制度也难以承受当前中国的反腐之重。官员财产公示被社会各界寄予厚望,但试行的实际效果并非理想。没有公民不动产登记制度、法人财务制度、公民收入纳税制度等配套,腐败分子可以轻易地将非法收入藏匿、转移,官员财产公示制度只不过是“扭曲的透明”。有效的反腐措施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挥作用的,缺少成熟的条件和完善的配套,则会出现“龙游浅水遭虾戏”的窘迫。

“反腐悖论”导致的失灵。亨廷顿指出在一个腐败成风的社会里,采用严厉的反腐败举措反而可能增加腐败的机会。一方面,政府权威的扩大会增加腐败的可能性。现代化涉及政府各种规制的扩大、深化和公共部门规模、范围的扩大,这就导致政治系统输出的法令和制度的增多。每一项法令、制度都可能形成或增加新的权力和资源,腐败的动机和机会自然而然地出现。另一方面,反腐机构强化了的权力存在被滥用、收买的危险。位于反腐链条上的每个机构或群体都有可能榨取贿赂,反腐链条越多,榨取贿赂的可能性就越大。屡见报端的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腐败案足以证实这一点。(来源:2月17日《学习时报》)

分权,是为了干净用权

文Ⅰ刘哲昕

近日,中纪委研究室就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进行解读时指出,要切实强化权力制衡,按照分工负责原则,适当分解主要领导干部权力,减少主要领导干部对具体事务的插手干预,积极探索推广主要领导干部不直接分管具体事务的制度。

“主要领导干部”俗称 “一把手”。要制衡“一把手”执掌的权力,首先就要认识“一把手”。所谓“一把手”,其实并非一个简单的“有权领导”的范畴,“一把手”的设置乃是我国党政权力“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缩影与着力点,是当前权力体制演进的必然逻辑结果。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并不是要否定“一把手”的权力。其目的在于,通过对“一把手”权力的更好赋予和分割,避免因权力过于集中而导致的一些弊端,如腐败、权力滥用等。尤其在目前体制改革尚未到位、“一把手”腐败案件高发的情况下,先行出台若干分权制衡的机制很有必要。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抑制权力的腐败不能仅靠道德自觉,必须用权力来制衡权力,这就是分权制衡的基本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在目前“一把手”权力高度集中的体制条件下,探索将“一把手”的“绝对权力”进行必要的分解,乃是实现制衡的前提。

限制“一把手”的权力,也不意味着“一把手”责任的分解。不直接分管之后,需要对相关干部的权责利进行更详细具体的规定。“一把手”对“人财物”的“不分管”并不是“不管”,而是“不直接管”,在超脱利益纠缠的大原则、大方向上还是要管的。这种“间接管”属于统管,即“统揽全局,总负其责”。因此,“分权”之后,“一把手”责任不减,工作落实不到位,还是要被问责的。(来源:2月12日《解放日报》)

网络问政不能用上网代替上门

文Ⅰ吴胜武

作为比较新兴和推崇的网络问政方式,政务微博近几年在全国遍地开花,@南海微力、@海曙小微、@海盐12345、@成都服务等,都已成为很有影响力的网络问政平台。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这些政务微博也正努力从信息发布向务实应用转型,不断实现生活化、亲民化和实用化,朝着以民为本、服务大众的方向发展。

以政务微博为代表的网络问政的确是个好东西,它可以大大方便政府和群众之间的联系。但现实中,也有少部分干部因此对网络问政产生认识误区,认为有了网络就万事大吉,跑基层、搞调研都不重要了,在办公室的电脑桌前点点鼠标,社情民意就能尽收眼底。

上网与上门,尽管只有一字之差,但差别却不小:上网,百姓看到的只是一系列表情符号,上门,百姓看到的则是官员真实的表情;上网,很多事情语焉不详,难免在理解上会有偏差,上门,事情则可以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上网,尽管只隔了一个屏幕,但还是有距离,上门,群众和干部是面对面地交流和接触,那才是真正的零距离互动。

因此,网络问政,上网固然重要,但上门仍然必不可少。网络只是一种载体,尽管它能突破时空限制,汇聚一些社情民意,但网络绝不是包治百病的万能药,干部了解社情民意,除了上网,仍然需要借助上门这种最原始、最直接、最质朴的问政方式。

网络问政的根本目的是解决问题,无论网络问政有多大优势,问题解决途径主要还是在网下,最终还得靠上门。只有通过不断上门,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群众基层基础牢固了,很多问题就能迎刃而解了。如此,就能真正形成政民之间的良性互动,网络问政才真正体现它长久的生命力。(来源:2月18日《光明日报》 责任编辑/蒋叶俊)

猜你喜欢

问政失灵上门
小“潮人”上门打卡,编辑部上演“T台秀”啦!
问政“小事”解决民生难题
“媒体问政”如何走得长远
220kV变电站失灵保护原理分析及运行注意事项
外卖与快递
导航仪
面对无孔不入的上门推销,我们已经尽力了
丹江口 《百姓问政》聚焦履职尽责
岂止“问干部”,更是“问民意”
生意上门